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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讲话】副厅长在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讲话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03 17:20:04 本文已影响

在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7月10日)同志们:今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召开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十二五”以来,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副厅长在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住建讲话】副厅长在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710日)


同志们:

今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召开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十二五”以来,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今年及“十二五”后两年的工作任务。最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和有关处室感觉压力很大,主要是“十二五”时间过半,但任务完成还不足1/3,需要动员打一场新战役。刚才,周善东处长通报了全省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进展情况,枣庄市、潍坊市、邹平县、白塔镇等4个市、县、镇作了大会交流,他们从不同的侧面介绍了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省城建设计院高洪振院长介绍了社区小型污水处理技术,值得在全省推广应用。省纪委、监察厅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司家军常委、副厅长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督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分别于20082011年实现了“一县一厂(场)”目标。从总体上看,我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快、运行质量高、发挥效益好。根据最新发布的通报,截止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完成投资200亿元,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34座,形成处理能力1100万立方米/日。其中,“十二五”以来建成50座,新增处理能力127万立方米/日。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居全国第三位,处于领先水平,为山东在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获得“六连冠”和“四连冠”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加快工程建设的同时,运行质量稳步提高,省住建厅、省监察厅建立了运行管理年度绩效考核制度,截止今年5月份,全省建成的234座污水处理厂中,正常运行的有219座,正在调试的有15座,运转负荷率达到75%及以上的有184座,占运行总数的84%2012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92.48%,居全国第二位。同时,城市垃圾处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完成投资85亿元,建成111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另有15个县(市)建成了城区大型垃圾转运设施,实现了生活垃圾异地无害化处理,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4.64万吨/日,居全国第六位。其中,“十二五”以来建成38座,新增处理能力1.37万吨/日。同时,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经评定达到无害化处理Ⅰ级的61座,Ⅱ级28座,2012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97.75%,居全国第四位,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发挥了重要作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初见成效,青岛项目已建成,济南、潍坊、泰安项目进展顺利,烟台已完成项目招标。村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有了较大进展,截止2012年底,全省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332个,总处理能力达到了158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27.28%;有8764个行政村实现了生活污水处理,占全省总量的13.35%;积极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活垃圾城乡统筹处理体系,全省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361个,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3.92%;有15173个行政村实现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占全省的23.17%,老百姓有个顺口溜:“城市象幅画,农村脏乱差”,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比较满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为此,去年省政府专门对这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进行了表彰和记功。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支持的结果,更是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长期支持我们工作的纪检监察系统的各位领导、向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不快。省委、省政府对“十二五”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目标,要求全部乡镇建立垃圾收集转运体系,70%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但是,截止2012年底,全省1184个乡镇中,有70%的乡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近60%的乡镇生活垃圾没有得到处理;6.5万个行政村中,有近90%的行政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3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近几年,我省积极开展了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很多地方进行了整村迁建,截止去年底累计合并建设了5190个新型农村社区,其中一半以上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和村庄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随意堆放的现象还很严重,与城市形成明显的反差。部分乡镇和社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运行不正常,没有可靠的运行经费来源。

(二)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总量仍然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处理设施已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十二五”期间仍需新建扩建部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但到目前为止,已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展缓慢。象济南市四厂二期、济南市临港经济开发区一期、济南市西区二期、寿光市城北二期、莱芜市钢城区经济开发区、临沂市临港、德州市太阳岛、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高铁片区、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南部生态片区、禹城市城西、临邑县二期、齐河县黄河国际、武城县二期、庆云县康泉二期、滨州市一厂扩建、邹平县三厂等16座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特别是绝大部分市县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方式进行处理,虽然实现了无害化处理目标,但占地多,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也不符合我省人多地少的省情。截止目前,我省仅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15座,处理能力1.19万吨/日,焚烧比例为25.6%,而福建省垃圾焚烧比例为40%,江苏省达到了35%,广东省达到了33%

(三)城市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升级改造进展缓慢。根据我厅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达到一级A标准。但是截止目前,我省近一半污水处理厂达不到一级A标准,仍需要进行升级改造。再生水利用进展缓慢,全省只有再生水利用工程30座,总规模90万立方米/日,离省政府要求的20%回用率差距较大。2012年,我省建成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8000吨左右,大部分没有得到安全处置,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四)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由于污水管网历史欠账太多,特别是我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管网建设还没有完全跟上。2012年,全省107个市县建成区污水管网密度仅为3.84公里/平方公里;全省1184个乡镇仅为1.3公里/平方公里。国家要求,到201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管网密度将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建制镇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我们与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根据2011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我省重点流域共有82个县(市、区)和112个重点镇污水管网列入中央财政集中支持范围,规划建设污水管网6788公里。前段时间,我们会同省财政厅对部分县(市)、镇2011-2012年污水管网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了很多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手续不全,配套资金不到位,个别县(市)、镇污水管网进展缓慢。下一步国家将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因此,污水管网建设压力很大。

(五)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紧迫。根据我国其他省市已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情况测算,城市人均日产餐厨垃圾0.1-0.2公斤,我省47个设市城市日产餐厨垃圾大约4000吨左右。从2011年开始,青岛、潍坊、泰安、济南等城市陆续被列为国家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只有青岛项目建成,其他均未竣工投产,应在今年完工的淄博、威海、日照等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至今尚未开工。总体评价我省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省政府要求,到2015年我省所有设区城市都要建成运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

(六)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还存在很多困难。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是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据调查,附加在自来水上的污水处理费收缴率能达到80%以上,但占供水总量30-40%的自备水,其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一般只有10-20%左右,已经成为制约污水处理费足额收缴的瓶颈。2012年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33.1亿吨,年需运行经费26亿元,实际收取污水处理费18.1亿元,缺口7.9亿元。全省还有40多个市县未开征垃圾处理费,已经开征的,收缴率尚未达到标准。大部分建制镇还未开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镇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经费没有来源。

(七)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行监管工作还比较薄弱。近年来,随着乡镇、社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总量的增加,如何加强运营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投资效益,成为一项新课题、新任务。目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和社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监管的措施和力度还比较薄弱,拖欠运行经费、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质超标、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常出现,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二、明确目标,提高认识,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及“十二五”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第一,切实增强做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多年来中央和省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把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来抓。今年以来,城镇化工作又发生了一些新变化,特别是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城镇化工作,目前国家正在筹备召开城镇化工作大会,编制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我省去年年底召开了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各地都在研究城镇化“提质加速、城乡一体”工作措施。郭树清省长到山东后,先后多次强调要把城镇化作为经济文化强省的重大战略来抓。目前,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成立新的城镇化领导小组,由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分别任组长,这是前所未有的,成员单位由16个省直部门扩大到29个。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是加快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小城镇和社区,下一步将是加快城镇化的突破口,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必须跟上。同时,国家和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是污染减排的重要措施,是治理环境污染的基础工程。2011年国家与省政府签订了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省政府也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签订了“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即将于今年实现通水,确保调水水质将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涉及到城镇化、生态省建设、南水北调和污染减排的大局,能否搞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是检验各级建设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能力的重要考验。

要明确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标。根据《2013-2015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规划》和《“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我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需要投资680亿元,新增70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新建城镇包括社区污水管网2万公里,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70%的建制镇都要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到2013年底,城市(含县城)解决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新增垃圾处理能力3.9万吨/日,新增城乡垃圾转运能力3.2万吨/日。到2015年,所有设区市要有50%的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所有设区市都要建成运行1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所有建制镇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从总体上来看,“十二五”后三年,我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省政府已印发了城镇垃圾处理建设规划,最近还将要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建设规划,各市要尽快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区。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三年,时间正好过半,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对顺利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至关重要。在污水处理方面,一是新建扩建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立方米/日;二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的市县污水直排口治理工作必须尽快完成;三是抓好20项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20项污泥处置工程和20项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在垃圾处理方面,一是加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济南、潍坊2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要建成投产,泰安、淄博、烟台、日照、滨州5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建成使用,其他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要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开工准备;二是建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4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2000/日;三是加快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推广力度,搞好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统筹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进程,争取到今年年底有80%的建制镇和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宁愿少修几条路、少建几座楼,也要确保列入规划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按期建成。特别是南水北调沿线的市县,对城镇污水和垃圾进行达标处理,这是保证东线调水水质的关键。从今年开始,国家五部委还要来山东考核淮河、海河流域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省委、省政府对此是十分重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顾全大局,坚决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第二,实现乡镇、社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建设新突破。我省乡镇、社区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比较滞后,加快乡镇、社区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我省现有1184个乡镇、5190个新型农村社区、6.5万个行政村,乡镇、社区、村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量少、面大、分散、难收集,在工作推进上,可以借鉴城市的经验做法,也可以根据乡镇、社区和村庄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加以对待。

在乡镇污水处理方面,要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分类进行处理:一是在城市周边和靠近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可将污水排入城区污水管网或直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二是依托乡镇上的大企业,将乡镇污水排入企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以工业污水处理带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三是对远离城市、又没有合适大企业的乡镇,选择建设独立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对新型农村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前段时间郭树清省长、孙绍聘副省长责成省城镇化办公室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近期省委、省政府将发文部署,其中对社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问题进行了硬性规定,要求所有达到城镇化规模的新型农村社区必须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靠近城镇的社区可采用管道或建设污水泵站排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远离城镇的社区要采用生物污水处理技术,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要加强示范带动作用,“百强示范镇”和列入国家污水管网集中支持范围的112个重点镇要率先于今明两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要严格社区小型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准入条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对有关小型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技术和设备,列入省厅审查目录后,可在全省推广使用。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可采用模块化、标准化生产制造,鼓励搞山东制造。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确定为:3000人规模为200/日左右,5000人为400/日左右,10000人为800/日左右。乡镇和社区污水处理厂要选择使用成熟的、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至少达到一级B标准,南水北调和小清河流域重点保护区的乡镇必须达到一级A标准。过去我省城市的污水处理工艺有AB法、氧化沟、水解酸化、序批式活性污泥等等,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能够满足一级A标准或一级B标准的处理工艺,达到除磷脱氮效果,都离不开A2/O工艺所具有的厌氧、缺氧、好氧处理这一基本原理。因此,乡镇污水处理厂也要采用A2/O及其改良工艺,才能达到出水标准要求。对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较大,以及地处非环境敏感区的新型农村社区,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条件采用湿地等“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自然生态的处理方式。

在垃圾收集转运方面,要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原则,根据村镇、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规模、经济实力、自然条件等因素,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桶,服务半径不超过50米,村镇和社区每300人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及时运至转运站,做到日产日清。要建立村镇和社区环卫保洁队伍,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密闭车辆,采取全托管、半托管和自我服务等环卫管理模式,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昌邑、寿光、诸城、莱芜、章丘、邹平等市县在这方面开展的比较好,大家可以学习借鉴。

为督促各地加快乡镇、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省住建厅、监察厅已经确定,下一步主要抓好三件事:一是今年下半年对村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抽查。二是抓紧研究制定加快村镇、社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保障正常运行的政策措施,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三是争取在明年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蓝黄经济区考核中,将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纳入考核范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合并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率,我们将做好与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三,重视城市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和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治理工作。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的实际,要抓紧进行污水管网建设,尽快形成汇水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负荷运转率不低于75%,发挥污染治理作用。今后,所有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必须和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步伐,凡是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达不到一级A标准的,2015年底前必须完成升级改造。

要重视污泥厂外安全处置,尽快解决出现的“二次污染”问题,潍坊市、枣庄市、临沂市、滕州市在电厂或热电厂建设了污泥焚烧发电工程,实现了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济宁市将污泥干化至含水率50%左右,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日照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规模已达到10万立方米/日,污泥高温处置,处理效果都很好。我省淡水资源十分匮乏,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城市污水经处理达到可用的水质标准,作为农业用水、城镇杂用水、工业用水、园林绿化、景观环境用水等均为再生水利用。对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针对再生水使用大户,铺设再生水管道。

关于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治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去年环保部门调查发现的253个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我厅会同省监察厅、省环保厅已作出部署和安排,截止5月底已完成治理140个,正在治理113个,下一步要加快治理进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四,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要尽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废品收购点,规范分类标志,根据本地垃圾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分类方法,制定分类指南,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可再生资源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重点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到2015年,50%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县城实现垃圾分类收集。鼓励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县城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近两年来,人民群众对地沟油事件反响很大,餐厨垃圾处理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是比较成熟的,可以利用餐厨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肥料等,关键是收集运输体系的管理。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构建单独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体系,通过行政许可和备案方式,择优选定收集运输企业或个人,严格市场准入和资格管理,处理设施建设可由政府投资,也可引入市场机制,加快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5年设区市全部建成运行。

第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多年来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实践和经验表明,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确保工程建设标准质量至关重要。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和处理工艺,所有乡镇和社区污水处理项目都要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建设规模在2000/日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加上部分污水管网内容,包装成一个项目,请有资格的设计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确保采用正确恰当的处理工艺和建设标准。对乡镇垃圾收集转运项目,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包装成一个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所有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从设计、施工和采购,都要按国家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施工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非法干预工程承发包,更不准搞暗箱操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国家“两法两条例”,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六,多渠道筹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资金。多年来,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已经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的路子,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乡镇和社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项目资金筹集问题: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家一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补助,我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一般能占到总投资的30%左右,应该说这块资金,对实现我省城市和县城污水垃圾处理“一县一场”目标任务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希望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刚才提到,建设规模在2000/日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都要报省批准立项,只有省级批准立项的污水处理项目才有资格向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对乡镇垃圾收集转运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包装成一个项目,报省批准立项后,向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二是加快乡镇和社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进程。目前,我省建成的23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116座采用了合资合作、BOTTOT等方式投资建设和经营,占到建成总量的50%左右。村镇和社区污水处理厂,由于在人才、技术、资金上都有很大差距,采用市场化运作,这是解决建设资金短缺、人才力量不足、提高运行效率最好的出路。因此,鼓励投资商以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和经营乡镇、社区污水处理厂。对村镇和社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要采取市场化管理。三是要加大地方投入。对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政府是投资主体,宁可少修几条路、少建几个项目,也要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对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从土地增减挂钩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设施建设。四是各级都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省里正在向省政府汇报,争取从明年开始拿出部分资金支持村镇、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各地也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拿出专门资金支持村镇和社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三、加强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持续健康运行

第一,建立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长效机制。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成后,必须正常运行,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运转率不得低于75%。垃圾填埋场要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填埋。各地要确保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需要,这是保证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特别是要认真研究落实乡镇、社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运输费用。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费用原则上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来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补齐。对乡镇污水处理费用,可以本着从居民收一块、企业拿一块、政府补贴一块的原则来解决。对社区污水处理费用,考虑到农民刚则转到社区居住,收入水平较低,生活成本提高等因素,建议社区污水处理费用和垃圾收集运输费用主要由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和地方财政补贴进行解决。要积极探索设施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单位处理成本,按量和质核拨运行经费。实行BOTTOT、合资合作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项目,要严格按合同规定内容执行。仍为国有性质的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厂),也要建立激励机制,按照部门分工,物价部门负责运转成本核算,建设部门负责处理量和达标排放的监督,环保部门负责进水和出水水质的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拨款。

第二,搞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垃圾处理项目涉及到渗滤液处理问题,因此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都要配备齐全的水质监测设备,要坚持不懈搞好进水和出水水质监测,做好记录。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可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有关监测仪器,一般来说可以付费委托县(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监测。城镇污水处理厂发现进出水水质超标后,要认真查找原因,凡是由于进水水质造成的,要及时向当地建设、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请环保部门及时查处偷排超标污水的单位;凡是由于污水处理厂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由污水处理厂承担全部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决不袒护,如果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厂)的责任。

第三,建立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停运报告制度和远程监控系统。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的《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污水处理厂停运检修报告审批和备案制度。为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下一步要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对城市垃圾处理项目,要建立动态的等级评价制度。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厂)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遇到设备突然故障、进水水质突然严重超标、停电等突发事件,必须有预案、有措施、有办法,以便积极应对,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日常监管责任在地方,各地必须加大监管力度,要大力实施排水许可和经营许可,推行污水处理绩效考核制,用好建设部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信息系统。下一步,乡镇污水处理厂也要输入建设部信息系统。要加快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十二五”期间,所有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到位。

第四,加大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力度。建立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确保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开展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和条件。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B标准,加上污水管网在内的单纯运行成本一般为0.8/吨左右,含折旧在内的运行成本一般为1.2/吨,如果出水水质提高到一级A标准,再加上污泥的厂外处置费用,运行成本肯定还要提高。对城市和县城来说,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要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特别是要加大企业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对乡镇来说,适用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开征,逐步到位,2015年底之前按当前县城标准的50%收取,2020年之前达到县城的标准。对垃圾处理费,各城市和县城要认真落实省政府鲁政发[201153号文件,尽快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还没有开征的,今年年底前必须开征,标准为城市家庭每户每月10元,单位职工每人每月4元。乡镇也要逐步开征垃圾处理费,以满足垃圾收集运行需要,对新型农村社区,也要酌情解决。

四、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完成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各项任务

第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5]70号和鲁政发[200974号文件规定,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主要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市、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是直接责任人。对村镇、社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下一步也要明确县(市、区)和乡、镇、村领导的责任。对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收费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污染后果或经济损失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请省、市、县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与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节水型城市创建和城镇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第二,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督察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将继续加大对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督察力度,继续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抽查,一月一通报。重点督察南水北调沿线和小清河流域进展缓慢、收费不到位、设施不配套的项目。各市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进行督察。

第三,密切配合,做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工作要到位,涉及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涉及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协调。凡是部门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提出解决意见,给领导当好参谋。对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事情,要主动多沟通、多协商,争取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真抓实干,勇挑重担,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促使我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和生态省建设,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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