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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讲话】区长在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讲话(全文)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8-03 20:20:01 本文已影响

在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区长王飞跃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我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讲话】区长在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水利讲话】区长在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讲话(全文)

在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区长  王飞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我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结合实际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安全生产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因此,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显得极其重要。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是因为开展安全整治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一)开展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加快我区航运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经过十多年快速发展,我区航运业已具有一定的基础与实力,货运船舶种类比较齐全,尤其是化学品船舶,更是占了全国沿海化学品运力规模近20%的份量。同时我区对台直航形势良好,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十月开港,4家企业被列为交通部海峡两岸重点联系航运企业。作为普陀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航运业直接就业人约数7000人,2013年航运企业实现税收8800多万元,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然而我区航运业“大而不强”,企业管理水平低、规模小、运力较分散,严重地制约了航运业持续发展。此次开展专项整治,有利于我区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引导规范经营,合理淘汰“低小散”落后产能,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二)开展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我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需要

虽然我区航运业取得一定成就,但是在水上安全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区安全形势严峻。对于普陀这个海洋大区而言,加强我区水上货运安全既是我区结合全国“打非治违”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必要举措,也是契合了交通部将“舟山群岛新区”海域作为“六区一线”重点水域的定位,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

二、贯彻安全生产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在为期2个月的整治期间,恰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生效(121日),新版安全生产法在总结过去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时,特别强化了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三个方面内容。我们必须通过整治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成安全管理体系。

(一)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区里已成立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还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业组,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后,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人员抓好整治工作。

(二)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区级新闻渠道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政策精神。要强化货运船舶、矿山、围垦企业依法依规的自觉意识,发挥好行业协会、优质企业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鼓励知情者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及时公布执法处理结果,真正织起一张政府主导、社会支持、企业共同参与的“监督网”。各镇(街道)和相关局办,在整治期间,每周要不少于一期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简报,确保活动开展持续有效。

(三)突出重点,分工协作。全力推进1116日至1215日之间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阶段工作

这一个月是本次专项整治能否取得成效的重中之重,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必须以最负责的态度、最坚决的决心、最严厉的执法确保打胜这场攻坚战。尤其是要重点做好:

1.加强海上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违法从事海上运输和船舶超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由海事部门牵头负责,水利、海洋、安监、港航、边防等部门参与,严格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强化重点水域的巡航检查,严厉打击和全面清理内河船舶、“三无”船舶在普陀水域从事运输经营。一经发现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由海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涉及重载船舶实施强制卸载,并责令其驶离舟山水域,同时将处罚信息反馈至船籍港海事部门。对违法从事海上运输经营的“三无”船舶,由边防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一经发现船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海事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对超载船舶实施强制卸载。及时向安监、国土、水利、海洋、港航、边防等部门通报违法违规信息。

2)对无证驾驶人员或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妨害执法的,由边防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严厉追究涉嫌违反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

2.加强装卸作业点关口管控,严厉打击港口经营企业、矿山企业(宕口)、海上采吸砂企业(船)对内河船舶提供装卸、砂石料供应服务和违规装载作业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内河船舶参与水上工程和围垦项目建设行为;坚决清理非法砂石装卸作业点。

1)各镇(街道)要切实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港口经营企业、矿山企业(宕口)、涉水工程项目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对查获的内河船舶和超载违规行为船舶始发装卸作业点实施追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处理。发现港口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港航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发现矿山企业(宕口)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公安、国土参与依法予以处理;发现涉水工程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水利、港航、海事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2)区海洋与渔业局要切实加强海上采吸砂船安全监管,明确禁止对内河船舶提供海砂供应服务;严禁超载,严格按照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载货吨位装载,对每艘运输船舶的装载情况进行登记,供相关部门核查。

3)由港航部门牵头负责,海事、海洋、水利、边防等部门参与,坚决清理非法砂石装卸作业点。对由于违法违规装载造成运输船舶发生事故的始发装卸作业点,安监等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必要时由公安部门介入追究刑事责任。

4)公安部门负责对企业违法人员进行管控,坚决打击各类暴力抗法行为。

(四)强化督查,确保整治扎实有效。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失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三、标本兼治,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整为手段,治为目标,要通过整治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运输市场环境。

(一)从紧从严,对违法行为实施高压打击。各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按照职责严格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各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执法检查,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刚才企业代表也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更希望你们“言必行,行必果”,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二)标本兼治,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港航产业是我区的重要产业之一,在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和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我区实际情况,处理好稳定和发展的关系,乡镇(街道)要把辖区籍个体经营船舶纳入镇(街道)船舶管理站、安监站实施安全监管,或牵头组织个体船舶船东成立协会,将辖区所属个体船舶纳入协会实施安全管理。海事、港航等管理部门要研究、创新个体船舶管理新模式,引导船舶、企业向规范化发展。

同志们,开弓没有回头箭,安全专项整治势在必行,我们必须振奋精神抓落实,讲究方法抓落实,上下同心,团结一致,坚决打赢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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