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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制度】鹤岗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制度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4 08:15:01 本文已影响

鹤岗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政令畅通、高效运转,根据《鹤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组成(一)市长办公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制度】鹤岗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

【府办制度】鹤岗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制度



鹤岗市人民政府市长

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政令畅通、高效运转,根据《鹤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组成

(一)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

(二)根据议题需要,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有关领导和有关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市长办公会议。

(三)市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决定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已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协调,需市长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决定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向市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方案;

(五)市长指定听取的工作事项;

(六)需要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题提请

(一)议题由市政府副市长提出,有关部门认真准备,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收集、登记、汇总工作,并填写《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议题审批单》履行审批程序。按照程序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秘书长、有关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确定。

(二)提请部门需会前到相关部门协商会签,相关部门无异议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议题审批单》上签字确认;除突发事件等紧急事项外,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原则上不得提请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如亟需提请审议,要注明分歧意见和理据,提出几套优选方案,并经市长同意后,方可提请市长办公会议审议。提请市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分管副市长先行研究协调。

(三)提请部门须报送完整翔实的汇报材料并附背景资料、说明材料,同时,要提供需市长决策的事项清单,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审议的议题内容,应做到情况清楚,依据准确,条件成熟,操作可行,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

四、会议审议

(一)议题内容由提请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副市长、提请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因特殊紧急情况,需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的,可由提请部门分管负责人汇报。汇报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直接汇报实质性工作和问题。汇报材料篇幅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在1500字左右,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便于参会人员有更多时间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

(二)提请部门负责人汇报后,与会人员发表意见,发表意见时应语言精练、观点明确,如无不同意见,不应作表态性发言或重复已讲过的意见。

(三)议题经研究讨论后,由会议召集人作总结,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五、会议落实

(一)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对各部门和单位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和跟踪反馈。

(二)凡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或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更改。如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议事项进一步修改的,由提请部门根据讨论意见完善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三)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应以会议纪要为准;需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执行或需向社会公布的重要事项,还应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在按照规定程序审签后印发。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会议要求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或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原则上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四)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分管副市长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做好汇报准备工作。

六、会务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的轻重缓急程度,提出市长办公会议召开建议,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审核后呈市长审定,市长决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题。

(二)市长办公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后,市政府办公室即通知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印制会议材料,并按照时限要求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会议通知和材料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三)对重要的议题,在会议安排上要留有充分的时间认真讨论研究,原则上一次性议定、解决问题。

(四)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应准确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与会议所作决定一致。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一科负责起草,经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签发,并按照规定范围及时印发。会议材料、记录、录音、纪要等相关材料,会后要及时整理归档。

七、会议纪律

(一)市长办公会议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要向市长请假;其他与会人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请假申请,经请示市长同意后,方可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二)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议室后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会议室内接听电话。严禁中途无故离场,如确有紧急公务需要处理的,向市长请假获准后,方可处理其他公务。

(三)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录音、录像、照像和编印会议记录。对于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特别是涉及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员处理等问题以及分歧意见,不得随意传达散布。会议未定事宜不得扩散。已经决定尚需保密的,不得对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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