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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调研】浅谈城管执法与群众谋生之间“矛盾”(精选文档)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09 11:30:07 本文已影响

浅谈城管执法与群众谋生之间的“矛盾”在政府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而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时,城管综合执法应运而生。面对社会舆论、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城管职业的口诛笔伐中,群众对城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调研】浅谈城管执法与群众谋生之间“矛盾”(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城管调研】浅谈城管执法与群众谋生之间“矛盾”(精选文档)



浅谈城管执法与群众谋生之间的“矛盾”


在政府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而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时,城管综合执法应运而生。面对社会舆论、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城管职业的口诛笔伐中,群众对城管部门的印象犹如“政府领导下的坏社会团伙”。不否认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会有与被管理对象发生冲突的时候,会有没收秤杆、菜篮子等物品时产生争执的现象发生。一般人看到这种场面,第一感觉就是城管欺负弱势群体。这是一种社会公众对普通百姓、对小贩等弱势群体的一种同情与庇护的本能,这也充分说明我们民族是一个友善的民族,是一个勇于抵制任何侵犯我们人民利益的团结的整体。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城管不是人民的敌人,城管执法并不一定要要踢每个小贩的摊子、抢每个百姓的秤杆,霸道的拿走他们赖以生存的饭碗。城管执法的出发点很简单其实很简单—让挑担子、推车子、提篮子的经营者进入市场或到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目的是为了让广大市民能享受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

毛泽东主席提出了“实事求是”的思想,可现如今的社会舆论及少数新闻媒体似乎并未坚持这一思想,有些舆论和宣传报道中存在以偏概全、捕风捉影的现象,从现实生活中,城管部门为了营造一个和谐、有序、整洁的城市环境,作出的成绩触手可及、显而易见。但一些社会舆论只是看到城管执法时与群众发生纠纷的表象,似乎只有挺身而出、指责城管才是为弱势群体声张正义。这种以偏概全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少数人损害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扰乱了社会经营秩序,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当然,城市管理当人性化执法,不应该抢夺被管理对象的财物或与之发生冲突,这一点必须坚持。在日常生活中,市民也能看到,城管并不是对每一位被管理对象都会扣押物品,只是在少数被管理对象屡教不改的情况下,除去暂扣物品,实难有其他有效的方法可以阻止其继续进行违章经营行为,在暂扣物品时,几乎没有人会轻易就范,而城管执法不当场执行事后又难以执行到位。,所以在强行扣留物品时难免会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在现实生活中,工商部门对违规行为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交警部门对违章车辆可以采取拍照的办法实施非现场处罚,但城管部门由于体制的原因没有其他有效的执法手段,从而导致了现在城管执法的尴尬局面。人们都说:工商部门管富人,公安部门管坏人,而城管部门则管穷人。中国人民所变现出来的同情弱者的思想让大家在面对城管执法时,大部分人都选择抵制,由此造成城管部门与被管理对象之间在执法摩擦的现象出现,也给人一种城管执法“恃强凌弱”的感觉。各执法机关的不同执法行为都是为特定的社会群体所从事的某项活动或实施某项行为,都是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的,其间难免会触及少数人的利益。作为社会大众,理应公平、公正、客观的去看待这些执法行为,不能单纯地站在某个角度用片面的眼光看待问题。城管执法确实还有许多尚未完善的地方,比喻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城市管理法制的建设等,在现实社会中,城管部门确实担负了重要的社会职能,按照地方政府城市管理的工作方向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他的存在确实有他的必要性,而且这种必要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城市发展的进程越发显现。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我们固然应当照顾,但不能一味的偏袒,只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给予优待,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底线,对于他们的照顾,我们应当努力去引导他们规范经营行为。这一点,宁波的城管部门在近几年的工作中有了很大的改观,这就是进步。

希望我们的城管执法在社会大众的共同谋划和监督下朝着日趋建康、完善的方向发展,而不是盲目的批评职责,城管事业需要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解决了政府与社会公众,执法者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城管执法自然会得到了公众舆论的支持,那么,才能树立起执法权威。正如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所说的“若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城市建设、居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为老百姓创造更加美好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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