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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顺城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29 18:10:02 本文已影响

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和《关于推进抚顺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抚宜建办发〔2015〕1号)精神,结合我区全面推进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顺城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顺城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和《关于推进抚顺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抚宜建办发〔20151号)精神,结合我区全面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构建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结合顺城区实际,分层次分步骤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5年,继续实施“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到2017年,全区3个乡镇,共创建宜居示范村27个,彻底改变我区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基本完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任务,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0年,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美丽、宜居乡村。

三、工作任务

(一)以治理乡村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行乡村净化工程,着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城市化管理,积极开展河流河道、农村“三堆、五边”、畜禽粪便及秸秆的治理工作

1、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城市化管理。区环卫处成立专管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二科,对乡镇环卫所进行全面管理。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各乡(镇)环卫所所长,村屯成立环卫班,负责日常督促、检查、安排生产等具体工作。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垃圾产量、运输距离等情况,设置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合理安排保洁员,调配清运车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对农村大环境卫生进行经常性、系统性的检查和督导。通过城市化、专业化管理,使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日趋完善,逐步实现环卫机构健全、配套设施完备、长效管理保障的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执法分局)、各乡(镇)政府

2、实施河流河道治理工程。通过河堤加固、岸坡整治、河道清淤等工程建设,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改善村庄河流水质,达到水清、堤固、景美的河流河道治理效果。

责任单位:区农发局、各乡(镇)政府

3、开展农村“三堆、五边”治理工作。通过清理柴草堆、粪便堆、杂物堆,要求农户在自家院内空地或在村内统一地点摆放,使村庄内的柴草、粪便、杂物摆放整洁有序。达到路边、宅边、水边、田边、村边,无积存垃圾及散倒垃圾;庭院圈舍内外干净整洁;农田、沟塘、河渠无漂浮垃圾杂物,进一步净化农村整体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各乡(镇)政府

4、开展畜禽粪便治理。村庄内畜禽养殖实现养殖区和生活区分开。实现家畜、家禽全部圈养,村内无牲畜家禽乱跑、粪便乱排乱倒,污水横流等现象。现有的规模化养殖场,都要建设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加强分散家庭养殖户畜禽粪便贮存建设,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发局(动监局)、各乡(镇)政府

5、开展秸秆治理。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鼓励村民建立沼气池,使秸秆能源化利用。村内柴草垛集中垛放,不占道路。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二)以改造乡村基础设施为首要。实施乡村“硬化、亮化”工程,重点实施农房改造、乡村巷路硬化维修、饮水改造、厕所改造等五项惠民工程

1、实施农房改造工程。为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程,每年进行危房普查工作,对已确定的CD级危房依据政府政策进行相应补助,尽早消灭D级危房。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2、实施乡村巷路硬化维修工程。对乡村主路、巷路进行修建和硬化,改善乡村道路交通环境方便村民出行。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各乡(镇)政府

3、实施饮水改造工程。实施“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争取“十二五”期间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前甸镇各村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3年内完善供水设施,基本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区农发局、各乡(镇)政府

4、实施厕所改造工程。推动农村无害化公厕建设,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厕建设。前甸镇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逐步推行厕所水冲化,3年内使95%的农户厕所进院。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各乡(镇)政府

(三)以提升乡村发展水平为重点,实施乡村“亮化、绿化、美化”及设施修建工程

1、实施村庄亮化照明工程。利用清洁能源解决农村亮化照明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2、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在主要村路两侧、城乡结合部种植行道树和景观树,鼓励村民在自家房前屋后种植果树、经济林木等进一步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3、实施村庄美化工程。通过新建和粉饰围墙,达到规范、美化乡村布局的良好效果。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4、抓好生态优化,打造特色项目。继续本着“政府投资牵引,市场化投资跟进”的原则,在完善旅游规划编制的基础上,首先完善“一区一带”旅游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此吸引投资商加大对旅游项目的投入,进而实现“一区一带”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全面带动乡村发展步伐。

“一区”即高尔山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高尔山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是以高尔山风景区为中心,形成以历史文化、城市森林、宗教文化、休闲旅游、商贸服务为载体的产业聚集区。该区域规划用地总面积为802.99公顷,包括城市森林公园、高尔山文物古迹展示区、高尔山宗教文化区、高尔山文化主题公园、高尔山文化创意区、高尔山仿古商业区、抚顺古城等建设项目。

“一带”即城市北部现代农业旅游观光产业带。该区域总规划用地面积4266.52公顷。包括李淇庄园度假区、台山休闲养老区、黄旗特色农业区、马金新市镇、上寺水库休闲旅游度假区、皇顶山森林公园、锡伯族民俗村、方晓文化旅游产业区等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各乡(镇)政府

5、抓好服务优化、管理优化。统筹整合资源,配套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广大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乡(镇)政府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城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高效顺利完成,特成立顺城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恒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玉亨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陈晓峰   副区级领导

艾继红   区城管局局长

 员:李绍发   区发改局局长

    区爱卫办主任

卜志宏   区农发局局长

王志刚   区农发局党委副书记

官子超   区交通局局长

朱春祥   区环保局局长

    区旅游局局长

韩少伟   河北乡人民政府乡长

费书义   会元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永强   前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昝维东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艾继红兼任。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切合实际,认真研究编制本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办法,展开分工协作,履职尽责,落实任务,突出重点,纵横联动,不推脱问题,不回避矛盾,实现无缝对接、延伸衔接。各乡镇、村庄要编制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建立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库,制定建设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落实包保责任,做到经常性的开展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区城管局负责做好项目汇总、审批和协调工作:负责做好环卫设施设备配置、垃圾清运和长效管理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做好监管道路修建、协调工作。区农发局负责做好河流河道治理、树木种植的监管和养殖户动物粪便排放提供技术指导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做好环境质量监管工作。区旅游局负责做好村庄特色打造工作。区爱卫办负责做好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做好项目规划、落实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具体工作。

(二)提供资金人员保障。一是各乡镇要按照每4001名的比例配置农村保洁员。二是不断优化和创新原有管理体制和方式。三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区政府及乡镇政府将农村环境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经费。区财政要把农村保洁员工资和设施维护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省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及时下拨。

(三)加强督查考核机制。一是将农村环境建设及治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对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中,增加评分权重。二是成立联合督查组,由分管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区长石毅牵头,联合城管局爱卫办、纪检、监察等部门和新闻媒体,采取检查评比、巡查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实施督查监管。对认真开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坚决处理。

(四)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确定联络员,将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及时报送至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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