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档下载> 正文

【两会】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5-26 10:10:07 本文已影响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形势下,我区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在,我受和平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会】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两会】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形势下,我区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在,我受和平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常委会任期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创造辉煌的五年,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和平区迈向新世纪的五年,也是我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跨上新台阶的五年。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19981月选举产生以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历届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在全体代表和全区人民的监督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本届常委会组成以来,将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作为着力做好的重要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少而精”的原则,在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一)加大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常委会按照“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把“发展”这一第一要务的工作摆在第一位来监督。五年中,共召开常委会议45次,审议“一府两院”执法和工作情况报告60项,其中涉及经济发展的议题38项,占审议议题的63%

为确保“九五”计划的完成和“十五”计划纲要的落实,常委会把计划指标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批准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每年都要以审议、听取汇报、视察等形式检查计划指标落实情况,每年年中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代表通报各项经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依据预算法、审计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税收征管情况的监督。五年中,先后18次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和调整及预算收支审计情况,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有关职能部门多次深入区税务部门及有关基层单位,召开为纳税人服务专题座谈会,开展协税护税调研,促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推动我区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要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的要求,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应对“入世”转变职能的安排、招商引资等情况报告。通过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常委会将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作为重要职责,先后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为国企改革和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情况的报告,促使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增强为发展区域经济提供服务的自觉性,使我区投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二)加强法律监督,深化依法治区

常委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依法治区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完成“三五”普法,“四五”普法即将开始之际,责成有关工委积极参与我区“四五”普法规划的制定,作出了《关于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紧紧抓住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从业、依法育人、依法监督这五个环节,推动依法治区深入开展。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每年的依法治区实施方案及区政府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视察、检查依法治区情况。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把深化依法治区的重点放在推进基层的依法治理上,两次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分别检查和评议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商和平分局劝业场所、区建委动迁科、区卫生防病站、区文化局市场检查科等基层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促进了基层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区工作在基层进一步得到落实。

常委会重视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审议或听取“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61项,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77次,参加代表1938人次,检查了20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如对《食品卫生法》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促使经营者守法,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在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检查时,针对实际情况,会同区妇联等部门,选派了妇女代表担任陪审员,参与妇女维权案件的审理;在对《城市规划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督促有关执法部门对有的工程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由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力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强化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常委会审议了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区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促使两院根据审议意见制定相应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审判方式改革,区检察院关于查处大、要案、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等情况的汇报。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深入到区法院,促使一些疑难案件得到解决。常委会非常关注司法队伍建设,自1998年区法院、区检察院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部署,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以来,常委会多次以审议、听取汇报、视察等形式检查集中教育整顿情况。通过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机关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公正司法,司法机关职能进一步强化。

常委会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35部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了讨论和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

常委会按照“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积极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通过审议教育布局调整和示范性高级中学建设情况的报告,促使区政府采取措施着力抓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通过听取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汇报,使区政府进一步确定我区文化旅游业发展方向;通过听取医疗机构改革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区政府加强社区医院和服务网络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通过听取《体育法》和《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促进我区体育和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

常委会按照“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把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实行医疗保险、南市危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审议或听取汇报,针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政府化解难题,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作用,对滨江道、和平路步行街及小白楼商业街的改造,五大道的整修,“一路一河”工程、“畅通工程”的实施,滨江万丽酒店、君悦酒店的建设以及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集中供热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视察、检查,促进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

常委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共受理群众来信458件,接待群众来访830人次。坚持“主任接待日”及信访登记、分析、督办等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群众来访140人次,批示信访件92件,对集体上访和疑难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我区的社会稳定。

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注重突出监督重点,分清监督层次,明确了常委会议审议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主任会议主要听取了解难点问题,各工作委员会侧重研究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使监督有的放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程序,充实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强调了主任会议为常委会审议把好初审关的作用,使监督更加规范化。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在搞好会议审议方面,会前围绕常委会议题深入调研、写出调查报告61篇,为常委会审议提供翔实依据;会后追踪反馈抓落实,本届共向“一府两院”发出常委会《审议意见书》32份,“一府两院”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172条。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方面,采取了连续几年对同一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区人大联动,区、街联动,各工作委员会和各街代表组条块结合,事先不打招呼突击抽查等方式,使监督的实效不断提高。

二、依法行使决定权取得一定进展

为更加全面、充分地行使常委会的各项法定职权,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了积极探索。依据法律规定,借鉴兄弟城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在深入调研和历届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对重大事项进行界定,修订了《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应提请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报告“重要事项”的暂行规定》,并撰写了专题论文,进一步明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意义,应把握的原则和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暂行规定实施后,“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提请审议“重大事项”和报告“重要事项”有了具体遵循。依据暂行规定,区政府定期向常委会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等情况,主动向常委会报告经济结构调整、政府机构改革以及我区与国外城区建立交流合作伙伴关系等事项。区法院、区检察院主动向常委会报告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和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暂行规定施行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有了新的进展:一是人大工作更加贴紧全区的重点、中心工作。五年中,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26项,涉及全区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依法治区、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使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全局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二是人大常委会更加主动、自觉地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如“十五”计划纲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等,都是根据区委的总体要求,人大常委会不仅认真贯彻,而且及时作出相应决议,适时地把区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度变为全区人民遵守的国家意志,从而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实现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三是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具有实效性。如依据暂行规定,财政预算新增支出项目和单位预算公用费支出超过年初预算一定比例和一定数额的,均以议案形式提交常委会审议批准,有效地扭转了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常委会还把行使决定权与监督权结合起来,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后,对“一府两院”贯彻决议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在全面、充分地行使各项法定职权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三、人事任免工作不断改进,评选表彰十佳公仆活动得到深化

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2人。其中,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9人,免职1人;任命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36人;决定任命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70人,免职26人;任命审判、检察人员64人,免职16人。

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不断改进人事任免工作。补充、修订了人事任免工作办法,在常委会之前的主任会议上,对提请的任免事项初审把关,在两院被任命人员中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会同区委组织部建立了凡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在提名前与人大常委会党组沟通情况的制度。

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采取颁发任命书时进行法律意识、公仆意识教育,审议、检查执法和工作情况,被任命人员向常委会递交政务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等形式,对被任命人员实施监督。把监督任命干部与评选表彰十佳公仆活动结合起来,在被任命人员中带头开展争创十佳公仆活动,建立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被任命人员以检查争创十佳公仆计划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谈话制度。

1999年我区明确“区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群众评选”的工作思路后,常委会把主办评选表彰十佳公仆活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监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深化。完善了评选表彰活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区评选十佳公仆领导小组和评选委员会。健全了激励机制,调动了更多的干部争当十佳公仆的积极性。通过致全区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天津日报、今日和平报、区有线电视以及和平社区服务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十佳公仆候选人事迹,拓宽了宣传渠道,激发了全区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群众参加评选投票的人数逐年递增。适时召开了有专家学者和区内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在此基础上,对表彰形式进行了有益探索,扩大了表彰会规模、由群众介绍当选十佳公仆事迹,更加体现了“民评选官、民表扬官”的特色。2002年在纪念建党八十一周年之际,召开了当选十佳公仆座谈会,要求十佳公仆继续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人大常委会通过主办评选表彰活动,使“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进一步落到实处,拓宽了监督被任命干部的渠道,推进了我区的民主政治建设。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工作更加活跃

为确保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本届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学习、宣传代表法,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通过举办学习代表法讲座,使代表明确权利义务,增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代表法知识问卷竞猜,为代表订阅法律汇编、人大工作刊物,发送学习资料和信息,使代表掌握依法履行职责的方法;依据代表法建立代表工作的各项制度,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在代表法颁布纪念日和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二十周年之际,组织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全区营造尊重代表法律地位、支持代表履行职责的社会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发挥代表在实现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列席政府行政例会,适时召开区情通报会,邀请代表旁听法院庭审,使代表知情知政;邀请代表与区政府负责人座谈,邀请市人大代表为我区发展献策,共商和平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大计;组织代表围绕常委会议题和区内重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活动,参与十佳公仆评选表彰活动,选派代表担任政务、司法监督员,行使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常委会充分发挥各街代表组作用,五年中各街代表组组织代表活动214次,参加代表达3613人次,发挥了代表在实现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

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联系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网络。在连续三年开展常委会联系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基础上,建立了代表联系选民日制度、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网络,使人民群众的呼声通过市、区人大代表更快捷地反映上来,初步形成了深入了解民情,及时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为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常委会于20009月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深入所在选区,向选民汇报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为代表加强与选区的联系、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本届以来,代表们在历次人代会和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36件,办复率达100%,解决率80.3 %,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96%。常委会积极维护代表民主权利,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将办理工作情况列入常委会审议或主任会听取汇报的议题;会同区政府分析筛选出重点件进行督办和分管区长领办,并组织代表实地检查验收;定期听取承办部门汇报,适时召开办理部门联系会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走访代表,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宣传办理工作的典型,促使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做好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于20028月至10月进行了我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在选举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人户分离和下岗人员增加,新经济组织大量涌现和外来流动人口增多给选举工作带来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大力加强选举宣传工作,积极发动选民参选,使参选率达97.1%。新当选的代表年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改善,总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五、在全市率先设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使人大工作在基层更好地落实

常委会依据法律和人大工作的需要,在区委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于20019月在小白楼街道先行试点,设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25月在全区各街设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步骤;是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工作,保证代表活动向着经常、有效、活跃、规范的方向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组织形式。

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建立,使人大工作在基层有了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弥补了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没有工作机构的空白。同时,也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人大常委会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组织和指导作用。

人大各街道工委建立以来,精心安排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交流代表工作经验,主动向代表汇报街政工作,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渠道。关心代表生活,帮助代表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普遍开展了“人大代表在社区”活动,代表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代表们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人翁责任感普遍增强。

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了常委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在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讲”教育、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等专题教育活动,收到明显成效。制定了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措施,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制度,先后专题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及有关法律,请区委书记到会讲话,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整体议政能力。注重研究人大行使职权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确定重点课题,形成研究论文,对开展人大工作起到一定指导作用。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在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班中开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制讲座,出刊了67期《和平人大信息》,在全国、市、区新闻媒体上宣传了人大工作,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深入基层和所在选区,开展调查研究,知实情、听真话,在参加联系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中,共听取选民意见526条,通过各种方式帮助选民解决了一些急难问题。

加强了常委会机关建设。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营造善于思考、无私奉献、积极进取、求实创新的良好氛围。增设了与三个工作委员会相对应的处级工作室,进行了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形势发展和常委会工作需要的人大干部队伍,较好地发挥了常委会机关为代表大会、为常委会、为代表服务的职能。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之所以取得上述成绩,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区政协、区纪检委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和平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是:

(一)必须围绕“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履行人大职能

五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切入点。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有广阔的空间,才能在全局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必须以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做好人大工作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和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我区人大工作五年来的进程,也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我们不断克服了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强,不容易创新的思想,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下,积极进取,大胆创新,在界定重大事项、通过评选表彰十佳公仆把监督事与监督人结合起来、设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及不断改进监督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表明,只有不断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才能与时俱进地发展。

(三)必须牢记宗旨,把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执政为民应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五年来,我们始终强调坚持人民至上观念,对人民群众要带着感情做工作,设身处地想问题,围绕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履行好职责,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好群众的政治权益和经济利益。

(四)必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靠全体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五年来,正是由于紧紧依靠代表的力量,集中代表的智慧,发挥代表的作用,才使我区的人大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五)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坚持重要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与党中央及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区委的意图开展工作、行使职权。区委对人大工作给予极大的关心与支持,专门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在人大机关的机构设置、干部任用、办公条件等方面均给予了妥善解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政治保证。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常委会实施监督的力度仍需加大,监督方式有待不断改进,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虽然有了一定进展,但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使代表工作更加活跃方面还有待不断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与形势发展还有不适应的地方。常委会要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拿出新举措,使我区的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是在进入新世纪以后,全党、全国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平区的发展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我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圆满结束,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在本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面临着更加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我们建议,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与时俱进、力争上游、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好各项职权。牢牢把握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中心经济强区、确保两个翻番、优化三个繁华区、打造三条经济带、实现六个新突破等目标,审议决定区内有关发展的重大事项,继续加大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经济发展中的决策、推动、促进、保障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区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继续搞好十佳公仆评选表彰,促进全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辨证统一,实现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突破;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把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人大工作的重要位置,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针对新一届代表当选后的实际情况,下大力量搞好代表的学习、培训,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注重总结人大街道工委的经验,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我们相信,区第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不辜负全区人民的殷切希望,在区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更好地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现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中心经济强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访问:和平区 人民代表大会 天津市 【两会】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