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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报告】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3年工作总结报告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5-22 18:25:08 本文已影响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3年工作总结的报告2013年,全省文物系统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指引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建设文物强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物报告】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3年工作总结报告,供大家参考。

【文物报告】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3年工作总结报告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3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3年,全省文物系统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指引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建设文物强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为着力点,谋全局、强基础、求突破、促发展、惠民生,文物事业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跨越。

一、“一普”和“申遗”工作扎实推进,文物保护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一普”工作实现良好开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一普”工作进展顺利。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由郑继伟副省长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等1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浙江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浙江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组建了普查专家库。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郑继伟副省长在会上进行了动员部署。全省各地成立了普查机构,组建了普查队伍,制订了普查方案,落实了普查经费。组织开展了普查培训工作,省普查办采取片区轮训方式举办了三期全省普查业务骨干培训班,全省各级普查办共培训普查人员5000余人,发放普查员证1090份,实行持证上岗。全面开展了可移动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全省共发放《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44778份,收回44778份,回收率100%。其中反馈有文物或疑似文物的国有单位为922家。完成《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汇总》、《反馈有(疑似)文物国有单位清单》及调查工作报告的编制和上报。系统外国有单位的文物认定工作已陆续开展。

大运河(浙江段)申遗成效显著。围绕2014年大运河申遗成功的目标,大运河申遗国内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根据国家文物局《大运河保护与申遗2012—2013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申遗点段的保护、整治和展示工程,重点开展大运河申遗工作督查。大运河遗产省级、市级保护规划分别经省政府和相关设区市政府批准公布。杭州西兴、海宁长安等大运河重要节点考古工作,申遗河道、遗产点本体保护与环境整治工作,各申遗点段的展示工程和专题陈列布展、监测平台和档案中心建设、遗产区界桩和标识系统的布设等各项申遗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按照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和要求,经过多次预演检查和反复查漏补缺,于9月底顺利完成国际专家对大运河申遗项目现场考察评估的接待工作,大运河(浙江段)现场考察评估反馈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推进良渚遗址申遗的前期工作,良渚申遗工作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强省长的重要批示。《良渚遗址保护规划》已获国家文物局原则同意,并由省政府批准公布。申遗文本和管理规划编制取得初步成果,展示规划完成编制,考古发掘和价值研究工作有序展开,遗产监测和申遗档案工作着手启动,申遗资金保障机制已经明确,用地规划调整准备就绪,农户搬迁安置进展顺利。《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应杭州市政府和我局要求,省政府已致函国家文物局,提请将良渚遗址列为2016年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正式项目,省政府分管领导专程拜访国家文物局主要领导,表达了我省推动良渚遗址申遗的愿望和决心。

指导杭州市继续做好世界遗产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着力加强我省已列入去年更新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的研究、保护与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以储备我省的申遗正选项目,积聚申遗工作后劲。会同江苏省文物局联合召开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推进会,推进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工作。

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力度加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国保单位数量增加,类型进一步扩展。在今年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我省新增99处,至此我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231处,名列全国第五。我省此次列入国保单位数量为历次之最,同时入选文物类型丰富,较好地反映了我省文化遗产资源类别多样性和保护理念的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我省文物资源大省的地位。

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扎实推进。扎实推进新公布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明确了第七批国保单位、第六批省保单位的保护区划划定、“四有”档案编制等保护管理基础工作相关要求。举办了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培训班,为明后两年全面完成省级以上文保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培养专业力量。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保护区划图集》编辑工作。依法审核、审批了余姚河姆渡遗址、绍兴兰亭、温州正和堂窑址、宁海古戏台等文保单位保护区划内的建设项目方案。

重大和濒危文物抢救性保护工程深入实施。进一步规范文保单位保护修缮技术文件审查批准工作。由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文物保护修缮定额--南方地区》已经完成初稿并通过国家文物局论证。受国家文物局委托,认真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的审查与批准工作。审查、上报了嵊州崇仁村建筑群、苍南蒲壮所城、武义延福寺等一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修缮工程立项申请。审批平阳顺溪古建筑群、海盐绮园等19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方案,审查丽水通济堰堰头村龙庙等11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施工图设计。组织了4次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方案集中审查,共审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84项。组织对宁波慈城古建筑群、浦江郑义门古建筑群、杭州澄庐等一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维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举办了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培训班。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工作。重点组织对兰溪诸葛长乐村民居、兰溪芝堰村建筑群、临海台州府城墙、新叶村乡土建筑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保护规划进行论证。建德新叶村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6个古村落保护利用综合试点之一。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监管,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申报的审查工作,新授予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9家,扩大业务范围或提高资质等级10家。规范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年检工作, 提高文物保护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举办了全省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班。

大遗址保护工作有所突破。良渚遗址、嘉兴马家浜遗址、明清海防(浙江)等7处大遗址被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公布为“十二五”时期重要大遗址项目。根据浙江历史发展特点,以史前遗址、越国遗存、瓷窑遗址、城市遗址等为重点,统筹布局我省大遗址保护体系,探索遗址保护展示与环境保护、生态改善、生产生活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的有效方式与途径。组织开展了我省第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申报评定工作,发布了《浙江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选定公布了浦江上山遗址、大窑龙泉窑遗址、武义吕祖谦家族墓等8处大遗址作为我省第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努力推动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体系规划,开展大型古文化遗址的考古调查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安吉古城、绍兴越国贵族墓等遗址考古调查工作,为编制大遗址保护规划提供基础资料。良渚遗址保护规划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准,南宋临安城遗址保护规划、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规划已由省政府批准公布。

考古工作有序推进。主动配合基本建设,重点加强对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的考古工作管理,配合杭州地铁2、4、5号线、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滨海新城江滨区天然气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实施14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依法实施安吉上马山土墩墓群、洞头九亩丘煮遗址等29项考古发掘项目。余姚田螺山遗址、萧山柴岭山、蜈蚣山商周土墩墓群发掘项目入围“201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候选项目。积极倡导并组织实施以课题规划和学术目的为导向的主动性考古,审查并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了良渚古城遗址、龙泉大窑龙泉窑遗址、余姚田螺山遗址等7项考古工作计划,为下一阶段考古科研工作明确了思路。加强水下考古工作,象山渔山小白礁清代沉船出水文物科技保护项目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准。舟山白节山海域水下文物重点调查项目基本完成,初步探明水下文物遗存状况。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申报和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根据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协同省建设厅开展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推荐上报名镇、名村共27处。协助、指导温州、湖州、海宁、龙泉等城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平阳、平湖、丽水等城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协助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完成对湖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实地考评。协同省建设厅完成丽水、平阳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实地评估工作。参与了20余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论证、审查。开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检查和评估工作,对兰溪、海宁、余姚、金华、东阳、瑞安、温州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状况进行检查。配合省农办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推进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三、博物馆建设与管理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持续推进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浙江省博物馆、浙江自然博物馆新馆(院)建设筹备工作有序展开,已完成选址工作。组织专家对台州市博物馆、舟山市博物馆、新昌县博物馆、苍南县博物馆陈列布展方案,云和县博物馆、玉环县博物馆新馆建筑方案,义乌市博物馆新馆展陈策划和概念方案进行评审;实地调研苍南县博物馆、瑞安市博物馆、瓯海区博物馆、乐清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

强化馆藏文物的科学管理,提高馆藏文物保管水平。实施馆藏文物的鉴定建档和征集工作。开展新增馆藏文物的鉴定定级,完善珍贵文物藏品档案。加大文物藏品征集力度,提高馆藏文物数量和质量。做好馆藏文物修复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一级文物的审批工作,全年审批可移动文物修复方案6个,审批借展一级文物37件(套)。

博物馆陈列展览取得新成绩。深入推进全省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积极组织我省博物馆参加第十届(2011-2012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保持了我省在参加的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览评选中均获得精品奖的佳绩。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的“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基本陈列”和杭州工艺美术馆“钱塘匠心•天工集粹——杭州工艺美术精品陈列”荣获2011年度精品奖;浙江省博物馆“惠世天工——中国古代发明创造文物展”荣获2012年度精品奖,杭州博物馆的“珍藏杭州——杭州博物馆馆藏文物精品陈列” 荣获2012年度优秀奖。继续推进浙江省陈列展览精品项目评选,经评审确定浙江自然博物馆的“龙行浙江”等10个陈列展览获得精品奖,杭州西溪湿地博物馆的“清幽湿地•圣洁仙子”等10个展览获得单项奖。“博物馆展览交流信息平台”正式开通运行,为促进全省博物馆之间馆藏资源整合共享、展览交流和展览组织策划,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放共享平台。

民办博物馆发展势头良好。开展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专题调研,系统梳理全省民办博物馆发展情况。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部署,组织开展民办博物馆规范建设评估工作。指导开展全省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浙江省博物馆、湖州市博物馆、丽水市博物馆、嘉兴市博物馆已完成帮扶相关工作,浙江自然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杭州博物馆的帮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履行社会文物管理职能,做好文物拍卖市场监管工作。审核文物拍卖经营活动54场,审核文物拍卖标的36934件(套),撤拍159件(套)。新增文物拍卖企业1家。完成《文物拍卖许可证》、《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换发工作。做好年度文物拍卖企业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申请审核上报工作。

四、安全防范和执法监察工作不断深化,文物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实施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继续加强博物馆安全防范技术工程施工的审核和监管,不断改善博物馆新馆、文物库房存放环境,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防范系统效能。会同省公安厅继续做好乐清周昌谷艺术馆等博物馆安防工程的审批和验收。做好桐乡市博物馆等安防工程的新建、更新方案审核。全年有7项安防工程设计方案通过审核批准,有8项安防工程通过验收。

按照国家文物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全省文物安全大检查。加强博物馆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举办全省文物安防操作员更新知识培训班,全面提高各博物馆安全保卫队伍的安全防范技能。按照国家对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的要求,提前介入新建的安防工程,组织专家对杭州章太炎纪念馆、桐乡茅盾故居等安防工程进行指导。开展文物平安工程课题调研。

组织开展了文物执法巡查和交叉执法检查,加大了对文物违法案件的督查力度,据统计,全省各级文物执法监察机构共计出动18612人次,检查文博单位9878家(次),督察处理文物违法案件49起,发现安全隐患408处,整改到位356处,确保了文物安全。继续深化我省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会同海监部门起草了《浙江省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办法》(草案),召开了我省沿海地区文物、海监联合执法工作座谈会,健全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我省管辖海域内首次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行动,完成了全省管辖海域内水下和无人岛的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工作。

五、文物保护科技工作成效明显,科技对文物保护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基础平台建设进展顺利。浙江省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技术研究试验基地一期完成基本建设,并开始进行各子平台的内部建设,物探考古团队已经在试验基地的田野考古试验区域开展物探探测技术的数据采集实验。依托国家文物局创新联盟课题“文物微量有机物检测及实验室建设”,整合省内文物分析检测优势资源,建立了由不可移动文物材质分析检测平台、馆藏文物分析检测平台、纺织品文物分析检测平台三部分构成的创新联盟分析检测平台,目前已上网使用。纺织品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新增了相关科研设备和标本库标本,此外,联盟成员进一步扩大,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与联盟理事会签订了市属文博单位整体加入创新联盟的《确认协议书》。

重点科研项目及课题研究取得进展。创新联盟成员单位承担的国家“十二五”科技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文物局“指南针计划”专项、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技术成果转化与示范、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等相关课题有序推进。国家“十二五”科技计划项目“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与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西湖示范工程列入了《杭州市与浙江大学战略合作“十二五(2011-2015)规划》。国家“973”项目课题“已用典型保护材料与工艺的功能及失效规律研究”课题组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研究。国家“十二”科技计划项目子课题“古代建筑营造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取得新进展,围绕江浙地区古代建筑特点,基本完成营造传统工艺操作规程草案的编制,初步建立了相关数据库或资料库。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的《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已完成初稿并通过国家文物局论证,为完善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标准规范作出了积极尝试。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成效。浙江大学、浙江省博物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丝绸博物馆等陆续开展了文物三维信息留取、大型饱水木质文物脱水技术、多广谱仪在考古现场的应用、探地雷达和高密度电法探测、近景摄影的三维模型重建技术、丝肽-氨基酸加固技术等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取得良好成效。

文物援疆力度进一步加大。浙江省文物局、新疆文物局、浙江大学、塔里木大学在已有合作基础上,深化资源整合,签订了《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战略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并就具体实施规划进行了多次深度对接,召开了纺织品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学术委员会,就新疆工作站的人才培养及进出机制达成了共识。浙江大学物探考古团队利用高密度电法和雷达探测技术,在新疆克孜尔石窟完成了被掩埋石窟的探测工作,并将研究报告提交新疆龟兹研究院。

六、文物宣传工作有效拓展,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社会正能量进一步汇聚

以“文化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等节日为契机,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文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角色认知,激发了广大民众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扩大了文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办好“一刊一网年鉴”,其中浙江文物网全年共发布各类文博信息21237条,其中原创信息4350条,并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548条。在2013年度46家省级部门网站综合考评中,技术监测和人工监测两项得分排名分列第六名和第一名。积极配合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新华社、浙江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的联系,对我省创先争优的重要典型——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深度挖掘和宣传报道,弘扬了我省文物考古人甘于奉献、探索求真、心怀天下、情系千古的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工程(余杭区)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已完成调研报告。省委宣传部《宣传(半月刊)》推出宣传浙江文物工作的专题报道。《浙江通志•文物卷》篇目大纲通过论证,举办了编纂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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