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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调研】关于伊春市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考察报告(完整文档)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5-17 10:45:08 本文已影响

关于伊春市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的考察报告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抓紧改造我市的棚户区,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森林城市建设步伐,按照许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调研】关于伊春市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考察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住建调研】关于伊春市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考察报告(完整文档)


关于伊春市阜新等城市棚户

改造情况的考察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抓紧改造我市的棚户区,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森林城市建设步伐,按照许兆君市长的指示,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先良、副管局长程洪胜带队,市发改委、研究室、建设局、房改办、规划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伊春区八个单位组成的考察组,于20071210日至17日对辽宁省的阜新、抚顺和我省的鹤岗市棚户区改造的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组与三个地市的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他们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情况介绍,参观了拆迁旧址和回迁新区,学到了很多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践已成为推动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重要切入点,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一、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情况和效果

20041226日,当时的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冒着严寒到抚顺市棚户区调研,明确提出:“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改造棚户区”,从此拉开了辽宁省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序幕。

(一)阜新等城市棚户区的特点

阜新等城市的棚户区大体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一是棚户区房屋建筑年限长。多数房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筑年限多在50年以上。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重生产、轻生活,房屋建筑简易,不仅面积狭小,地基下沉,墙体裂缝,房屋破损不堪,夏天灌水,冬天进风,很早已成为危房、险房,棚户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匮乏,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入厕难、用电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也存在很多消防隐患。二是分布范围广并且偏远。阜新号称百里矿区,百里矿区百里城,百里城遍布百里棚户区,棚户区实有面积和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面积均居全省首位。抚顺市棚户区80%地处城市的边缘,土地级别属于六、七级,附加值极低,土地价值都在零以下,基本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在短时间内很难出让并实现收益。三是棚户区内弱势群体人口多。阜新棚户区85%是矿工住宅区,而且大部分为退休和下岗职工,列入全省一、二期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居民中,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高达75%。抚顺市棚户区居民平均每10户家庭仅有1.34人有稳定的就业岗位,每月人均收入188元,依靠自身无法改造住房条件

(二)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进展情况

阜新市共有棚户区面积385万平方米,200541日开始实施大规模改造,截止2007末,共拆除棚户区222万平方米,新建住宅楼964栋,回迁住宅楼面积376.78万平方米,安置110933户。

抚顺市共有各类棚户区面积318万平方米,经过3年的改造,累计拆迁27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用房390万平方米,动迁居民7.5万户、25.3万人,到20086月,将使占抚顺全市城市人口六分之一的棚户区居民彻底告别破旧不堪的棚户区,圆上住楼梦。

鹤岗市的棚户区改造始于2005年末。20071031日,鹤岗市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复,确定拆除棚户区26片,新建小区16个,总建筑面积477万平方米,总投资68.9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投资12.65亿元,国家和省配套补助资金9.5亿元。工程于2008年开工建设,为期5年,项目全部完成后,将有6.7万户约20万居民受益。

(三)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效果

从考察的情况看,阜新等市棚户区改造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正。阜新市棚户区改造前,棚户区居民户均住房建筑面积27平方米,人均9.7平方米,其中,低保户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2.2平方米,人均7.4平方米;改造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到50多平方米,人均达16.7平方米,已接近全市人均建筑面积17.34平方米的居住水平。在对棚户区居民进行回迁住房安置时,阜新市规定原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20元结算结构差价,合理超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650元购买,超过合理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 1100元购买,从而使绝大多数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众,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了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拥有了价值数万元的房屋资产,享受到了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是提升了城市整体功能,改善了城市面貌。在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下,阜新、抚顺等市结合棚户区改造,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做到主体建设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给排水、供电、通讯、消防、供暖、环卫等公用基础设施全部配套,社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使棚改新区成为“设施齐全、服务配套、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健康”的新兴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改变了矿区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三是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合理利用。通过实施棚改,盘活了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的使用价值,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利用。阜新市列入省计划改造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共涉及12块,总占地面积15.8平方公里,腾空土地10块,约5.8平方公里,这为阜新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社会就业。阜新、抚顺市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优化工业结构。目前,阜新市已引进对当地农业生产带动力极强的伊利、双汇等农业产业化企业,培育和发展了资讯、旅游、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扶持了科技含量较高的电子、化工等工业企业,目前,已经解决了2.2万名棚户区居民的就业和再就业。抚顺市利用腾空的土地,通过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培训力度,使棚户区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92%实现了再就业。

五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棚户区改造,使普通群众告别棚户区搬迁上楼,稳定了民心,增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阜新的李柏祥家仅用1.5万元,购买了价值7万多元,面积64平方米的安置用房,这位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军人激动地说:“做梦都没想到会住上楼房,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广大棚户区居民认为棚改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是老百姓欢迎的“民心工程”,许多人反映现在的街道干净了,马路宽敞了,河水清洁了,环境变了,人的心情也舒畅了。阜新等市在棚户区改造中还为每个社区无偿提供200?30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为加强社区建设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二、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阜新等城市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探索出很多有益的方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改造任务。棚户区改造工程是直接关系到棚户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阜新等市都把这项工程列为全市一号民心工程,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下设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棚户区改造进行组织、调度、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完善了市、区、街道三级领导体系,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同时,强化工作机制,制定了专题例会、定期调度、重大问题现场办公、日常工作保持联络等工作制度。特别是在操作方式上,阜新等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总体要求,落实了各方面的工作职责,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审计、人防、规划等部门打破常规,实行“一站式”现场办公,从速办结审批事项;交通和交警部门对棚改运输车辆开辟了“绿色通道”,确保了棚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阜新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政策,开发企业建设,全社会参与,属地协作”的运作机制,对具备商业开发条件或基本可以实现资金平衡的地块,选择本地具有一定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棚户区的改造。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拆迁政策、统一建设标准;开发企业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拆迁、建设和回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没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由棚户区所在的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具体负责棚户区的拆迁、建设、回迁安置,从而有效地推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程。政府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对大宗建筑材料进行统一采购。

(三)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实现和谐拆迁。阜新等地在解决拆迁这个老大难问题上,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一是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帮扶群众。通过教育群众、说服群众,让老百姓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对号入座。同时,积极开展帮扶工作,阜新市仅在一期棚改中,就从全市91个市直部门和中省直单位抽调3000多名干部与棚户居民结成包保帮扶对子,帮助棚户区困难群众解决大量租房、求学、就医、生活等诸多难题。抚顺市先后组织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万名机关干部深入棚户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各区政府抽调近2000人做拆迁动员工作。二是在工作方法上划分轻重缓急。阜新市采取先解决占压回迁楼建设位置的房屋拆迁,腾空土地后再进行回迁楼建设的办法,使待回迁楼竣工后不占回迁楼位置的居民直接回迁上楼,减轻了棚户区居民租房难题。抚顺市因地制宜地调整安置用房建设规划,仅拆除棚户区内需要建设安置用房土地上的房屋,其它房屋则待安置用房建好后,再组织居民一次性搬迁上楼。不仅有效缓解了居民租房难的问题,减少了居民多次搬家之苦,而且节省了大量的补助费用。三是在拆迁中做到了“八公开”。阜新等市公开了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搬迁顺序号、补偿标准、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回迁安置方案、评估标准、分房时间及办事程序,使整个拆迁过程阳光透明,让拆迁的群众心服口服。

(四)多方筹集资金,为改造工程提供保证。阜新市在棚户区改造中,通过多种形式,广开筹资渠道,使棚改资金得到了有效落实:其中争取中央对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贴9.16亿元,省政府无偿支持3.86亿元,政府举债向开发银行贷款13.2亿元,棚户区居民出资10.07亿元,建设商业营业用房补充1亿元,社会各界出资3.28亿元,腾空土地变现0.3亿元,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配套费等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7.2亿元。抚顺市棚改通过“银行贷一块,国家、省、市财政补一块,居民个人筹一块,政策让一块,企业掏一块,社会捐一块”等多种渠道,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其中国家配套5.1 亿元,省里补贴5.83亿元,在开行贷款21亿元,政府通过无偿划拨土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费等23亿元,棚户区居民个人出资10亿元。

五)出台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回迁。为了解决困难群众居住问题,让居者都有其屋,各地有针对性制定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阜新市的做法:一是对低保户免收新旧房屋结构差价,拆1米旧房,还1米新房,对低保特困户和患有重大疾病的低保边缘户在免收新旧房屋结构差价的基础上,合理增加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低保户可以租住廉租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0.5元收取。二是对个别短期内特殊困难家庭采取缓交房款的办法,进行分期付款,同时采取公务员担保、房屋抵押、公积金小额贷款的办法,解决回迁资金紧张问题。三是新旧房屋差价每平方米减收30元,所有回迁居民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按成本价每平方米800元的1%收取,棚户区居民在办理产权证时免收所有税费,这三项政策使棚户区居民每户享受了近3000元的优惠。抚顺市城市低保户的冬季取暖费,由政府和供暖企业负责80%。市总工会在棚户区改造新区中设置了14个救助站、7个惠民超市,低保户持卡以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就近购置粮、油及其它生活必需品。

三、阜新等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启示

通过对阜新等城市的学习考察,使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人民群众期望值高的一项惠民、利民的德政工程,他们在棚改过程中的大手笔、大气魄、大力度以及所取得的明显的成效给我们带来了有益启示。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完备的运行机制是做好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前提。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社会工程,不是哪几个部门可以具体实施的,需要全市上下统一认识、协调联动,互相配合,分级负责才能够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目前,我市已经成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对上争取和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各县(市)、区(局)和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下大力气予以推动和实施。

(二)立足全市实际情况,科学编制规划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编制好改造规划是争取国家支持的重要前提,也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能否成功争取的核心因素。我市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局址分散,林场所众多,职工收入低,要进行棚户区改造的难度比阜新等地更大。因此,在前期规划编制上应具有超前意识,突出集中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综合考虑、分步实施。

(三)广辟资金渠道,争取上级支持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保障。几年来,辽宁的棚户区改造始终得到了国家、省和国家开行的关注和支持,2005年来,中央先后有5位常委到抚顺视察棚户区改造工作,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经常深入棚户区改造现场检查指导。可以说没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没有开行的资金保证,他们是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完成这么大规模的棚改任务。我市开发建设以来,国家政策性、补助性投入少,城市、城镇整体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很多地方需要填平补齐,仅靠自身的经济基础根本无法承担棚改任务。因此,必须千方百计搞好对上的争取工作,通过国家的支持实现棚户区改造。

(四)依法拆迁回迁,确保社会稳定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键。拆迁曾被人称为“天下第一难”,它不仅仅是拆旧房、建新房的简单运作,其中涉及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许多随之而来的深层次问题,处理不好必然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我们要将拆迁回迁工作统一起来,多策并举破解难题。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职工家中面对面做思想动员工作,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和谐和棚改任务的双赢。

四、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棚户区改造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行为,争取棚户区改造这样投资额度大、政策性强的大项目,把这项工程做好,基础工作必须要实,关键环节必须要细,推进步伐必须要快,政策把握必须要准,协调争取必须要坚持不懈。

(一)夯实搞好棚户区改造的思想基础,把棚改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2006年,温家宝总理到抚顺视察棚户区改造时指出:“政府关注民生,首先要关注最困难的群众,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紧迫的利益问题,必须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棚户区改造就是这样。”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转型振兴时期,各项任务都很繁重,但是面对全市仍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各级政府一定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当前我市改善民生的“一号工程”来抓,作为我市经济转型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认识到这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投资环境的需要,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宁可把其他的事情缓办一步,也要搞好棚户区的改造,在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的投放上,给予最大重视、支持和倾斜。

(二)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主动赢得上级的支持。我们要抓住我市作为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的有利机遇,争取将林区比照中央下放地方矿区棚户区改造政策,获得国家和省的资金扶持;此外,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安全工程的通知》,国家将投入大笔资金对农村防震不达标的房屋进行改造,我们也应争取纳入政策享受范围,改造一部分棚户区。认真研究、分析和把握上级的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逐条逐项对号入座,特别是对我市规划的重点细节问题,一项一项地进行核实、对接,并随时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支持重点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能纳入的尽全力纳入,能获得支持的全力争取,力争使更多住房困难百姓得到国家政策的惠顾。尤其是在改造资金上,在争取赢得省和国家投入更多的财力支持的同时,加强与开行的沟通合作,目前我们已经争取到开行的1.2亿元的棚改贷款,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得到开行更多的棚改贷款支持。

(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我市实际,加快编制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和方案。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搞好本地棚户区的调查摸底和建设资金测算工作,并根据棚户区的破损程度和改造难易程度,尽快编制棚户区改造计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级规划部门应根据本地城市(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计划,抓紧编制棚户区改造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用地性质,确定不同地段的限高和容积率。要积极主动征求省发改委、省工程咨询公司、国家工程咨询公司专家的意见,确保我市编制的规划既符合我市的实际,又符合上级要求,使我市的棚户区改造方案尽早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复。

(四)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多种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对我市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造。一是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并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的,也要明确业主单位,政府机关不宜作为项目法人。二是对改造难度大、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由棚户区所在的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具体负责棚户区的拆迁、建设、回迁安置。三是棚户区改造要与房改相结合,鼓励承租公房棚户区居民按届时房改政策参加房改,缴纳购房款并确认个人产权,同时棚户区改造要与普通商品房建设相结合,棚户区改造除了建设回迁居民用房外,还要建设货币化安置居民可以购买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以满足棚户区不同收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五)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棚户区改造。我市的经济实力还很薄弱,要实施棚户区改造,政府财力难以支撑。面对这一实际状况,我们要在积极对上争取的同时,把棚户区改造的着眼点放在政策调控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力求在棚户区改造上实现多赢。一是应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出台《伊春市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规定》等相关文件,对动迁安置面积、结构差价、房屋契税以及低保户优惠政策都要有详细要求及规定,以政策吸引投资、鼓励回迁,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棚改的积极性,确保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二是在开发土地供应上进行调控。在房屋开发建设安排上,应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点,在政策上鼓励优先改造棚户区。规定商品房的开发在总体上要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避免拔毛插建、吃肉弃骨现象的发生。三是实行廉租房统筹开发。每年应有20%左右的廉租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同时调整户型结构,中、小户型达到开发建设房屋总面积的70%以上,棚户区改造以动迁安置户型为底数,做到一一对号到位。四是广辟资金渠道。应在积极对上争取资金的同时,实行地方政府配套、职工集资、银行贷款、经营性收费政策性减免、开发商业用房等方法,保证棚改资金的落实。

(六)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棚户区改造平稳顺利。棚户区改造绝不是扒掉几片平房、盖几栋楼,而是城市建设的重大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考虑,整体推进。一是应加大正面引导力度。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安置顺序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开展帮扶活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用真情、真心、真意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群众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二是应坚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灵活变通相结合。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在核发拆迁许可、确定补偿安置方案、行政裁决和实施强制执行等环节,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同时,考虑棚户区房屋状况千差万别,推进棚户区改造遇到的各种问题也将会错综复杂,在拆迁安置方面,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法规政策搞“一刀切”,尽最大努力避免因为棚户区改造,出现各种不和谐现象。三是应与我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目标相结合。棚户区改造必须符合我市生态园林城市发展规划,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应与生态园林城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提档升级,进而完善和提升城市的功能,使我市的城市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成为最适宜居住、最让人向往的地区之一,早日把我市建成世界级的“森林城市”。四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棚户区改造是主要由政府举债、出资、操盘的事情,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牵头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筹集、组织实施等工作和改造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确保棚户区改造扎实推进。要增强服务意识,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各级财政、民政、土地、金融、税务、物价、环保、卫生、消防、人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和改善服务,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注意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后续工作,确保回迁居民住得稳、住得好。棚户区改造后,将产生一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采取相关的措施予以解决。一是要加强回迁房的质量管理。在回迁住房户型、环境设计中,应充分发挥各级规划、设计单位的作用,推广高水平的户型设计方案,使户型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实现在较小的面积内达到较高的舒适度,并兼顾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的可改造性。在开发、设计、拆迁、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要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纠纷。二是要做好棚改职工的安置工作。对于林场(所)实施棚户区改造的职工,如果实施生态移民,迁往山下新建小区,他们将失去过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收入就会减少,生活水平将降低。因此,各区(局)和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重视民生,广辟就业渠道、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妥善做好林场(所)棚改职工的安置工作。三是要加强新建社区的后期管理。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广泛征求棚户区居民对小区管理的意见建议,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充分利用公益岗位,为广大棚改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棚改居民家中,送温暖、送技能、送信息,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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