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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汇报】市劳动保障表彰工作汇报【范文精选】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07 20:55:06 本文已影响

市劳动保障表彰工作汇报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的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的工作,并对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工作表现出色的单位进行表彰。现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汇报】市劳动保障表彰工作汇报【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人社汇报】市劳动保障表彰工作汇报【范文精选】



市劳动保障表彰工作汇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的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的工作,并对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工作表现出色的单位进行表彰。现报告如下:

一、2004年劳动保障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开拓务实,全面完成了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20049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市政府被评为全国再就业先进单位。

(一)积极推进扩大就业的民心工程,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2004年,广州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民为本,形成了具有广州特色的就业工作体系,全面完成了市政府年初提出的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净增城镇从业人员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4.18万人,就业率68.15%,年末失业人员6.77万人,失业率为2.42%,是近年来创造就业岗位最多(为近10年广州市创造就业岗位最多的一年),年末结存的失业人数最少(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近5年最少,比上年减少30.2%),失业人员再就业率最高(全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6.48万人,就业率为近10年最高,比上年上升7.95个百分点),年末失业率最低(失业率为近5年最低,比上年下降1.15个百分点)的一年,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1、落实了一个责任:再就业目标责任。2004年,我市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新增了2项考核指标(原有的5项指标,新增的“零就业家庭”1人以上就业率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明确各级党政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考核体系。

2、完善了两个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培训体系。

广州市就业服务体系正向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新三化”推进。至20049月,全市163条街镇已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完成了市、区、街镇三级网络的建设。目前正积极向村、居委延伸,构建起四级就业服务平台网络(其中白云、番禺区100%的村、居委均已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择业就在家门口”已逐步成为现实。全市各级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均按统一规格配备和设置(全市共配置专用大型电子显示屏100多平方米,触摸式查询机300多台,前台就业服务计算机800多台)。《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率达95.6%(我市符合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有46772人,已领证44714人,发放率达95.6%)。

2004年,广州市就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积极推行“定向”和“定单式”培训,形成了以需定培、以培供需、以培训促就业的机制,提供200多个培训专业供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自行选择,并给予资助和补贴(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再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由市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补贴)。全市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8万人次(其中参加创业培训共3947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的有1149人,创业培训后成功实现自谋职业1739,并带动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职业技能鉴定16.6万人次(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2284人);全市31所技工学校创记录招收新生2.25万人(技校招收新生人数保持了连续5年递增的势头,在校生数达到5.4万人,完成了本市对从化、增城市200教育扶贫招生任务),并输送1.1万多名应届毕业的技能人才,为广州经济发展打下了人才基础。

3、加大了两项政策的力度:就业援助政策和城乡统筹就业政策。

2004年,我市加大了就业援助政策的力度,把解决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市级安排用于再就业的资金比上年增加75.44%(市本级财政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1.5亿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5000万元;各区(县级市)共安排了4694万元)。调整了再就业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进一步放宽了就业困难群体的资助条件(社区就业资助岗位由20个增加到30个;降低享受社会保险资助人员的年龄门槛;增加本市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首个就业人员的岗位工资性补贴),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就业资助政策体系。开展“三向”(向社区服务、向社区内机团单位、向商业网点)要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群体,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实施“两优两免”(优良服务、优先录用,免费职业介绍、免费培训),使我市“零就业家庭”和“4050”下岗失业人数大幅下降(全市5.4万名4050人员有3.25万人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59.78%;全市1824户“零就业家庭”,有1739户已实现1人以上就业,“零就业家庭”就业率达95.34%,目前全市因各种原因仅剩85户“零就业家庭”)。

2004年,我市加大了城乡统筹就业政策的力度,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会,有的直接办到镇,实现就近求职找工,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5万多人。

(二)继续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1、社会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04年,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和征缴的社保费继续增长,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为186.76万人、221.20 万人、190.45万人、153.23万人、85.5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8.15%9.36%20.44%12.08%8.02%;共征缴社会保险费130.58亿元,同比增长16.27%

2、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去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至月人均934元,同比增加47元;失业保险金调整至617元(含医疗补助金),同比增加34.42%。全市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均通过社会化发放按时足额发放。依政策提高了部分特殊人员的保障水平(做好1949101日到当地解放前参加地下革命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对于军转干部退休人员低于本市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予以补齐;及时办理了军队转业干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补贴的接续等工作)。

3、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年末全市离退休人员49.87万人,同比增加2.8%;月均领取失业保险金4.64万人,同比减少18.68%。市政府审议通过了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意见;失地人员养老保险的解决办法已经形成;全面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我市被劳动保障部列为全国工伤保险和工伤康复重点联系城市,广州工伤康复中心被列为劳动保障部“工伤康复综合试点单位”和省劳动保障厅工伤康复基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分别增至307家和134家,医保服务管理继续完善,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广州特色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五道保障线相应提高(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10元调整为684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442元;最低养老金标准为500元;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由459元(其中保险金408元,医疗补助金51元)提高至617元(其中保险金548元,医补金69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00/人月,确保困难居民应保尽保)。

4、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难点进一步突破。2004年,我市突破了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的难点。出台政策解决了8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其中5万多名退休人员获得政府借款6.8亿元参加医保。4800名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获得政府资助6660万元参加医保。制定政策使5.3万名失业前已参加医保的人员在失业保险期内接续享受医保待遇。

5、社保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依法严格社保基金支付程序,建立“基金重大事项和非统筹待遇支付报告制度”及“基金监管数据库”;组织开展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违规单位及时整改;制定预防和打击欺诈冒领社保金的措施,加大对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防范和查处,确保基金安全。

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46.2万名退休人员实行了多种模式的社会化管理,突破了单一的社区管理模式,社会化管理率达92.5%(其中21.6万名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占退休人员总数的43.2%,采用过渡形式纳入管理的24.6万人)。加快四级退管服务场所和信息系统的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优质管理服务(海珠、越秀、荔湾、天河、白云、黄埔6个区退管服务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113条街道25个镇建立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1375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了退管服务站)。启动三方协调机制解决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的矛盾(在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之前,对企业自主给付退休人员的原补贴性福利待遇,要求通过“三方协商机制”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后方能办理移交手续,尽可能避免退休人员移交后因原企业补贴性福利待遇问题引起纠纷)。实施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特殊困难临时救助政策(启动实施《广州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特殊困难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已有162人获临时救助。

(三)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全市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处理案件12279宗,同比下降24.84%(涉及劳动者人数19059人,同比下降17.74%;涉案经济标的2.08亿元,同比下降42.82%)。建立了市、区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我市专门召开了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经验交流会,积极利用三方会议制度的优势,协调劳动关系)。召开三方协商会议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为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提供了典范。全市2500多个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着力抓好信访咨询、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及劳动保障年审5个环节,共接待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1.87万人次,接受举报投诉7.08万宗,为12.79万名劳动者追回欠薪9935.5万元,为16.47万名劳动者追补缴社会保险4.68亿元,补签劳动合同21.72万人,取缔非法违法职业中介机构150个,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建立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处理劳动突发事件预案制度等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制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管理。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一条热线、二个网络、三支队伍、四级监控”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有效防止和遏制欠薪事件(“一条热线”,即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接受投诉;“二个网络”,即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组织网络和企业工资监控电子网络;“三支队伍”,即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代表;“四级监控”,即对企业发放工资情况实行市、区、街镇、居(村)委会四级监控)。推广了天河、白云区的经验和做法,将工资监控工作延伸到街道、居委。全市5100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已分布各区、街镇、村、居委。30人以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比上年下降了13.7%。

(四)行风建设取得成效,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去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抓行风建设,加大了整治力度,成效明显,得到社会各届的充分肯定。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领先全省水平,“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正式对外服务,劳动保障宣传、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公自动化等工作实现了新突破。“一厅、一网、一线、一箱”全方位的便民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为群众提供高效、方便、快捷服务。

2004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劳动力市场供求错位,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有待更新,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仍是难题;社会保险体系不够健全,制度还不完善,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与人们的预期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劳动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尚存;对流动人员的就业管理手段和措施还有待改善。

二、2005年劳动保障工作意见

2005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广州的“城市管理年”,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应在城市管理、建设和谐广州中有大作为。

2005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确保2005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70%以上,其中特困和“4050”人员再就业率50%以上,“零就业家庭”1人以上就业率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转移就业5万人以上;培训技师2500人;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95%,其中纳入社区管理达65%以上;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实施扩大就业的民心工程,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1、就业工作重点抓好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农转居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继续落实再就业各项政策,扎实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和服务。

2、认真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广州市实现文明城市的要求,健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领导,明确层级责任,层层分解目标,定期检查考核,确保计划完成。

3、大力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2005年,按照就业服务“新三化”要求,全面实施3年工作规划,健全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4、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一是加快推进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村(居)委的建设;二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力度;三是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及服务管理。

5、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资助力度;2005年底前完成有农村劳动力的区、镇培训基地建设;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和本市贫困农村子弟的教育援助工作;继续完善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体系;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加快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平台建设;做好市属技工学校调整与改革工作。

6、强化流动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服务;加快流动人员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实行电子备案;加强对流动人员基本素质和自我维权意识教育;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远程见工”系统的作用,加强信息交流,引导外来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二)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完善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1、继续加强社保管理。今年,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外来流动就业人员为重点,继续加大社保扩面力度;完善征缴机制;清理历史欠费,加大追收力度,力争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提高社保基金的运行水平。完善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建立社保稽核队伍,对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今年要实现完全并轨(今年是国务院提出实行下岗与失业并轨的最后一年。广州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但目前还有1479名下岗职工滞留在企业,今年实行完全并轨)。

2、着重突破社会保险各项难点。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积极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启动失地人员社会保险试点工作;研究制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办法;启动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启动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启动医疗保险的地区今年要全面启动;制订矿山和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办法、职业危害风险大行业的工伤预防办法;研究工伤致残人员再就业资助办法;探索全市工伤保险“一体化”管理办法;重点研究解决社会保险遗留问题。

3、继续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搞好服务基础建设,逐步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三)建立快速高效的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继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扩充三方会议协商的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雇主、职工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劳动管理的重大问题,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减少劳动纠纷,认真排查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隐患,对劳资纠纷实现群防群治。

2、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力度。尽快建立企业内部调解、行业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引导职工维权走调解或仲裁的路子,预防因劳资纠纷引起的集体上访和过激行为;探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3、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协管员队伍。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弥补专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人力不足,对企业发放工资情况实行实时监控,从源头上杜绝欠薪恶性事件发生。

4、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探索、建立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欠薪、超时加班、签订合同、参加社保和使用童工等方面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建设;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信访举报途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加大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工作力度。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落实《集体合同规定》,重点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

(四)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管理与服务的整体水平

加强劳动保障综合管理能力,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的功能;加快劳动保障信息新系统上线运行;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劳动保障信息网、热线电话、新闻媒体,结合信访重点,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编制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强廉政建设,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能力;加强行风建设,树立以民为本理念,为群众、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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