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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方案】东洲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29 18:45:02 本文已影响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决策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东洲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计生方案】东洲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意义

201512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两孩政策”将于20161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对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1、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保持合理劳动力规模、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结构变化特别是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加速等问题,正在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改善人口性别比结构和家庭结构、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区家庭规模不断缩减,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加大,独居老人增多以及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影响了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望改善人口性别比结构,适当扩大家庭规模,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提升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

3、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能够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时间

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时间为201611日。

(二)政策衔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做好政策调整前后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既要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公平性,又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政策平衡过渡。

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没有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对晚婚晚育的夫妻,不再进行奖励。

2、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的衔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妥善解决、避免激化矛盾。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衔接。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按照《辽宁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630日;对子女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再生育指标审批的衔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实行免费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实行审批,在生育前或生育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主动办理生育登记;对符合新修正的《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再生育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三、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大意义,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一如既往地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列为2016年重点民生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实施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个人承诺和委托代办等多种便民措施,依法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及时清查清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低保等挂钩。

3、进一步完善信息动态采集制度推进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平台录入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妥善解决政策衔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及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信访案件,积极回应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过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4、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重视宣传引导工作,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注重正面引导,充分肯定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贡献,充分肯定各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重大贡献,防止舆论的负面炒作。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把握主导权、话语权,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强化督导落实。各乡、街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工作指导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实施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卫计局将定期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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