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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结】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完整)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8 09:00:02 本文已影响

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张家口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统领,坚持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总结】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完整),供大家参考。

【安监总结】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完整)


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张家口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治理突出问题和加强基础相结合,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诚信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改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和幸福。

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矿山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线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火灾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工矿商贸领域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6年,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目标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理论武器,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总书记讲话精神统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刻认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全面推进责任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张家口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突出抓好城镇公共设施建设等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安全保障型公共场所建设、城市管网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16年创建目标任务。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坚持以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布局不合理、生产方式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限期予以淘汰。

(四)确保“两个发展”同步推进。按照《张家口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规划》和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安全生产协同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围绕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创安城市”和“对标京津”活动。

二、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三大体系”建设

(五)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建设。继续深化《阳原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的落实,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落实各项激励约束措施,促进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为抓手,年底前县、乡、行政村(有工矿企业)全面实现安全责任“三级五覆盖”。继续分级分行业扎实推动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县各类企业全部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整改、记录、通报和激励约束机制。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运用好其主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标准,初步建立县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机械、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分期分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行“隐患排查清单”管理,做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台账、公示、培训、执行、奖惩等“七到位”,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和全员化。强化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继续在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双想”活动,强化“双想”意识,建立“双想”规范。

(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诚信管理覆盖面,全面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诚信等级评定、公示和分级管理工作。完成机械、轻工、商贸等行业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公示和分级管理工作。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和纵向沟通制度,定期通报行政执法处罚、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情况,及时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多部门激励和限制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公安、交通、住建、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

三、大力加强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建设

(八)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列入乡镇政府的重点专项规划,认真编制并由本级政府发布实施。大力实施“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保障工程,确保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

(九)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县安监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细化落实联席会议、工作计划备案、编制《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工作情况定期通报、综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检查、重大隐患挂牌跟踪督办、函告、约谈、通报、目标考核等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有关部门要配合和服从安监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责任,认真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创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门在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时,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将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任务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式方法,加大考核力度,把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过程动态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十一)加强舆情监测引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剖析重大典型事故案例,通报重大事故及调查处理结果。加强舆论引导与舆情监控,提高重大事项舆情应对能力,提高正面宣传能力,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激发安全生产正能量。

(十二)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强化事故举报核查,严厉查处瞒报行为,市政府将继续执行一般事故提级处理工作制度,并加大对事故处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通报、向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报告、列入“黑名单”、调整诚信等级等约束制度,有效解决事故调查处理中的有关问题。

(十三)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事故暴露出的隐患,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

四、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十四)加强重点监管执法。根据行政区域内产业布局、行业特点,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乡(镇)、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重要时期、重点行业监管执法,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执法检查,确保重要时期重点行业安全稳定。突出监管执法重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建设、承诺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等情况,开展定期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五)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县安委办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公安、交通、住建、安监、教育等部门每年至少牵头组织12次联合监管执法。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适时开展联合监管执法。特别要加大对边缘领域和交叉环节的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发现突出问题,要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彻底整改。

(十六)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建立完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安全检查制度,建立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一致的执法检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预防控制措施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延伸执法检查深度,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升级。注重执法效果,督促当地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十七)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查封、扣押、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建立行政执法审议评估制度,对重大案件的办理、执法程序及自由裁量权等进行审议,评估执法效果。实行“闭环执法检查”,彻底消除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十八)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乡镇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为政策制定、事故调查、隐患排查、警示教育等提供技术支撑。引导、激励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或聘请专家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九)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会同县公安、检察机关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办法和程序,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十)抓好煤矿安全监管。严格在建、技改、整合矿井的依法监管,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事故。不断提升煤矿标准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对煤矿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因素,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措施并严格落实,力争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创建一个“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矿井。

(二十一)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加强非煤矿山岗位技能安全培训,提高全县矿山“五化”水平的提高。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加大对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中毒窒息、透水、坠罐跑车、露天矿山边坡滑坡和排土场垮塌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有效解决非重点岗位小事故频发问题,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十二)抓好尾矿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2016年度市下达的尾矿库闭库生态恢复任务。加强源头控制,严格准入标准,全面实现“采、选、排”一体化。加强对选矿厂(尾矿库)的安全监管,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提高基础设施应用效能;切实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加大尾矿库综合治理力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做好春季解冻期、汛期、冬季冰冻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不溃一坝、不死一人。

(二十三)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刻吸取天津港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行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从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制度、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工艺、设备、安全投入等方面全方位地进行排查和整治,把家底摸清,认真整改问题,全面提升危化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开展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核查工作。继续加大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力度,对已完成改造的开展专项复查,确保改造提升到位。以宣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为重点,加强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危化品登记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二十四)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控经营单位数量和规模。深刻吸取宁晋7.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二十五)抓好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全面彻底整改消除隐患,严防“前清后占”现象的发生。督促管道企业加大日常巡线和排查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占压、损坏管道设施等行为。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建立定期商谈、督导、考核、通报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防止出现新的占压等问题隐患。加强城市燃气管道、危化品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工作,坚决杜绝占压、私挖等行为导致的泄漏事故。

(二十六)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严格危险化学品充装灌装源头管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管理和移动危险源运输过程的管控,确保100%危货运输企业使用北斗导航系统,100%危化运输车辆通网运行,得到有效监管、有效控制。深化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的诚信考评,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客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非法超限运输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肇事逃逸、假牌照、遮挡牌照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教育、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七)抓好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继续深化建筑施工领域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提升企业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培训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二十八)抓好渣土堆场安全整治。深刻汲取深圳堆土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使用、维护、治理等环节的责任,对于职责不清的场地、部位,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对山区、矿区堆土(渣)场、地质灾害区、城区垃圾、渣土、工地基土倾倒场等,认真进行排查整治,逐一登记备案,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加大对非法乱堆乱放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清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十九)抓好消防安全整治。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敬老院、“三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并深化“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和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十)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抓好冷库企业特种设备整治和燃气充装站管理,取缔无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建立完善老旧电梯报废更新机制,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保障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所需资金,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三十一)抓好校园安全管理。扎实开展以危险校舍、破损围墙、体育器材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平台,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深化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在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安全常识竞赛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培养自救互救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十二)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在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索道缆车、旅游餐饮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

(三十三)抓好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建立公共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监测预警制度,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做好寄递物流、商业促销、极端天气、环境污染、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要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找准、盯紧高风险岗位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集中式治理。

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三十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预案管理,加强预案修订工作,强化政企预案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继续推广企业一线班组“岗位应急措施卡片化”工作。继续开展应急演练和比武活动,进一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应急能力。督促企业大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事故初期处置能力和岗位职工应对突发险情的能力。

(三十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县各兼职救援队伍建设,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加大督导帮扶力度,保证救护队水平不降低、不滑坡,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三十六)加强企业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加强各级干部应急指挥能力建设,推动应急响应流程化、模板化、实用化,以实战演练成果,提升整体应急管理能力。

(三十七)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采取明查暗访、专家指导检查等方式,继续开展应急管理督导执法检查。大力开展应急教育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十八)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继续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突出属地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备案工作,增加备案过程中的现场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全程参与备案。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评估、分级、备案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七、全力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

(三十九)加快构建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与总体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推进、统筹考核。继续推进职业卫生诚信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中的职业卫生要素,深入开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促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四十)创新职业卫生监管模式。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之中,开拓职业卫生综合监管监察模式。

(四十一)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在全县开展陶瓷、家俱生产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专项治理,解决企业危害告知不规范、不全面、应告不告,以及警示标识数量不足、设置不醒目、规格不达标等问题。

(四十二)强化职业卫生基层基础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重点评估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复核。继续做好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督促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确保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八、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四十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四十四)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近年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乡镇要重点抓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警示教育,企业要做好本单位全员警示教育。

(四十五)加大各类媒体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开设安全生产专栏、专版、专刊,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河北安全生产》杂志的安全生产教科书、工具书、宣传主阵地作用,扩大杂志发行覆盖面,各党政机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高危行业企业到班组,一般行业到车间,小微企业到单位。

(四十六)开展全民性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举措、知识技能。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常态化。

(四十七)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将学校、医院、车站、高速服务区等单位纳入进来,丰富安全文化的载体,拓宽安全文化的受众面。

(四十八)加强安全生产宣教队伍建设。县安监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宣传主管领导、主办科室与人员。加快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建设,建好用好基层宣传、专家服务、文艺演出“三支队伍”;加大招募力度,力争年内志愿者人数达到2.4万人以上。

九、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

(四十九)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放、管、服”工作,转变监管方式,改变“发证”式的单一监管方式,改革“三同时”、标准化评审、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安全条件评价“二合一”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起“依法监管、权责明确、反应迅速、政令畅通、监管有力”的新模式。

(五十)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好科技支撑作用,为依法监管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集中优势科技资源、集中优秀人才、集中时间、集中资金,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作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依靠科技力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

(五十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在高危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运用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以及预防费用机制,引导各方主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形成安全保障合力。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程度和事故成本,提高应对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五十二)完成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任务。严格按照《张家口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和《张家口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全部达到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水平。

(五十三)完成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任务。2016年底,县及县有关部门、乡镇、行政村全面完成“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各县域安全监管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并规范运行,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明显提升。

(五十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安监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增强荣誉感、使命感,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成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为基层监管部门做好监管执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坚守职责、严格执法、勇于担当、善抓落实的安监执法队伍。

(五十五)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达标。督促达标企业开展升级提质行动,要将标准化创建与行政许可、“三同时”审批、监察执法、诚信管理、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结合起来,落实激励约束措施,提高企业达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将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全部企业达标率、达标企业规范运行情况、达标企业违法和事故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十六)大力整顿中介机构市场秩序。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综合性中介机构,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专家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好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十七)健全完善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联系基层、联系企业工作制度。通过开展联系基层、联系企业活动,培树一批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乡镇,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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