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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汇报】厅长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汇报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03 15:00:07 本文已影响

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汇报(2008年4月17日)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之后,按照长赋省长关于“加快廉租住房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汇报】厅长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汇报,供大家参考。

【住建汇报】厅长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汇报



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汇报


2008417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之后,按照长赋省长关于“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指示精神,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对建立以廉租住房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737号),并明确三个阶段性目标:到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对已掌握的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到2008年底前,要覆盖到所有县城;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全省会议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组织机构,规范市县住房保障工作职能。省政府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具体工作,各地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进一步理顺了工作职能。二是完善相关政策。依据省政府37号文件,省建设厅起草了《吉林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相关文件,省监察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保证全省城镇廉租住房政策贯彻落实的意见》,省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也积极开展工作。各市县陆续出台了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政策。三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调研编制工作,各地2007年、2008年的住房建设计划已经完成公示备案工作,2008-2012年的住房建设规划正在编制当中。四是组织设区城市开展了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基本实现了到2007年底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第一阶段目标。

虽然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目前情况看,还存在着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有关配套政策不完善、资金紧张等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积极解决。

二、今年工作安排

据初步统计,全省现有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9.25万户,将采取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主要采取以货币补贴为主,对低保户中的无房户予以实物补贴。为完成今年8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和住房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一是加强与财政部、建设部的沟通联系,全力争取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贴资金。二是积极申请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补助资金,做好廉租住房项目的材料上报等工作。三是测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一次性处理无籍房的收益以及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等方面的资金情况,合理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四是大力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五是安排落实各级财政资金。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8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任务。通过认真研究测算,计划通过两个渠道来建设廉租住房:一是在城市棚户区和煤矿塌陷区棚户区改造中配建一部分;二是各地通过政府组织新建和收购现有旧住房等方式解决一部分。为做好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投资建设计划编制上报工作,我们将组织各地积极进行前期准备,并会同省发改委在420日前完成对各地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三)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按照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省建设厅要抓紧出台《吉林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省民政厅应尽快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建立低收入家庭档案,为建立双困户家庭住房档案奠定基础;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申请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筹集办法,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省发改委研究制定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助资金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省地税局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建设项目和住房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省国土厅研究制定住房保障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省审计厅负责制定住房保障资金的审计办法。其他各责任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制定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的各项配套文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各部门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应于4月底前出台,以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加强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分别负责相关方面工作,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工作开展。为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委托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相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针对一些市县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抓紧督促协调住房保障机构建设,理顺工作职能。

(五)加强督查督办。近期将组织人员深入各地,就组织机构建设和职能理顺、编制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建立低收入家庭档案等工作进行督查。要加强房屋拆迁管理,严格规范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在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要开展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检查,努力建设群众满意工程。省人大、省政协已经把住房保障工作列为今年视察重点,将进行视察,我们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需要会议确定的事项

(一)关于资金安排问题。全省廉租住房建设已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建议省政府尽快安排落实启动资金。除去结合棚户区和煤矿塌陷区改造建设的廉租住房计划由各地通过政策优惠和市场化运作解决,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外,通过新建和收购旧房解决的廉租住房,需资金7.5亿元。我们的意见是,在省财政安排的2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中,1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其余6.5亿元除争取国家发改委项目补助资金外(意向为1.6亿元),需各市、县财政按照省政府37号文件规定的渠道予以安排。今年全省要解决19.25万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货币补贴问题,按照每户每月100元全年1200元计算,需补贴资金2.31亿元。我省去年得到1.2亿元补助资金,今年补助资金通过与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预计还将达到这个标准,其余1.11亿元需省市县财政予以安排。

(二)关于待议文件。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明确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吉林省城镇廉租住房申请、核准及轮候试行办法》、《关于下达2008年度吉林省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本次会议讨论通过。

以上情况汇报,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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