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新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为加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增强森林消防意识,在全区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林区野外用火行为,有效提升全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2014年高新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14年高新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增强森林消防意识,在全区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林区野外用火行为,有效提升全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绍兴市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绍市森防指办[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4年高新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围绕建设“美丽绍兴”、“森林绍兴”为目标,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森林消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森林消防浓厚氛围,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能力,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宣传主题
关注森林消防,建设森林绍兴
三、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预防、科学扑救及紧急避险等知识。
四、宣传重点
围绕森林消防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人群,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关键时期。重点火险期,春节、清明、“五一”、国庆、冬至等节假日期间。
(二)关键部位。村庄(有林)、国有林区、重点进山路口、林田交错区及林区周边民爆物资仓库、加油站、工矿企业、墓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等。
(三)关键人群。林区作业人员、进山游客、农户、坟主、学生、痴呆傻人员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等。
五、宣传方式
各镇街、各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全方位宣传教育,力求做到宣传活动100%覆盖。
(一)开展森林消防 “五个一”活动。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广泛开展上一堂森林消防知识公开课、寄一封森林消防知识普及信、写一篇森林消防题材作文、出一期森林消防知识宣传板报、挂一条森林消防宣传横幅为主要内容的 “五个一”森林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学生传递给家长和社会,让森林消防宣传走进千家万户,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社会氛围。
(二)突出森林消防主题。围绕以“关注森林消防,建设森林绍兴”为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两个《条例》宣传、开展专题讲座、咨询活动、消防演练、板报展示、横幅标语等各种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紧急避险等知识。
(三)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森林消防宣传。在必要时,还可通过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发布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动态、森林消防注意事项等信息,提醒和教育广大群众到林区进行旅游、探险、踏青等活动时应注意森林消防安全。
(四)设立森林消防宣传牌、警示牌。在林区重要地段、重要路口、进山道口设置森林消防宣传牌、警示牌,提醒群众依法安全用火。
(五)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祖”新风尚。积极推广植树、种草、献花等文明祭祖新方式,逐步改变烧香、燃烛、放鞭炮等传统上坟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
(六)以正反面典型作宣传。宣传报道全区森林消防工作先进经验、优秀集体和模范人物等正面典型事迹,曝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等反面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森林消防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努力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协调。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运用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扑救知识等宣传。驻村干部要深入一线,扎扎实实做好老人和特殊群体森林消防知识宣传,强化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执法、守法意识,切实把我区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三)注重实效。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重点时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通过宣传森林消防,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保护、抵制陋习、文明祭祀,弘扬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新风,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加强督查。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制度,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到最新高度。
(五)信息报送。建立森林消防宣传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障信息报送及时畅通,于3月21日前将信息专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上报高新区社事局231室,联系电话:88651219,QQ:2848399329;每月20日前各镇街、各部门向高新区农林局报送一月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信息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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