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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调研】对镇人大工作整体化推进思考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09 16:35:05 本文已影响

对镇人大工作整体化推进的思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基层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直接窗口。特别是在贯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调研】对镇人大工作整体化推进思考,供大家参考。

【乡镇调研】对镇人大工作整体化推进思考



对镇人大工作整体化推进的思考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基层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直接窗口。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促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农村改革的新形势下,面临着在农村开展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性,联系代表群众的直接性和人少事繁的艰巨性,任务责任更加重大。因此,必须注意研究解决乡镇人大工作现实问题,立足现实,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基层权力机关充分发挥的作用。

从实践上观察,乡镇人大工作履行职能差强人意,突出表现在人大主席未能专职专用,人大闭会工作未能正常开展,代表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究其重要原因,县镇人大之间有一层认识误区:理论上以没有领导关系、只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为由,上级人大不能有效联系指导下级人大工作,下级人大自行、“封闭”运行,缺乏有力地组织推动;实践中上级人大缺乏对镇人大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指导。乡镇人大主席想做点事的人不会做不敢做,不想做事的人没压力懒得做,做了事的人没有得到社会积极的回应。致使乡镇人大工作松散,或流于形式、成为摆设。这种状况,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与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相距甚远。

改变县镇人大之间的“各顾各”现象,县镇人大必须注重工作整体化推进。这是因为:

一、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决定了人大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我国五级人大的产生方式是县乡直接选举、县以上间接选举。间接选举,代表的产生顺序为下级选举上级;代表的责任顺序为上一级向下一级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强调对本级人大负责的同时,自然包含对产生它的源头全县人民负责的因素。选举的实质是授权,无论是直选还是间选,授予权力的本源、所负责的对象归根到底是人民。这种产生与被产生、负责与被负责关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组织和运作体系。县镇人大因为同处最基层,区域范围小共同任务更加具体因而联系更加紧密。

二、中国梦和“四个全面”的目标方向赋予各级人大共同任务。以全面依法治国为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中国”的理念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构想。这一理念与构想无疑为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离不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这四个环节。无论是最高层的全国人大还是最基层的乡镇人大,在这四个环节中都有自己的法律定位,担负建设法治中国的共同使命。既然共同就不可割裂,不可忽视任何一个层级,特别是面广量大、任务繁重的基层。

三、镇级人大履职现实现状迫切需要。镇级人大除了一年一度的人代会外,闭会期间的工作不活跃,代表集体活动组织数量少、效果不明显,代表少有机会通过人大组织的集体活动发挥作用,镇域内一些超越镇级人大职权的问题很难有效解决。实践不断证明,天然联系紧密的县镇人大注重工作整体化效果更加明显。纵观地方人大工作,什么时候上下联动紧,那个镇的人大工作就展示出活力,那个地方的镇级人大工作就特别出色、人大代表活动就特别活跃,涉及全县的普遍性问题就容易解决,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就能够得到较好实现。

注重县镇人大工作整体化,县级人大推进路径:

一是思想上有位置,确立整体观念

正确认识县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联系、业务指导三大关系,充分认识人大的每一层级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打破“一亩三分地”狭隘观念,树立县域内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更多的强化工作的联动牵引,带动镇级人大有效开展闭会期间工作。县级人大有义务有责任联系指导监督本辖区范围的镇级人大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正确处理好同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协调解决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镇级人大要摆正同级党委领导与县级人大指导的关系,主动接受指导和安排,完成县级人大的工作部署。

二是计划上有安排,整体部署到位

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指导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要点要上下衔接,确定工作议题要征求意见,重要工作情况要互相通报,重大活动可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县镇代表活动要统筹安排,引导、带动、支持乡镇人大严格依法履行职能,努力维护宪法、法律、地方法规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三是行动上有措施,增强整体化实效

要抓关键勤督促检查。对于党委为加强人大工作提出的有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办公条件、经费渠道、待遇保障以及对人大工作的要求等政策意见,县级人大应对其执行和落实情况,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纠正“规定动作”走形、政策意见不落实的现象。

要培育镇级人大工作骨干。建立实施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乡镇人大干部考察学习,使其掌握人大工作的全面知识,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

要重视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定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机制,设定硬性工作指标,为镇级人大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主动积极开展工作提供外部良好条件,解决好基层人大工作缺乏动力、活力、压力问题。

要特别注重履职上下联动。每年有计划安排一些专项监督工作,实行上下联动,同步实施,以上带下、以下助上。在某一时间段内,县镇围绕一个共同议题,既分工又合作,既根据法律规定独立运作,又按照联动的安排共享信息资源,组织县镇代表开展集体活动,上下贯通,集中发力,既能带动镇级人大工作开展,又能做活镇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工作,还能有助于县镇解决共性问题,收到多重实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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