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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完整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2 14:40:02 本文已影响

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完整版】



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皖政〔20158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653号)精神,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7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1110日前)。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推进,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3月底前)。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狠抓火灾防控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县区政府要把“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重要日程,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公安、民政、安监等部门,依托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督促社区、楼院物业管理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建立“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将其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在“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2.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县区政府要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村)、社会单位的微型消防站标准化建设,20173月底前,各县区60%以上的街道社区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要建设微型消防站,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日常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火灾发生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县区政府要出台政策,保障微型消防站建设所需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补助;对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津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和队员予以表彰奖励。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政策,保障和鼓励行业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县区政府要在前期微型消防站建设的基础上,冬防期间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出台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建设标准,建设一批典型示范微型消防站、开展一次集中轮训、组织一次业务大比武、以社区(村)为单位开展一次联勤联动演练。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县区政府要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公安、住建等部门要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其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按规定聘请持证上岗电工、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隐患等问题。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降低电气火灾风险,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4.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今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年底前按期销案。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规定组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主流媒体分批予以曝光,并将其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强力推动整改。

5.强化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保工作。县区政府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实名制”巡防看守烟花爆竹燃放点等重点区域。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6.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在认真落实全省冬春火灾防控方案规定动作和加强在建工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全市火灾形势和危险程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选准“自选动作”,并根据本地突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部署开展一次以上针对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加快编制印发全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推进城市、县域、全国重点镇以及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工作。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加快完成消防站建设,推进消防教育培训基地立项选址。严格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责任,加快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认真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责任,消除县级专业消防力量“空白点”。市发改委要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市财政局要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市住建委要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资金,督促加强城市消防车通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其他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及全市消防规划要求,落实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等消防建设用地。

3.加强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年度发展任务,制定2017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年度任务。加快发展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2016年底前,全国重点镇以及75%的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其他建制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80%的其余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要建成志愿消防队。

4.加强网格化管理。县区政府要积极推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政府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体系,充分发挥手机移动终端在消防安全网格化中的作用,加强网格内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社区、乡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

5.深化区域联防。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以社会服务管理网格为基础划定消防联防区域,以微型消防站为主干力量,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互查互检、协调会商、交流培训,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提高协作能力,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20173月底前,全市4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6.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抢抓“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消防工作紧密融合,构建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将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县区政府要加大推广力度,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提高技防水平。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公安、教育、民政、农业、文旅、卫计、安监等部门要以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进学校”、“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活动,广泛宣传“119”消防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吸引更多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要针对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县区政府要扎实推进以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的形式开展宣传,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6年底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85%

2.强化媒体宣传。依托市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专版、专题,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针对季节火灾防范特点,每天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利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和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在重点场所张贴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深入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县区政府要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的宣传主题,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媒体参与,形成强大社会声势。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策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平安使者、网格员的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4.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组织集中培训,力争20173月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度指挥,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行业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防火工作。

(二)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市教育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学校、幼儿园等单位;民政部门负责督导检查老年公寓、敬老院、福利院等单位;住建部门负责在建工地、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司法部门负责督导检查监狱、戒毒单位;文旅部门负责摸排文物古建筑底数,督导检查歌舞、娱乐、游艺、放映等场所以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星级宾馆和A级景区;卫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医院、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交通部门负责督导检查汽车客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汽车;商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商场和有关集贸市场;国资部门负责督导检查省属、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安监部门负责摸排易燃易爆单位底数,督导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场所;公安部门负责分类摸排人员密集场所底数,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执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排除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指导。社区、乡镇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开展经常性防火工作,加强居民楼院、村庄和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实行分片包干。各县区要实行分行业、分片区包干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措施。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暗访检查消防工作制度,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两月、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内部也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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