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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27 20:05:02 本文已影响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习总书记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习总书记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四个最严”的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监管方式优化、无缝衔接、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部门分工协作体制机制,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工作目标: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将“三品一标”产品和“菜蓝子”基地100%列入监控范围;三是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谁生产谁负责;四是重典治乱,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消除风险隐患,监管执法实现规范化、常态化;五是推进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监管工作主要内容

(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目前,我市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手段”的要求,基本建立市、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但也存在人员老化,业务水平低,监管经费不足的问题,因此,要加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尤其县和乡镇要充实人员,加强培训,落实监管经费,改善监管条件。建立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管员队伍,负责巡查并及时向农业部门报告农产品生产基地、场所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等情况。

2、完善农产品检测建设机构建设。一是完成雷州、廉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二是督促吴川、遂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验收。三是新建12个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四是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培训,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推动12个县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和资质认证。

3、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目前,我市市、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己建立,但有些县(市、区)农业局执法人员尚未完全配备到位,影响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因此,各级农业局要加快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条件能力和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综合执法重点,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1、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纳入县、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体系建设、力量配备、部门协调、经费投入等条件保障方面主导作用,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当好当地政府参谋助手,对监管新思路和新措施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建议。

2、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主体以及散户的调查工作,摸清底数,建立监管档案。县和乡镇要重点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管辖范围内所涉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实行网格化划分,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管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加強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落实主体责任。市、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按照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工作实施规范的通知》(湛农通〔2016254号)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市重点巡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三品一标”企业,县和乡镇要对管辖范围内所涉及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巡查全覆盖。

4、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贯彻落实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湛农通〔2016182号)精神,厘清市、县、镇监管责任。市、县各级农业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形成相关责任单位相互配合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果。

5、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提高生产者自律意识,不断提升公众质量安全意识。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测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鼓励各方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三)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5327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湛农通〔201690号),重点开展三大专项整治。一是禁限用农药整治。主要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辣椒、番薯等品种,重点解决克百威、氧乐果、氟虫腈等限用农药超标问题。二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农药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农资、非法添加行为。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行动。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对于省、市级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市、县各级农业局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充分依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检测和执法联动,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用好“两高”司法解释,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结果应用

1、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强化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省政府考核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也是市政府考核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市、县、镇各级农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一是配合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二是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蔬菜高风险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三是县和乡镇开展快速检测,县级快速检测要覆盖所有涉农自然村。

2、加强检测结果应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不是为了检测而检测,而是通过检测,摸清问题隐患,寻找问题原因,指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向和指导农产品安全生产,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将向全市通报,并对问题产品开展监督抽查,严历查处违法行为。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应急处置

1、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推动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三品一标”获证农产品实现可追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风险控制,不断扩大例行监测的品种和范围,加强会商分析,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探索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2、科学做好应急处置。制定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指定专门部门收集和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农业部门要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建立和畅通信息交流渠道,确保处理过程快速、有序,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维护消费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此外,应严格信息发布管理,严防不科学、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信息误导公众的事件发生。

(六)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

1、实施产地安全监测普查。 市、县各级农业局要积极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结合全国污染源普查,加强对大宗农产品产区、重要农产品产地、污染敏感区土壤状况的布点监测和预警,严防重金属污染和其他污染。加强土壤污染物超标产地的污染源监测,摸清污染源头及进入产地的途径,为开展治理提供依据。

2、开展产地污染治理。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综合模式示范及培训基地,开展典型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实验,推广综合修复治理技术,培养基层治理技术骨干,完善技术规程,加快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

(七)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

1、强化农产品生产指导和管理。落实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加强生产标准化管理和关键点控制,进一步规范农药使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认真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者配备监测设备和监测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农产品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强化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

2、推行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和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如实记录病虫害发生、投入品使用、收获、检验检测等情况,加大对农产品生产档案电子化进程。

(八)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1、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以大宗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程为重点,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组织为主要载体,积极推广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管理措施,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2、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监管。以“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登记为基础,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严格“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并充分发挥“三品一标”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九)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县域是开展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最重要的前沿阵地,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关口。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样板,对于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市创建工作从去年开始,取得了一定成绩,市级制定创建方案,县级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推荐徐闻县申报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新的一年,要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尤其是农业部门要当好创建工作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争取1个县(市、区)获得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1月份)

制定并印发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方案,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围绕市级方案,按属地监管责任制的原则,结合本辖区实际,相应制定本地区监管和监测方案。

(二)部署动员阶段(2月份)

市局将在2月份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届时将对2017年农产品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动员。

(三)工作实施阶段(2-12月份)

严格按照监管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监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监管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局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好的做法并加以推广,帮助解决监管工作困难和问题,市局6月份将对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考核阶段(12月份)

认真总结一年来监管工作好的做法与成效,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做好省、市质量考核和食品安全考核迎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监管措施到位。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是所在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县(市、区)必须提高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增强紧迫感,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位。我局相关科(室、办)、局属站(场、所、中心)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业科学知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引导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效开展。

(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总结。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在每季度末月的22日前,报送本季监管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必须24小时内上报;在622日和1222日前,分别将本县(市、区)上半年和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送到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种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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