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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河长制9篇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4-29 14:25:02 本文已影响

篇一:全面推进河长制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佚

  名

  【期刊名称】《中国水利》

  【年(卷),期】2016(0)23【摘

  要】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文如下。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总页数】2页(P4-5)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5.加强森林草原保护

  全面建立林长制——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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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全面推进河长制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2018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42号)、《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粤办发〔2018〕24号)、《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粤委办〔2018〕80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粤河长办〔2017〕12号)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省委、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考核周期为2018年度。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省各流域管理机构参加。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个部分。

  在保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基础上,其考核结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

  (一)指标考核

  主要考核国家及省对有关行业或部门制定的河湖管理

  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用水总量等14项指标。指标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指标定义及评分方法见附录)。

  (二)工作测评

  主要考核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与运行、河长湖长履职和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评价内容及方法见附件2。

  (三)公众评价

  公众评价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重点调查公众对所在地区河长制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和支持度。评分方法见附件3。

  四、考核程序

  (一)市级自查

  各地级以上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有关责任单位开展本市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自查,编写自查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4),报市总河长审定后,于2019年3月底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将本市自查报告上报省河长制办公室,并抄送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同时,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有关责任单位将各自负责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报送对应的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二)指标考核评分

  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对各市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指标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各市指标考核评分结果报省河长制办公室汇总。

  (三)资料核查及现场检查

  2019年4月底前,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对各市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检验与分析。在资料核查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四)工作测评评分

  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和省各流域管理机构根据任务分工,在各市工作测评自评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市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测评内容进行评分,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各市工作测评评分结果报省河长制办公室汇总。

  (五)公众评价

  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公众对各市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各市公众评价的评分。

  (六)形成考核报告

  2019年5月底前,省河长制办公室汇总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的评分结果,编制形成年度考核总结报告,报省级总河长审定。

  五、考核评分

  (一)评分方法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如某地市考核内容90分,缺项10分,考核得分88分,则最终考核得分为:88÷90×100=97分。

  在各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得分中,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等三部分均以100分制计算,权重系数分别为0.35、0.6和0.05。

  (二)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4个等次:

  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且排名前7位的,考核结果为优秀;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且排名第7位之后,以及考核分值为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良好;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其他情况

  1.加分项和扣分项

  在工作测评中,对工作有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相关工作得到省以上部门表彰可适当给予附加得分。对存在重大水污染、经核实的媒体曝光及违法违规等负面影响较大事件进行扣分。

  2.一票否决情况

  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行政区域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或者1起以上特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因水环境污染或者水生态破坏等引发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水灾害、水安全事故不力,导致群死群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1起以上国家或者省查处的考核数据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的。

  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本行政区域内发生1起重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的;中央及省督导检查反馈重点水资源管理、水环境问题未在规定限期内解决的;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的。

  附件:1.2018年度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指标

  考核评分表

  2.2018年度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测评评分表

  3.2018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公众评价

  方法

  4.2018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

  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2018年度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指标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及分值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50分)

  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0分)

  水资源保护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幅度(30分)

  (5%)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35分)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35分)

  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50分)

  水安全保障

  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50分)

  (10%)3(15%)权重

  广州

  49.5271%14%17%0.5/深圳

  21.1370%13%13%0.55/珠海

  6.8482%13%13%0.51/汕头

  12.3882%23%13%0.5100%佛山

  30.5279%12%12%0.488100%韶关

  23.280%24%18%0.496100%河源

  2084%30%23%0.499100%梅州

  24.282%24%18%0.5100%惠州

  21.9479%20%15%0.505100%汕尾

  11.4680%20%14%0.49100%东莞

  22.0770%13%19%0.55/中山

  16.5385%23%19%0.51100%江门

  28.7380%20%16%0.515100%阳江

  14.4476%20%12%0.5100%湛江

  29.4571%23%19%0.5100%茂名

  28.880%23%19%0.5100%肇庆

  2186%19%15%0.495100%清远

  20.783%18%16%0.502100%潮州

  9.2578%20%16%0.5100%揭阳

  17.4672%20%16%0.5100%云浮

  16.582%27%16%0.496100%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统计局

  省水利厅、统计局

  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

  (5%)1(10%)3(15%)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省水利厅

  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60分)

  水污染防治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40分)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35分)

  水环境改善

  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劣Ⅴ类比例

  (35分)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30分)

  (30%)2(25%)3(15%)10%1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省农业农村厅

  53.80%

  (45%)2(35%)3(30%)28.60%

  66.70%

  75%84.60%

  92.30%

  100%100%77.80%

  100%28.60%

  66.70%

  77.80%

  100%100%85.70%

  91.70%

  92.90%

  83.30%

  85.70%

  80%省生态环境厅

  7.70%

  14.30%

  025%000011.10%

  028.60%

  0000007.10%

  014.30%

  0省生态环境厅

  100%(5%)1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省生态环境厅

  水生态修复

  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100分)

  (10%)3(15%)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省水利厅

  水域岸线

  管理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100分)

  5%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省水利厅、自然资源厅

  注:1.()1、()2、()3分别为珠三角核心区、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系数。珠江三角洲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惠州、肇庆;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

  2.

  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指标考核总得分=∑单项考核指标得分×权重。

  附录:指标定义及评分方法

  一、用水总量

  (一)定义及计算

  用水总量(单位:亿立方米)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量的统计优先使用计量器具所获得的计量数据。统计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量。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在内。生态环境补水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

  (二)评分方法

  年度用水总量小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得分50分;大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不得分。

  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一)定义及计算

  水功能区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

  本次采用经省人民政府2007年4月批准实施的《广东省水功能

  区划》(2007年4月后水功能区有调整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有调整的,经省政府同意后,按调整后的执行)。根据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情况、现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及《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粤办函〔2016〕89号)中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逐年下达各地级以上市的水功能区考核名录。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

  (二)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

  1.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监测单位: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由省水文局及其直属水文分局负责。监测位置:选择水功能区的代表断面进行监测;监测频次: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项目:考核项目为氨氮(NH3-N)和高锰酸盐指数(CODMn)。国家对水功能区年度监测项目有新要求时,则按国家新要求执行。水样采集与样品分析方法依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2.水功能区达标率评价方法

  首先对每月单个水功能区的水质进行评价,再对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评价其当月是否达标,然后根据各个月的达标情况评价该水功能区是否年度达标,最后根据达标的水功能区个数评价该地区的水功能区达标率。

  每月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利用每月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考核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出每月单个水功能区的水质类别。

  对于作为两市界河且同时考核两个市的水功能区,除根据代表断面的监测数据评价出每月水功能区的水质类别外,还要分别根据代表

  断面左右岸的取样点监测数据分别评价其水质类别。

  每月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依据《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以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为评价标准,某月水功能区的水质类别达到该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则此水功能区本月水质达标;某月水功能区的水质类别没有达到该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则此水功能区本月水质不达标。

  对于作为两市界河且同时考核两个市的水功能区,某月两岸中一岸样本达到该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而对岸未达目标的,视样本达标的一岸所在的市该水功能区水质本月达标,而对岸所在市该水功能区本月不达标。

  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依据《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年度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依据《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年度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在各水功能区每月水质达标成果基础上进行。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含等于)80%的水功能区为年度达标水功能区。统计时段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年度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计算公式为:年度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年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次数/年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次数。

  (三)评分方法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100%-考核目标值)]×10+40。得分最高不超过50分。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小于目标值时,不得分。

  三、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幅度

  (一)定义及计算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用水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用水总量(立方米)/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其中,国内生产总值按2015年可比价计。国内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指当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

  (二)评分方法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达到或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30+24。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不得分。

  四、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

  (一)定义及计算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工业用水量与工业增加值(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量(立方米)/工业增加值(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按2015年可比价计。

  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直流式火核电用水除外),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量,其中,直流式火核电用水以耗水统计。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总产值扣除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按火(核)电工业、国有及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非国有工业和规模以下非国有工业等三类分别统计。水力发电用水属

  河道内用水,应将其增加值从工业增加值中扣除。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当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的百分比。

  (二)评分方法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或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100+28。得分最高不超过35分。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不得分。

  五、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一)定义及计算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立方米)/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立方米)。

  (二)评分方法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得分35分;小于目标值时,不得分。

  六、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

  (一)指标定义

  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指年度中小河流完成治理河长除以年度治理任务河长。

  (二)评分方法

  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大于等于100%时,得50分;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小100%时,该项指标得分=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50分。

  七、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

  (一)指标定义

  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是指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实际完成数占计划完成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

  (二)评分方法

  该项指标得分=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50分。

  八、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一)指标定义

  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是指现状黑臭水体个数占总数的百分比,其中总数为上年度纳入国家整治清单的数量。

  (二)评分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在2018年年底前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7〕1498号)要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并达到“初见成效”或“长治久清”的标准,认定此黑臭水体达到2018年治理要求“初见成效”或“长治久清”。具体如下:

  1.2018年,各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80%,其中广州、深圳市建成区2018年不低于90%,达到年度目标的,得60分。

  2.未达到年度目标的城市,根据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打分。

  3.主要考核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填报情况、整治工作进展月报情况、日常工作报送情况等。

  4.对于韶关市,发现黑臭水体并主动上报及制定相关整治措施的不扣分,被举报并核实存在黑臭水体的,核实一条扣15分,扣完为

  止。

  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一)指标定义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指用于生产沼气、堆(沤)肥、沼肥、肥水、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符合有关标准或要求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

  (二)指标数据来源

  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各地上报并经审核的数据和第三方评估。

  (三)指标数据范围

  规模化养殖场、专业粪污处理机构、规模以下养殖场。

  (四)评分方法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2018〕160号),规定各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年度目标:2018年≥64%。达到年度目标的,得40分;达不到年度目标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总分值(40分)的20%,扣完为止。

  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一)定义及计算

  根据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清单,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全市考核断面当年水质Ⅰ-Ⅲ类断面占总断面的比重。

  计算公式为: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水质Ⅰ-Ⅲ类断面数量(个)/总断面数量(个)。

  (二)评分方法

  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试行)》进行评分。设加分项和扣分项,总得分不超过35分。

  1.未完成年度目标。

  按全市当年Ⅰ-Ⅲ类实际比例占当年目标比例的比重乘以水质优良指标分值的70%进行计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Ⅰ-Ⅲ类比例的得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当年Ⅰ-Ⅲ类实际比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当年Ⅰ-Ⅲ类目标比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指标的分值,其中,沿海、不具有地下水点位地市和非沿海、具有地下水点位地市为40分,沿海、具有地下水点位地市为30分,非沿海、不具有地下水点位地市为50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取值为70%。

  2.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以完成年度Ⅰ-Ⅲ类比例目标得分与超额比例部分得分之和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若当年Ⅰ-Ⅲ类实际比例为100%,则Ⅰ-Ⅲ类得分满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3.加分项。

  根据各地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表水考核断面,按照基准年水质现状优于Ⅲ类(含)的断面实现升类、Ⅴ类升为Ⅳ类的断面个数、规定了特定考核因子浓度的断面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个数、劣Ⅴ类断面在达标年考核前水质达到年度分解目标的断面个数和入海河流提

  前消除劣Ⅴ类断面个数之和占全市断面总个数的比重乘以考核断面变化情况及权重的分值进行加分。同一断面不重复加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加分项得分;

  i—对断面分三类,1(A类)为国考断面,2(B类)为与国考断面有较强水质响应关系的断面,3(C类)为独流入海或与国考断面水质响应关系不大的断面;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三类断面分配不同权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应国考断面,取值1.3,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应与国考断面有较强水质响应关系的断面,取值1.0,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应独流入海或与国考断面水质响应关系不大的断面,取值0.7;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与基准年相比,i类断面实现优于Ⅲ类(含)升类和Ⅴ类升为Ⅳ类的考核断面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了特定考核因子浓度的i类断面达到目标的断面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i类劣Ⅴ类断面在达标年考核前水质达到年度分解目标的断面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在达标年考核前,按以下两种断面统计:一是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达到省下达的年度水质目标的断面个数,二是其他劣Ⅴ类考核断面达到年度分解目标(基准年2014年与目标年水质线性插值)的断面个数;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与基准年相比,入海河流提前消除劣V类断面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全市断面总个数;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考核断面变化情况的分值,20分。

  4.扣分项。

  根据各地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表水考核断面,按未达到当年目标的断面个数和入海河流水质较基准年恶化的断面个数占全市断面总个数的比重乘以考核断面变化情况及权重的分值进行扣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扣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i类断面未达到年度目标的断面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入海河流水质较基准年恶化的断面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

  十一、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劣Ⅴ类比例

  (一)定义及计算

  根据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清单,地表水水质劣Ⅴ类比例为全市考核断面当年水质劣于Ⅴ类断面占总断面的比重。

  计算公式为:地表水水质劣Ⅴ类比例(%)=水质劣Ⅴ类断面数量(个)/总断面数量(个)。

  (二)评分方法

  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试行)》进行评分。

  1.未完成年度目标。

  按全市当年Ⅰ-Ⅴ类的实际比例占当年目标比例的比重乘以劣Ⅴ

  类指标分值的70%进行计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地表水劣Ⅴ类比例的得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当年劣Ⅴ类实际比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当年劣Ⅴ类目标比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地表水劣Ⅴ类断面比例指标总分值,为35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取值为70%。

  2.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以完成年度劣Ⅴ类比例目标得分与超额比例部分得分之和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劣Ⅴ类目标为0且完成年度目标时,得35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十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一)定义及计算

  根据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考核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计算公式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数量(个)/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个)。

  (二)评分方法

  参考《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试行)》

  的评分方式进行评分。当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满足考核目标要求时,按实际比例乘以指标分值计分;未满足考核目标要求时,按实际比例乘以指标分值的80%进行计分。

  十三、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

  (一)指标定义

  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完成率指年度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除以年度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面积。

  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完成率=(年度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年度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面积)×100%。

  (二)评分方法

  根据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率进行评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率大于等于100%的,得100分;小于100%的,按完成率乘以100分计分。

  十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

  (一)指标定义

  指本行政区域内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长度除以本级《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中批复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长度。

  (二)评分方法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得100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小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率/考核目标值

  ×100分。

  未制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得0分;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复的,指标得分减20分。

  附件22018年度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测评评分表

  考核项目

  序号

  1考核内容

  河长湖长组织体系

  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立与运行

  分值

  评分说明

  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湖长体系,实现辖区内河湖全覆盖。未按规定建立的,不得分。提供公布河长湖长体系的正式文件;正式发布的河湖分级名录。

  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设立,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和2工作设施设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每发现一处未落实到位的,扣0.4分,扣完为止。提供河长制办公室机构设立、人员经费落实和工作制度的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1.公布河长名单并及时更新情况(1分)。未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布市、县、镇、村各级河长名单的,扣1分;已公布河长名单,但公布不够全面或未及时3信息共享与公开

  2更新调整的,视情况赋分。

  2.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1分)。按照要求设立河长公示牌,并加强管理维护。未设立河长公示牌的,扣1分;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公示牌要素不全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5信息(资料)报送

  互联网+河长制

  21按制度要求向省河长办报送信息(资料)(2分)。发现1次未及时报送信息(资料)或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扣0.25分,扣完为止。由省河长办视日常工作实际情况赋分。

  各市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广东智慧河长”系统平台入驻及使用情况(1分)。由省河长办根据各地使用情况赋分。

  总河长应至少召开1次总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分)。河长湖长履职(20分)

  7河长巡查

  4.56河长会议

  2以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为准。

  总河长召开2次以上会议(除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外,如常务会、办公会等)研究河长制湖长制相关事宜的,得1分。召开1次会议得0.5分。以会议纪要等文件为准。

  1.总河长每年应至少开展1次巡河(1分)。以巡河记录等资料为准。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自评赋分依据及得分简要计算过程

  自评得分

  考核评定得分

  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1省河长制办公室

  2体制机制建立与运行(8分)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2.每位市级河长湖长每季度应至少开展1次巡河(2分)。未达到巡河次数的,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以巡河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3.及时完成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1.5分)。未及时整改处理的问题,每发现1个扣0.25分,扣完为止。以巡河记录、整改台账等资料为准。

  1.各市每年应至少开展2次全覆盖的河长制督导检查(1.5分)。未开展督导检查的,自评赋分依据及得分简要计算过程

  自评得分

  考核评定得分

  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8督导检查

  3.5不得分;督导检查不足2次或未全覆盖的,视情况扣分。

  2.及时完成上级及本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2分)。未及时整改处理的问题,每发现1个扣0.25分,扣完为止。

  1.河长制宣传(1分)。各地应加大河长制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未制定宣传计划的,扣

  省河长制办公室

  9宣传培训

  20.5分;未开展宣传工作的,扣1分。

  2.河长制培训(1分)。各地应加大河长制培训力度,结合工作需要,定期开展河长制培训。每年开展1次以上培训的,得1分;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

  印发市、县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分)。发现1条市级河湖或1个县(市、省河长制办公室

  10一河(湖)一策(档)

  区)未印发“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扣0.5分,扣完为止。所有市级河湖“一河(湖)

  一策”实施方案均未印发的,本项不得分。

  建立市级“一河(湖)一档”(1分)。发现1条市级河湖未建立“一河(湖)一档”的,扣0.2分,扣完为止。所有市级河湖“一河(湖)一档”均未建立的,本项不得分。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11专项行动

  2实施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2分)。制定市级“五清”行动方案的,得0.5分;按时报送“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得0.5分;完成年度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得1分。

  对于群众通过信访、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和媒体曝光、舆情监控反映的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1分)。每发现1个未及时整改处理的问题,扣0.2分,扣完为止。存在对投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打击报复的,该项不得分。

  各市服从流域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信息共享、联防联治等情况(2分)。跨流域的市,12投诉处理

  省河长制办公室

  13流域统筹协调

  2按流域面积加权计分。汕尾、揭阳市纳入韩江流域统一管理,阳江市纳入西江流域统一管理。

  省各流域管理局

  考核项目

  序号

  14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15分)。按照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测评得分占总分(100分)的比例乘以分值(15分)进行评分。

  1.印发市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得2分。

  自评赋分依据及得分简要计算过程

  自评得分

  考核评定得分

  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保护水资源

  15省水利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生态环境厅

  15保障水安全

  42.防洪安全隐患巡查整改情况(2分)。建立巡查制度的,得0.5分;按规定开展巡查的,得1分,发现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得0.5分,以巡查和整改记录为准。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22分)。按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得分占总分(100分)的比例乘以分值(22分)进行评分。

  16防治水污染

  252.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3分)。按时完成调查摸底成果上报的,得1分;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方案上报的,得1分;完成年度任务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的,得1分。

  省水利厅

  目标任务完成(72分)

  17改善水环境

  121.重点河流水环境治理(5分)2018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年度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酌情予以扣分。无此任务的地市的,不参与考核。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分)。1.制定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1分),建立台账管理制度(1分)。2.粤东西北地区完成60%以上村庄整治任务(3分),珠三角地区全部村庄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3分)。

  3.河湖日常管护及保洁(2分)。省各流域管理局根据流域内各市河湖日常管护及保洁情况进行评分,总分2分;跨流域的,按面积加权计分。汕尾、揭阳市纳入韩江流域片评分,阳江市纳入西江流域片评分。

  省生态环境厅牵1.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分)。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得2分。

  18修复水生态

  62.保护生态空间(2分)。重要水库集雨区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区域未变更土地利用方式的,得2分。

  头,省发展和改革委配合

  省自然资源厅

  省各流域管理局

  省委农办

  省生态环境厅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说明

  3.水源涵养林管理(2分)。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管理,完成新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年度任务,得2分。

  1.河湖管理范围划定(1分)。已完成年度划定目标的得1分,已开展划定工作但未完自评赋分依据及得分简要计算过程

  自评得分

  考核评定得分

  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

  19管理保护水域岸线

  3成的按比例得分,尚未制定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2.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2分)。按时完成调查摸底情况上报和月进展情况报送的,得1分;“清四乱”销号率超过50%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的,得1分。

  1.河湖执法工作(2分)。全面建立河湖执法巡查制度,得0.5分;全面建立执法台账,得0.5分;河湖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重大违法行为全部立案查处,河湖管理秩序明显好转的,得1分。发现1宗涉河湖重大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扣0.5分,扣

  省水利厅

  20强化执法监督

  4完为止。

  2.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2分)。按时完成调查摸底情况上报的,得0.5分;按时完成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上报的,得0.5分;非法采砂处理率超过90%的,得0.5分;建立河道管理采砂长效机制的,得0.5分。

  争当“河小青”助力河长制护河志愿行动(3分)。1.志愿者团队覆盖到县级,且“i志愿”

  省水利厅

  21引导公众参与

  3平台注册志愿者人数有一定增长(1分);2.开展市级志愿者队伍培训1场,或县级志愿者队伍培训2场(1分);3.开展巡河护河志愿活动3场以上,总参与人数达1000人以上(1分)。

  团省委

  1.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和河湖管护体制机制重大创新加2分;2.河湖治理工作得到省以上领导和部门肯定的每项加0.5加分项

  22分;3.被国家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加0.5分;被省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加0.3分(同一事项被多家媒体报道,以最高级媒体计分);4.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1.国家媒体负面曝光一次(事实属实,媒体曝光时间为准,下同),扣0.5分;2.省级媒体负面曝光一次,扣0.2扣分项

  23分;3.年度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每件减1分;4.新增涉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大违法案件每件减2分;5.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扣分不超过10分。

  省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

  注:1.工作测评的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2.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如某地考核内容90分,缺项10分,考核得分88分,那么最终考核得分为:88÷90×100=97分。

  3.考核评定部门结合各市提交的自查评分依据和本部门掌握的信息,负责对该项目考核内容得分进行评定。

  附件32018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公众评价方法

  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公众评价重点调查公众对所在地区的河长制湖长制建设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和支持度,通过省人民政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以及省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网络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

  一、评价内容

  公众评价内容包括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支持度。其中,“知晓度”体现制度与政策的宣贯效果;“参与度”体现当前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能否转化为广泛的公众参与、形成政策乘数效应;“满意度”体现公众对所在地区河长制湖长制和河湖管护等工作的满意程度;“信心度”体现公众对于政府、河长在水治理工作中工作形象与公信度的评价;“支持度”体现未来公众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自觉意愿。具体评价内容见下表。

  评价项目

  序号

  12知晓度

  3456参与度

  满意度

  789主要评价内容

  是否知道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是否知道所在地区河流河长是谁

  河流治理力度变化感知情况

  政府各类宣传感知情况

  政府各类宣传效果识别度

  公众日常生活污染行为改善情况

  公众工作生产时污染行为改善情况

  公众参与政府相关社会活动情况

  水资源保护工作

  评价项目

  序号

  10111213141516主要评价内容

  水安全保障工作

  水污染防治工作

  水环境改善工作

  水生态修复工作

  水域岸线管理工作

  执法监管工作

  政府治水形象改观情况

  政府治水成效期待心理

  社会各界合力治水期待心理

  最支持河长制湖长制中的哪一项工作

  未来维护河湖健康自觉意愿情况

  信心度

  17181920支持度

  二、评分方法

  公众评价总分100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一)单张问卷得分:问卷共25道题,每题4分,满分100分,每题设有A、B、C、D四个选项,对应分值为4、3、1、0。

  (二)各地级以上市问卷得分:地级以上市问卷得分=有效问卷得分总和/有效问卷份数

  (三)各地级以上市公众参与程度评分:问卷数量少于500份,每少一份扣0.2分,最高可扣100分。问卷数量多于500份,每多一份加0.005分,最多可加10分。

  (四)公众评价总得分=问卷得分+问卷份数加分—问卷份数扣分。(最后总得分不超过100分,最低不低于0分)

  附件42018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

  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一、概述

  概要说明本市的基本市情、水情、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基本情况。

  二、目标完成情况

  概要说明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相关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依据指标考核内容与评分方法逐项进行自评。自评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工作测评情况

  概要说明2018年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测评情况,依据工作测评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自评,逐条赋分并说明赋分理由。

  四、成效及经验

  总结2018年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及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结2017年度验收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分析2018年度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自评结果

  综合以上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形成2018年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自评分数及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篇三:全面推进河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城发(20xx)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道水域管理保护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我镇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区,因此涵养水源、保护水质、维护生态是长期的政治责任,为此明确以下主要任务。

  1、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提高河道水环境承载能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逐步推进土地、镇村、水利、农业、林业等专项规划与河道环境规划相结合。

  2、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查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

  3、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域,对侵占河道、岸线堤防等行为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开采和在河道内堆放倾倒废弃物,提高禁采区、禁采期管理水平。

  4、加快重要河流沿岸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严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行无公害养殖。

  5、加大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增强人民群众亲水、爱水、惜水、护水意识,为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良好的水文化氛围。

  6、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擅自排污、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和违规网具捕鱼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一)河长设置

  1、我镇总河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我镇境内镇级河长配备河道警长,河道警长由派出所提出人选,报河长确定,并在全镇印发公布。

  2、河长制单位由镇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宣办、国土所、派出所等为河长制镇级责任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3、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公用事业服务站负责人担任,公用事业服务站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

  河长是辖区内河流(段)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河流(段)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的防治,水生态保护巡查保洁,安全防护等工作。每周对负责的河流(段)进行1次巡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督导村管护员做好责任河流(段)巡查管护工作。

  村管护员在镇河长的领导下,负责责任河流(段)垃圾的清理处

  理处置,保洁和群众教育等工作,每天对责任河流(段)进行1次巡查,对发现占用河道乱建乱修、乱堆乱占、乱种乱植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镇级河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共安全,政策法规,节水护水等涉水宣传工作。

  2、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

  公用事业服务站:负责涉河陆路交通项目建设期间的污染防治,河道水上运营安全监管,河道桥梁上下游保护范围内的禁采工作。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以及河道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水面养殖污染治理、水生物保护、河道水工程建设,电鱼、毒鱼、炸鱼、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文宣办:负责组织开展组织中小学生保护水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夏季河道公共安全教育以及水上旅游项目的污染防治和安全监管。

  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以及河道外取土挖砂的监管。

  派出所:负责落实镇河道警长的确定,以及依法迅速打击破坏河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协助河长做好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

  三、组织保障

  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河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点评督导。

  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制度,要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

  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监督河道保护管理的浓厚氛围。

篇四:全面推进河长制

  

  ?76?信息之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长,13位市级党政领导分别担任域内87条河流的县级河长,落实乡(镇、街道)级河长107人、村(社区)级河长233人,实现了域内河流三级河长责任全覆盖,在吉林地区率先实现了工作方案和组织、责任体系落实到位。[白城市水资源管理中心董小辉)水攻,k5备源2017年第6期襄州区总河库长推进落实河库长制8月9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委副书记、区长、总河库长黄进带领区交通、水利、城管、张湾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到

  唐白河、汉江襄州段检查防汛工作,推进落实河库长制。黄进要求,一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二要明确职责,迅速行动。三要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四要加强制度建设。五是突出专项整治。马关县副总督察长督查河长制11月14一

  15日,云南省马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总督察长谢瑞彪深入坡脚、八寨、大栗树等6个乡镇(场)督查盘龙河、大倮者河、那么果河等10余条河流河长制工作。谢瑞彪强调河长制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一要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各条河流基本情况。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河流整治目标。三要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推进河长制工作。(马关县河长制办公室)娜赚制工作通过市级验收11月21日,江苏省射阳县三级河长制工作,已基本达到盐城市推行河长制(襄阳市襄州区水利局张盛剑)年度任务要求,通过市级验收。县委、县政府不仅按科级实职配备河长办专职主枣阳召开河库长制任、增加2名行政编制,而且县委书记、奇台落实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新疆奇台县9月份初抽调5人组成县长亲任总河长,明确县政府分管公安副县长任总警长,担任镇级总河长。并要求各镇党委书记目前,共明确25名县级河长、241名镇级河长和320名村级河长,使境内23条省级骨干河道1340条镇级和1085条村级河道、1个平原水库、,实现河长全覆盖。(射阳县水利局郭开国)吉水县虹挪細可长制工作江西省吉水县农工部迅速落实“清河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农村“清净整洁”

  工程、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把治理县域主要河流水面漂浮垃圾和沿岸可视垃圾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集中整治级联动的方式,。全县通过层层动员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以县、乡、村三清理整治活动。18个乡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纷纷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重点对赣江、恩江、孤江、同江等主要河流和山塘水库沿岸可视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进行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吹响了水环境卫生整治冲锋号(吉水县水利局谢卫群、曾宏宇)丹江口出台农村供水工程维养基金管理使用办法11月15日,湖北省丹江口市出台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使用办法》、相关责任及附则五章2共分总则、基金筹集、基金管理和2条。《办法》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有偿供水,供水价格是成本水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公益性事业,市水务部门及各镇办处要搞好工程建后管理,、维修基金筹集、使用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长期受益(丹江口市水务局程。勇)瓶口河繼丨工饿麵澉11月25—

  26日,由湖北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带领的验收工作组对丹江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验收给予充分肯定。验收组对该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强化政治站位,把“一库清水永续北送”作为河长制工作的统领整治库区非法养殖,为区域生态安全做了贡献;通过大力,为后期整治养殖污染提供了参考;通过探索创新工作旬志“1+

  5”联合执法机制、河道管理员+贫、困户脱贫模式等,创新出台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估制度和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丹江,口工作成效显著市水务局曹晓。露、程勇)履职工作推进会10月21日,湖北省枣阳市副市长、河库长邢红丽组织召开河库长制履职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农业局牵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畜牧局牵头把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落实到位,城管局对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拿出具体方案,建设局要加快城市管网建设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林业局要切实做好河库造林任务,水利局强势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对全市4国土局做好河库确权划界,5个测水断面水质检测结果以环保局要书面形式发至各级河长。(枣阳市水利局徐红久、余秀丽)沅陵建立河长制工作协调执法中心10月23日,湖南省沅陵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同意成立县河长制工作协调执法中心,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调2的模式运作。该中心从相关部门抽0人,其中河长办6人,县联合协调执法中心14人。其主要职责是日常巡查河道、处置巡查中发现的、举报反映的问题以及应对涉河涉水突发事件。(沅陵县水利局凌长启)南县多對昔推进河长制工作2017年以来,湖南省南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渠)长工作。采取点面结合,成立由多举措全力推进河13名县级领导、24名部办委行局主要负责人和12个乡镇河长组成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设立河长制2017—工

  2020年河长制行动方案》作委员会办公室。完善《《南县南县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工作考核制度》等“河长制”工作制度体系。(益阳市水务局孙曙光、吴正霞)兴文扎实推进河库长制工作一是组织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河(库)长实现全覆盖。二是机构设置规范。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含联络员单位)有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三是考核机制明确。对乡镇实行绩效“双考核”,对县级部门(含联络员单位)实行绩效“核”。四是工作有序推进。至9月底,单考完成县级河(库)一河(库)一档”“一河(库)一策”四张清单资料收集。五是宣传措施到位。截止至目前,在全县已形成全方位推进河(库)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兴文县河长办范华强、罗凯)县全面实施河长制办公室,编制完成《奇台县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并经县政府审查通过。为做好全县河流基本情况调查,建立“一河一档”信息台账,研究制定“县内9一河一策”条主要河流委托综合治理方案,3家设计部门进分别将行河流基本情况调查,建立“一河一档”

  信息台账,研究制定“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奇台县水利局冯丹)吉木萨尔全面推进河长制一是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县、三是全县乡镇二级分别设立河长、7条河流的行政区划、河段长。河道内

  工程建设、排污口的设置排查等外业工作全部完成。四是集中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五是广泛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六是加快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七是认真落实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从2018年1月起,切实做到河流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确保河流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新疆吉木萨尔县水利局张庆祥)法治宣传济南局考察河口局法治文化建设10月31日,山东济南黄河河务局到河口黄河河务局考察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着重考察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考察组参观了水政监察大队及黄河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实地了解水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职能构成,职责划分等情况,听取了有关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和水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并观看专题纪录片《一直向前走》。同时,双方就新时期如何更好提升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水平,进行了研讨和交流。(河口黄河河务局王成锐、宋亮亮)滨城局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在“12?

  4”,山东滨州黄河河务局滨城黄河河务局采取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首先,提前谋划,拟定详细普法活动计划和普法内容。其次,通过在局机关大楼及局属各单位悬挂普法活动横幅及摆放普法展板等形式法,、营造浓厚普法氛围;谁普法”要求,结合日常水行政执法同时,按照“谁执

篇五:全面推进河长制

  

  某某镇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谯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2020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V类水,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2018年底,完成禁养区内所用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和搬迁;到2020年底,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3.河湖库塘清淤。科学有序清淤,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1.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河湖绿道、景观绿带、堤防闸坝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2.巩固“清三河”成效。强化“清三河”长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全面实施“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不断加强河湖水面保洁工作,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保持河湖塘等各类水体洁净。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量调度管理。科学调度生态流量,确定并维持河湖库塘一定的基础水面率,保障河道断面水生态环境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生态水位。建立蓝藻监测、预警、应急机制,通过科学配水等手段,及时遏制和消除蓝藻水华异常增殖。

  2.提高防洪排涝和水系流畅能力。加快推进镇级河道大徐溪小流域治理工程和雅林溪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排涝和水系流畅能力,加强河湖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3.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在河湖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实施封山育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禁止侵占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4.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

  三、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健全河长架构

  根据“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总河长并分别担任县级河道的镇级河长,其余河道的河长由各联村干部担任,村书记为各村级河道的属地河长。健全完善小微水体责任制体系,各村书记为辖区小微水体责任人,塘(沟渠)长由联村干部担任。

  (二)完善河长制办公室

  镇河长制办公室与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全镇治水工作。负责镇级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河

  长制工作有关制度,监督河长制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各级河长制考核。要加强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统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明确各类管理、考核和督查督办要求,组织开展河长培训,做好河长制信息公开和报送。各河长单位要协助

  (三)明确河长、塘(沟渠)长职责

  各级河长、塘(沟渠)长是相应水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同时,也是责任水体剿灭劣V类水第一责任人,要领衔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治理项目,并负责指导督促、跟踪落实。其中,镇级河长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河道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对同级相关单位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机制,定期完成巡河任务。村级河长和塘(沟渠)长的主要职责是对责任水体进行日常巡查管理保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协助上级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定期完成巡河任务。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

  河长制办公室应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各科室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

  要制定综合治水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责任办公室清单和责任人清单。对各河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湖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

  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人大政协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审议、专题协商,助推河长制落实。各办要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小二”等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借助第三方监测等方式,对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

  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治水。建立河长评优机制,树立工作典型,交流治水经验,进一步引导基层河长履好职、尽好责。充分运用横幅、大屏幕显示屏、展板、墙绘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改造身边的环境。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高度自觉。

  (五)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

  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河长责任。

篇六:全面推进河长制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生态的制度创

  新;是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统筹解决水问题,构建人与自然

  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提

  升我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X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

  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

  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

  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组织体

  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

  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

  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建设“富美新X”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

  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

  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

  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

  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

  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

  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

  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

  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

  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

  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

  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

  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主要流域上游区

  域严控新建、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工矿企

  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船舶港等污染防

  治,强化重点行业清

  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改善水生态

  环境质量。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

  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

  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

  污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

  康评估,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河流水域岸线

  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清理河道岸滩违章建筑,恢复河

  道及岸线的原貌,确保行洪安全。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

  源涵养林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城镇平原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

  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

  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组织形式

  (一)镇级河长。设立河长,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

  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各支流所在乡镇均分级分段设立河

  段长,由镇党委或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流域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二)河道专管员。由村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

  等实际情况招募并管理河道专管员,负责村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

  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

  作。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工作可由河道专管员承担,也可通过

  购买服务

  等方式由专业队伍承担。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河

  道管理,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地方可视情况调整配置。

  (四)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由镇政府牵头组建,负责河

  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监测发布、执法监

  管、督导检查、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

  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设主任1名,由镇水利站长兼任;设成员若干,由镇环保站站长、农业办主任、海洋与渔业站站长土地

  所所长、宣传干事等组成。

  镇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镇政府明确1个科室承担,镇环保

  站、农业办、海洋与渔业站等部门分别按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该科室

  挂职。

  设立由镇政府管理的河务管理站。

  (五)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镇水利站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流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河道水事

  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镇环保站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跨村的水污

  染防治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污标准,加强涉水建设

  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

  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全县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

  镇农业办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督促指导可养区生

  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镇宣传办协调开展河流保护管理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镇土地所负责指导各村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

  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

  作。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

  保护与修复工作。

  镇林业站负责督促指导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

  防治工作,协调依法查处水产养殖污染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镇级政府要比照县级河长办公

  室设置办法,相应设置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集中办

  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

  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

  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镇党委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

  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政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

  职责。对各流域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档”、“一河

  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

  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

  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

  界面和

  主要入河排污,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

  密监测。依托县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构建县、镇监测数据有效汇聚

  和相关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健全数据库。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

  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

  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

  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

  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

  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运用

  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

  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

  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

  专项执法行动。研究制定河长制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

  事司法衔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流域执法指挥平台,加强

  河流综合执法,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

  定

  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镇、村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

  果,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于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

  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篇七:全面推进河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什么推进什么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顺应群众生态新期待、解决复杂水问题的有效举措,是建设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铁路港、创新城的需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抓好河道管理,意义重大。

  成宾要求,坚持保护优先,严守水资源管理红线、河道蓝线;坚持标本兼治,全面修复河道生态,清除污染源;

  坚持着眼长远,抓好河道长效管护、功能提升。他强调,各区镇、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注重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查考核,切实把全县河道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领先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篇八:全面推进河长制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公众参与问题的思考(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公众参与问题的思考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公众参与问题的思考

  摘

  要:全面推进河长制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建设美丽中国,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重要举措,加强河湖治理保护,保障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有利于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河长制需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一致、监管有力的长效保护机制,?@一机制需要公众的广泛积极参与,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对于推进河长制各项方针的落实和顺利实施意义重大,那么当下民众对河长制了解多少?参与状况如何呢?以及未来如何提高民众的参与率?本文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论述。

  关键词:河长制;公众;参与;措施;思考

  一、河长制的由来及概述

  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制度。“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六大方面。

  “河长制”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它是在太湖蓝藻暴发后,无锡市委、市政府自加压力的举措,所针对的是无锡市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现象。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2017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人数近27万名,其中省级河长330人;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市、县级河长办全部设立,17个省份成立了河湖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等专门机构,保证了河长制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制度建设方面,中央明确要求建立的6项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出台任务要求的90%,其中有22个省份6项制度全部出台,为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公众参与河长制的重要性

  一是准确反映公众对于河湖生态环境的美好诉求,河湖状况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公众既是河湖问题的生产者也是受益者,相对于政府官员,公众对于周边河湖更了解并能敏感的感知河湖生态环境的变化,对于改善河湖环境的愿望更强烈。

  二是调动公众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河长制作为一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除了各地区河长充分发挥作用还离不开公众的参与。

  三是提高河长制各项具体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透明度和高效性,减少权力滥用带来的不良后果。

  四是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与公众的双向交流,形成官民共治水的和谐局面。

  三、公众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参与率低的原因

  (一)政府层面

  1.河长制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于此项政策了解较少甚至不了解,“信息不完全性”造成公众的盲知。

  2.政府相关奖惩制度不健全,公众无心参与,积极性不高。

  3.政府关于河长制的政策实施透明公开度不高,水质资料缺乏公开与共享,公众无法获悉相关数据,因此无法准确提出可行意见及对应的监督。

  (二)公众层面

  1.自身参与积极性不高,传统观念的束缚,对政府缺乏信任感,对政治参与缺乏热情。

  2.公众出于自我保护意识,担忧参与风险,害怕举报监督行为会遭报复,宁愿视而不见,不愿主动参与。

  3.公众认为河长制实施专业性强,自已缺乏相应知识,不敢轻易尝试。

  四、相关解决措施及思考

  (一)政府层面

  1.加强河长制政策宣传

  利用新闻媒体、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正确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献给广大公众,例如拍摄相关公益片、举行知识竞赛、宣讲会、文艺演出、主题展览等活动,让他们及时了解政策运行的环节与程序。通过政府的网络平台积极回应公众的要求与呼声,并及时解答公众的疑惑,为民服务,引导公众树立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治水过程,对政策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

  2.拓宽公众参与水治理的渠道

  引导公众全过程、多方位参与河长制,包括决策、管护、监督、宣传等多方面。

  (1)在河长制推行的各项措施决策前应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将公众的诉求作为政策制定的前提条件,通过问卷调查、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民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与公众有效对话机制,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得到公众支持,位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减少阻力。

  (2)河长制运行过程中,引进治理资金,吸引相关企业投资,由个人或集体承包负责某一地域的河湖生态治理修护。或者由政府出资,公众负责具体执行。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公众形成自觉节水护水意识,从自身做起,改变乱倒垃圾、乱投污水的不良行为,通过开展无偿清理河湖

  周边环境、巡查河湖状况等传播绿色理念,宣传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治水的良好局面。

  (4)政府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对公众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技术指导,提高公众关于水资源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拓宽公众参与的领域,提高水治理的效率。

  (5)通过投诉监督信箱、电话、网络平台等举报涉水违法行为;利用新闻媒介、舆论监督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跟踪报道;通过法律渠道对于生态环境破坏、污染河流的不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对于治水过程中官员的不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要向上一级反映。

  (6)完善教育工作机制,将节水护水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育内容中,引导其形成正确的生态保护观念,因地制宜的开展实践活动,?⑺?学知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3.创新公众参与治水模式

  (1)各地已经建立了相关治水模式,例如“民间河长制”就是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的,像浙江省丽水市采取了河湖承包模式,将中小河流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承包给个人,并由其负责相关河道管护工作;陕西省岚皋县则构建了“河长+警长+督察长”“三长治河”模式。在我看来,建立公众参与治水模式,应该完善相应法律规章,具体规定“民间河长”的产生方式、责任职权、履职程序与相关保障措施,通过将治水权力下放给公众,进而提高公众积极性,协助政府监督检查治水工作,减轻政府工作压力。

  (2)创新需要充分发挥现代网络的优势,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动态监管系统,每个公众都有登录账号,及时了解治水情况并在留言区留言,政府设立专门人员及时回复公众问题,并挑选代表性的意见反馈给政府,以便于及时调整政策;为激励公众积极参与,政府可以设立相关奖励和表彰,例如参与者可获得积分,集满多少积分可免费享受某项优惠或者赠送奖品,对于建议意见有代表性的给予特别奖励和表彰,制定每一程度的奖励细则;还可以与支付宝等网络平台合作,为公众提供更多优惠服务。

  4.完善法律法规及奖惩机制,特别是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对

  参与治水公众以奖励,对于涉水违法者给予惩罚,制定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对于举报者的信息要保密,规定任何人不能打击报复,违者必究。必要时对举报人及其亲属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

  5.形成透明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公布分享水质状况报告,让广大公众全方位了解治水情况及进程,更好的促进公众监督,依法维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切实保护公众的权益。

  河长制关乎民生,听取公众意见,围绕公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全面推进工作,不仅能促进政策的落实,更能提高全社会的治理能力,形成官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何方.民间河长制: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J]杭州:我们,2015(3)

  [2]万倩倩.论“河长制”的积极意义及现实困局.中国绿色画报2017年第7期

  [3]宋佳蔓,孙征.对以社会监督来推进河长制实施的思考.大观2017年第七期

  [4]刘小勇.公众参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主要内容与实践模式[J]中国水利.2018[5]姜斌.对河长制管理制度问题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6(21)

  [6]河长制.百度百科

  第二篇:2021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1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二〇二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推深做实河湖长制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认真领悟《长江保护法》深刻内涵,推进”五水共治”,有序有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开展全面整治,防治水污染

  一是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

  完成了裕溪河、牛屯河、得胜河、滁河等长江主要支流入河排污

  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二是着力推进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实行《含山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及《含山县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全县X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X%。三是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船舶及码头环保设施建设、河湖”四乱”问题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农村黑臭水体改善、面源污染治理有效、船舶码头环保设施规范、”四乱”整治彻底。

  (二)聚焦设施建管,补齐洪涝短板

  一是推进重点水利工程治理。

  着力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牛屯河防洪治理工程、义城圩堤防加固工程基本完成,滁河防洪治理新增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X-二〇二一县级重点水利工程投资X万元,开展X项水利设施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推进排涝设施建设。在开展仙房圩等农村易涝区泵站建设前期工作同时,依靠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沟塘清淤活水行动,保证排涝渠系畅通。三是做好风险管控。做好汛前、汛中水利设施检查,杜绝防汛隐患,所有水库

  ”三个责任人”明确,”三个重点环节”准备到位;所有堤防闸站、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明确、调度运用计划到位;时刻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水利设施运行调度。

  (三)提升运管水平,保证饮水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

  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做好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同时实施城镇管网延伸辐射、水源工程建设、入户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提升检测能力。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管工作,提升县级水质检测能力,健全检测体系,规范化开检测工作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有县供水集团牵头,全面完成农村水厂兼并整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强化资源管控,保护水资源

  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

  通过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管控,管控水资源消耗;通过取水许可X%办证,非农业取水计量监测全覆盖强化用水监管。二是推进节水行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节水宣传,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并于X月下旬通过省级验收。

  (五)推进水岸同治,修复水生态

  一是巩固问题整治。

  继续全面推进河湖生态问题整治,完成非法矮围整治、非法码头整治,强化河湖岸线管控、涉河项目监管。二是推进水土保持治理。在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同时,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了昭关小流域(九龙沟片)综合治理建设。三是做好

  ”十年禁渔”。强化渔业巡查执法,开展禁、限养殖区水产养殖的清理整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四是建设示范河湖。以”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为目标,开展东山水库示范河湖建设,为未来河湖生态建设提供样板。

  (六)完善保障措施,推深河湖长制

  一是强化履职。

  县级总河长会议与X月X日召开,会上审定了《含山县二〇二一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含山县河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工作要点以总河长令印发。二是完善机制。制定完善了《关于建立含山县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在全县实行河湖警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工作机制。三是夯实基础。完成了全县水普内河湖划界任务,十一条河流、四座水库完成划界公示、上图及界桩埋设;完成了裕溪河、得胜河等X条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四是加强宣传。以《长江保护法》为重点,开展宣传,推进河湖长制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

  二、工作开展成效

  一是污染治理有成效。

  通过水利、住建、交运、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城管等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全县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X%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X%以上,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X%以上,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X%以上,水质考核断面达标。通过河道

  ”清四乱”专项排查、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长江流域禁捕等专项行动,共计发现并处置问题X处,其中垃圾堆放X处、违章建筑X处、河道拦网及迷魂阵X处、河道养殖家禽X处、堤防堆物X处;对上级交办问题,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到位,及时对单销号,防止问题反复。针对处置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由相关县级河长开展现场调度,督办问题从速办结。

  二是水利设施有保障。

  通过开展一系列工程建设,牛屯河、义城圩治理项目基本完工,X年受灾水毁水利设施基本修复到位,基层防汛预警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打牢基础;全县水普内X条河流、X座水库全部完成划界任务,为水利设施保护及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保护修复有成果。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通过城镇管网延伸辐射、水源工程建设、入户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受益人口X万人。水资源管控全面落实,所有用水企业监管到位,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验收。通过昭关小流域(九龙沟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X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四是河湖责任有落实。

  召开了县级总河长会议,印发总河长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通过河长制信息化平台运用,各级河湖长运用APP加强对河湖的巡查,记录巡河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使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各级河长办开展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工作,采取

  ”两不四直”方式,推动各级自觉加快对河湖的巡查管理,真正做到有人定期巡查、有人处理问题,确保河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与相邻各县建立了联合河长制,对跨界河流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治理,推进河湖问题整治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二〇二二年河湖长制工作意见及建议

  在看到河湖长制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一定问题,希望二〇二二年工作中能够得到完善。一是开展交流学习。河湖长制工作经验交流更多在我市各县区之间开展,与外省、外市较少,缺少对先进地区优秀经验的学习吸收,希望能够由省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工作,提升各县区河湖长制工作经验。二是开展联合行动。河湖长制河湖问题整治可能涉及多个单位,相较于现在各个单位独自开展行动,通过联合行动方式有利于问题更好更快解决,这是未来必须开展的。三是推进司法参与。虽然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印发了”河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相关文件,但本司法工作的参与度仍然较低,需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力量在河湖长制中的作用,为河湖长制保驾护航。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河湖长制工作要推深做实,既需要专业技术过硬的工作人员,也需要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氛围,所以必须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培训让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人员明白职责与任务,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工作,让我县河湖长制迈上新台阶。

  第三篇:2021年乡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

  2021年乡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精选三篇

  第一篇:

  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为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对xx镇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的制度保障。

  (二)大力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于生态文明建设

  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

  (三)大力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在举措、进展成效。

  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湖保护意识。

  二、宣传安排

  (一)标语宣传。

  在场镇及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或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保护河湖,热爱家乡的氛围。

  (二)宣传栏宣传。

  利用政府、村(社区)宣传栏,大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规,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把绿色生态和推动发展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河流环境。

  (三)网络宣传。

  充分利用村通响、微信群、QQ群等积极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我镇河长制工作重大举措、特色亮点工作。

  (四)会议宣传。

  利用院坝会、群众会及民情大走访等形式聚焦我镇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五)舆论监督报道。

  要不定期曝光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和典型问题、典型案例,对整改情况及时回访报道,充分发挥警示作用,推动问题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统筹策划、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把握原则,严守纪律。

  严守宣传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重要报道要按程序送审,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不能为曝光而曝光,对整改情况及时回访报道。

  第二篇:

  XX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为增强公众对河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库、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宣传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

  宣传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乡复杂水问题、维护河库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宣传我乡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的制度保障。

  (二)宣传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部署。

  宣传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宣传我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宣传我乡积极构建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水环境

  污染防治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三)宣传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进展成效。

  宣传我乡出台的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制定的着力解决河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方案措施和长效机制;宣传我乡及各地实行河长制后,在保护水资源、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宣传我乡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库保护意识,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的巨大变化。

  二、宣传安排

  (一)协调市、县媒体宣传

  协调遂宁日报.蓬溪专刊,以动态报道与专题报道相结合方式,报

  道我乡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的创新举措和制度保障。

  (二)搞好乡级宣传

  1.开展动态信息报道。对河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持续动态报道。

  2.利用广播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报道。

  3.利用

  LED屏幕进行宣传。通过

  LED屏对各村(社区)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滚动播放

  4、利用发放宣传标语、张贴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

  5.召开乡村级培训会。

  三、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充分利用广播、LED屏、宣传标语大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篇:

  教育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

  按据《xx市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为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对xx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的制度保障。

  (二)大力宣传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

  (三)大力宣传我区千湖之城建设成效,坚持生态、生产、生活用水三位一体,实施增水、活水、见水、碧水、甜水“五水”工程取得的效果。

  (四)大力宣传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在举措、进展成效。

  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湖保护意识。

  二、宣传安排

  (一)标语宣传。

  在校门口悬挂宣传标语或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浓厚保护河湖,热爱家乡的氛围。

  (二)设立宣传栏。

  各学校要设立宣传栏,大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规,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把绿色生态和推动发展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自觉爱护河流环境。

  (三)DM单宣传。

  一是印制小型画册式或文字宣传单,由学校负责分发到学生手中;二是印制大型宣传画,张贴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

  (四)主题班会宣传。

  召开“珍爱河湖,保护生态”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河湖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五)主题板报宣传。

  举办“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板报评比活动。通过班级板报宣传保护河湖、建设家园的重要意义。

  (六)致家长一封信宣传。

  各学校要将《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倡议学生和家长自觉保护美丽河湖,维护良好生态,建设美好家园。

  (七)国旗下讲话宣传。

  以“保护河湖”为主题,通过每周一国旗下讲话,向全校学生宣

  传保护河湖的重要意义,号召全体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八)网络宣传。

  各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等积极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有关政策法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请于xx月xx日前报局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必须附xx张反映不同宣传内容的照片。

  (二)统筹策划、营造氛围。

  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把握原则,严守纪律。

  严守宣传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重要报道要按程序送审,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不能为曝光而曝光,对整改情况及时回访报道。

  第四篇:街道河长制推进工作汇报总结

  街道河长制推进工作汇报总结

  自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我街道高度重视,将河长制工作列为重点项目强力推进。目前总体推进顺利,河道断面水质、河容河貌明显改善,为全街道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定期召开会议。为抓好抓实河长制工作,河长办共召开专题会议X次,总河长及各村(居)河长共同出席,听取河长办公室工作汇报,分析河面保洁、截污纳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截止X月底,通过河长巡查发现和社会监督员提供等途径,下发河道整改通知书X份。收到区河长办的整改通知书X份,存在问题X处,完成率X%。

  (二)落实巡河制度。

  镇级河长每月巡查X次,村级河长每月X次,河道巡查员每天巡查X次,重点巡查河面是否清洁、有无管道向河道排污、是否存在偷排乱排等现象,以及河道存在少量白色垃圾和漂浮物等问题。所有镇、村级河长累计巡查河道X次,其中镇级河长巡查X次,村级河长巡查X次。

  (三)整顿黑臭水体。

  为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X街道黑臭水体整治计划与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以及各部门职责,加快推进我街道黑臭水体整治及控源截污工作,促进街道水环境持续改善。对全街道养殖场进行调查整改,采取雨污分流,控制养殖污水直排。同时举一反三,对全街道范围内的所有养殖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四)开展宣传工作。

  为更好的落实河长制,同时也让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河湖保护中来,我办积极协调各村(居)、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措施积极的营造了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街道共安装XmX固定宣传展板X块、悬挂宣传横幅X条、发放宣传单X份,不断拓展河长制工作宣传阵地。

  (五)河湖保护行动。

  为做好洪泽湖非法圈圩清除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街道河长办为牵头单位,城管分局、水利站、养殖公司和湖滨社区为协办单位的非法圈圩清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张都友户在洪泽湖水域X号网格非法圈圩的清除工作。截止今年X月底,清障行动共清除非法圈圩总长约X米,土方X立方米,有力地打击了洪泽湖非法圈圩的势头,切实保障了洪泽湖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湖泊生态安全。

  第五篇:浅析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及对策

  浅析城市规划实施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及对策

  摘

  要:文章客观分析了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了我国城市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要推动和规范我国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应加快公众参与的法制建设,提高公众参

  与意识,落实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关键词: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实施引言

  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它本质上是通过对土地、空间等资源的安排来进行利益分配。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剧等诸多变化,各种利益冲突不断表象化,城市建设中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原有的城市规划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的管理需求。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一类公共政策,涉及所有人的利益,公众作为城市规划待协调的利益关系中最庞大的团体,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公众参与作为城市规划中的一种运行机制已为人熟知,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6条规定城乡规划必须有公众参与,更标志着公众参与城市规划迈入法制化的时代。因而,研究城市规划实施中的公众参与,对实现新形势下规划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规划公共政策有着重要的意义。城市规划实施中的公众参与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被认为是城市规划管理两大环节。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主要是指对各项建设活动实行审批或许可、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等管理工作。它包括规划许可和行政执法两个子环节。公众参与是指公众通过合法的手段,参与到城乡规划的各个阶段,表达自己的意愿,对城乡规划施加影响的过程。3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必要性

  现阶段,城市规划的实施面临着各种利益冲突,原有的封闭管理模式已不再适用,城市规划急需寻求一种能在众多利益主体中达成平衡与协调的开放透明的运作机制,从而在政府与多元社会群体之间建立制度化的沟通渠道,吸收利益各方参与城市规划的决策、编制和管理,并通过社会公众对规划的参与,获得更多的信息资源和有价值的建议。通过向参与利益主体反馈意见,输出政府与公众都比较满意的规划方案,可满足公众的要求,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具体来说,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公众广泛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城市规划,能够促使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相互协调、不同利益团体相互平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使规划成为政府实施城市建

  设的有效手段。

  (2)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迫切要求。加强规划管理,实施规划过程的公开性,可以使政府部门更好地理解公众的要求,最终形成获得社会认同的规划决策。

  公众参与可以保证规划设计的合理性。吸引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的专

  家、人士参与规划,集思广益,避免规划脱离实际而造成的判断错误,使规划成果更加科学。

  (3)公众参与有利于城市建设及管理的顺利进行。社会公众对城市规划的认知,对城市规划作用的认识有利于公众遵守和执行城市规划。

  (4)实现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才能够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体现公众意志,维护公众的利益,接受公众的监督。4城乡规划实施中公众参与现状及问题

  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行和《行政许可法》的推行,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从整体来看,仍然还是在政府主导下的自上而下的过程,并且层次较低,公众被动参与多而主动参与少。而且,是否公众参与及公众参与效果如何对规划审批通过率影响微乎其微,公众参与的程序及其重要性没有法律和体制的保障。从公众本身来看,更多的是针对涉及到自身利益的规划实施行为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性,而对出于公益的参与其主动性缺乏。

  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的公众参与存在以下问题:

  (1)公众参与规划的组织机构与制度不健全,缺乏保障机制。《城乡规划法》明确了城市规划须有公众参与,但我国现行法律对如何保证市民参与城市规划的整个过程并无明确。各地城市虽在努力推进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实践,但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程序规定却过于简单:在公众参与程序适用何种范围,公众以何种方式参与,让公众参与到何种程度,都未形成具体的法规性文件。这导致公众参与的结果只能是象征性和形式化的参与。

  (2)公众参与的程度不一且层次低,公众多被动参与而不是主动参与。公众参与缺乏组织机构,在近年来的涉及到阳光权、通风权和

  采光权等环境权益的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大多以个体形式出现,而很难得到应有的重视。同时,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意识薄弱,公众还没有形成自觉的参与意识,考虑不到城乡规划对自身利益的长远影响,对直接利益相关的项目较为积极,而对出于公益的参与缺乏主动性。

  (3)缺少反馈机制,公众参与效果欠佳。由于反馈机制的匮乏,公众参与的行为和结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呼应,公众参与规划的效果几乎完全取决于掌握规划命运的主政者的价值取向和综合素质,规划中公众的意见反不反映或反应多少,公众自身无法知晓,更无法监督和落实。公众参与有行为无结果,有参与无反馈的情况,一方面打击了公众的积极性,也为项目的推进埋下了隐患。5推动和规范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建议

  5.1增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

  应通过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程序、方法,以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与公正性,同时对公众参与主体的范围、组织、权利、义务、法律救济等内容予以明确。进一步研究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城市规划听证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公众参与反馈制度。

  5.2提高公众参与意识,落实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增进公众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市民了解到城市规划与自身的密切关系,城市规划对生活的重要影响。宣传可以产生多层次的互动,可以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同时宣传有其持续性和长期性,可以使市民长期对城市规划投入较大的关注。

  5.3加强规划信息的公开

  规划信息可达性是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基础和前提。公众首先必须有知情权,然后才可能真正参与到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划活动中去。政府组织应当承担起规划信息公开的职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规划许可审批前、中、后以及规划执法处理前、后环节进行全程公开,让公众充分了解到各个程序、环节,切实让公众能监督规划运作的全过程,保证城市规划实施过程的透明性。积极搭建政府网站、建设工程现场、社区公示栏、报纸、城建展览馆等公示载体,采用宣传册、信息更新、具体建设项目方案等,进行全方位的公开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5.4建立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

  政府组织对公众意见应该予以及时地整理备案,并且进行及时地分析。重大项目的重要意见应该会审,进行最后采纳与否的决策。公众的意见是否采纳都应该给予公众相应的书面答复;采纳的意见应该要求公众提供更加深入的资料,被拒绝的意见则应该指出没有采纳的主要考虑。有关城市规划实施中公众参与和政府责任的思考

  6.1将公众参与预先置于各个环节之前,在规划许可的可行性研

  究阶段引入公众参与机制。特别是基础设施的补偿建设,由于周边环境已经形成,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带来有利或负面的影响,如环卫设施、电力设施、交通设施等。此类建设既要考虑技术规范的要求,也要考虑对公众的影响和接受度。提前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有利于公众意见的客观表达,缓解政府与公众的矛盾,实现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融合。当参与的公众利益得到满足时,会产生两个效应,一是参与者目光会放得更远,从而聚焦于更大的公共利益;二是规划实施阶段会得到公众的理解,有利于执行。现阶段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制度虽然保证了规划许可决策前的公众参与,但实际上政府决策已经形成,此时公众参与反馈的意见,经常被作为协调处理的对象,沟通的目的是说服公众执行规划,而不是采纳。因而,政府在决策之前,应提前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公众参与的真正作用,实现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6.2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善待”积极参与者。虽然我国现阶段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热情不足。但每个城市都有积极参与者。积极参与者是指积极参与到包括城市规划在内的各种公共事务中去的公众,他们投身于思考和设计,积极影响规划部门的决策制定,至少在一定程度

  上,满腔热情地考虑公共利益。因而,政府应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善用媒体、公共场所、城建热线、规划展示馆来征集公众意见,对于每个市民提出的合理要求都予以满足。这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积极、主动的公民精神的培养,也有利于增加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6.3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利用社会资

  源,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施工现场一般都设有建设工程的公示牌,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违法、违章现象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公众的举报,进行现场检查、勘测,及时做出相关的处理决定并广泛咨询公众的意见,有利于将违法事件控制在可整改范围内。一方面解决了城市规划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与城市建设活动日益增加的矛盾,另一方面有助于社会形成遵守城市规划的共同意识,改善城市规划的实施环境。

  参考文献:

  [1]唐文跃.城市规划的社会化与公众参与[J].城市规划,2002,9:25-27.[2]李德华.城市规划原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6.

  [3]徐善登

  李庆钧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态度分析与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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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苏州市和

  扬州市为例.城市问题,2009,(7):73.7

篇九:全面推进河长制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x委发〔20xx〕1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履行河库保护管理责任,x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在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升河库保护管理水平,推进我乡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现将我乡“河长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建立河(湖)长制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河流保护的治理和责任。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马深莲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村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设河长,总河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杜文甫担任,负责领导本乡河长制工作;分河长由各村村主任担任。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在乡水管站,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并制定《xxx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1二是坚持党政领导,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各村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三是坚持强化监督,依法治水管水,切实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群众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并广泛动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积极营造全乡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2、相关制度、监督检查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河、库保护管理规划,坚持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部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监督管理,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二是开展河、库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河、库源头、重要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保护,实现河、湖、库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

  四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流健康评估,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五是强化水域监测和监管。加强河、库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开展河、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二)河长履职尽责情况

  乡河长坚持每周不定期对河、库进行巡查,发现和交办问题16个,重点检查了污水处理站、河(库)沿岸杂草、排污口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场镇屠宰场污水排放整治3等工作。针对河道普遍存在的问题,先后召集村级河长召开了六次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对部分河段整治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多次现场办公,协调解决。村级河长实行每天巡查并对每天的巡查情况建立台账,对河道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乡水管站。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引导。20xx年以来广泛宣传河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库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河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建乡、村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制定相关职责制度,确保我乡河流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建立河长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及定期通报等各种规章制度

  (三)建立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及河长4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乡村两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甚至有个别场镇居民把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污水排入河流,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因为没有专项经费,全乡河长制工作推行举步维艰。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我乡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计划

  一是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二是对场镇排污规范处理,杜绝随意排放的行为再发生。

  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同步治污,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垃圾排放和处理及水源保护的问题。

  四是联系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处理排污企业,并以排污整治为契机,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五是抓好宣传培训。通过政府微信、短信、会议及时宣传解答河长制有关难点热点问题,实施“河长制”是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实事,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生态利益落实好,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

  xxx县xxx乡人民政府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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