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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意见】关于推进嘉定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意见(全文)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24 17:55:03 本文已影响

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工作意见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现就进一步推动本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出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关于推进嘉定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关于推进嘉定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意见(全文)



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

体化的工作意见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现就进一步推动本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出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本区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南北发展逐步均衡、城乡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一体化格局。围绕镇村规划、村民居住、产业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就业保障、社会治理和体制机制九大关键点,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建设体系,实现新市镇、撤制镇和美丽乡村特色优势、乡村生态环境优美;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布局,实现镇村路桥改造切实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明显优化;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公共服务资源优化布局、公共服务类人才城乡共享;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双向发展格局,实现镇村经济规模提升、现代都市农业结构完善;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治理模式,实现城乡居住环境安全、治理体系健全;基本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农民全面发展

按照“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的要求,把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问题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农民的各项权益,将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感受度”。

2.坚持错位特色,注重均衡发展

结合各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客观差异,针对不同区域的发展重点和难点,采取不同工作措施,配置不同的设置资源。突出镇村在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3.坚持优化布局,注重构建科学城镇体系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以新市镇、撤制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动镇村规划编制,强化新市镇在带动撤制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纽带作用,完善撤制镇管理服务功能,改善农村面貌、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

三、主要任务

本区城乡发展一体化主要任务主要分为九个方面:

(一)加强镇村规划编制。统筹推进镇级总体规划、建制镇和撤制镇镇区规划、郊野单元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的编制,逐步实现规划全覆盖。(牵头单位:区规土局)。

(二)提高农村居民居住水平。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快新市镇、撤制镇、历史文化名镇建设。(牵头单位:各镇)统筹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提出年度计划和实施项目(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区增减挂钩办、区房屋征收中心)。统筹推进镇区旧区改造,提出年度计划和实施项目(牵头单位:区房管局)。积极推进保护村的保护和改造,加快保护村的村宅更新,提出具体保护和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区规土局、各镇)。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硬件配套建设。(牵头单位:区美村办、各镇)。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和治理,进一步减少和控制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和排查范围(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加快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稳步实施本区农村河道整治和污水集中处理,提出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项目(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加强农村四旁绿化建设和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绿容局)。

(四)加快农业农村的产业提升。加快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高农业标准化组织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积极推进“农林水”项目实施,提出年度计划和实施项目(牵头单位:区水务局)。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落实集体建设用地安置,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规土局)。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加快农产品品牌培育,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牵头单位:区农委、区旅游局)。

(五)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镇村级道路和桥梁建设,完善农村地区交通布局和相关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建管委)。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和自来水管网改建(牵头单位: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加强智慧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地区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科委)。明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主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的更新维护和长效管理(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居民就业和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各类硬件和软件建设,落实国家和市级各类政策落实,加强各类资金的统筹(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文广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做好“离土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就业创业培训,落实“镇保”、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地区养老金发放标准和低保困难户救助水平(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农委)。

(七)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牵头单位:区农委)。积极推进经济欠发达村扶持,狠抓项目推进落实(牵头单位:区农委)。适时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和宅基地制度的改革(牵头单位:区规土局)。

(八)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根据各镇实际,做实基本管理单元,完善各类社区服务资源配置建设(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大力推进镇村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地区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联勤网格化中心)。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营机制和监管模式(牵头单位:区农委)。

(九)完善体制机制。区级层面加强统筹,建立季度督查制度,实施年度督查(责任部门:区府办)。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建立月度例会制度,将涉及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各类项目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涉及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各项政策,收集梳理工作推进情况信息(牵头单位:区发改委)。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财政投入机制和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机制,优化各类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建立和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分析体系(区统计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杲云区长任组长,朱建江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李原副区长、蔡潇飞副区长、周文杰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府办、区发改委、农委、建管委、卫计委、科委、规土局、教育局、体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房管局、文广局、财政局、旅游局、环保局、水务局、绿容局、统计局、综治办、增减挂钩办、房屋征收中心、联勤网格化中心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区府办、区农委、建管委、规土局、财政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2.完善职责分工

在成立本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明确成员单位在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中的职责,建立本区城乡发展一体化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各部门、各镇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工作体系

各部门要将城乡发展一体化列入本部门工作范围,纳入五年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目标,抓好推进和实施。

4.加强过程管理

明确各部门、各镇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工作联系人,建立月度例会、季度督查、年终考核制度,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进入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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