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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意见】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完整文档)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1 13:40:02 本文已影响

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意见】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畜牧意见】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完整文档)



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7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结合“渝西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日常监管和污染治理,积极推广运用畜禽养殖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强畜禽投入品监管,加大疫病防控力度,科学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控机制,切实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自动化、生态化水平,推进畜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开展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200头生猪当量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实现规范、合法生产,达标排放。

——到2020年底,畜禽粪污利用率达到6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达到75%以上,实现农牧结合、资源循环、高效生态、环境友好的健康养殖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制定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铜梁区优质畜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各镇街按照“以地定畜、种养结合”原则和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要求,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畜禽养殖的布局、品种、规模、总量、用地等。区国土房管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其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须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确保畜禽养殖用地需求。

(二)明确三区划分,严格执行。按照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等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强化畜禽养殖“三区”的监督管理。禁养区内200头及以上生猪当量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面关闭或搬迁,禁止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实行畜禽存栏总量控制,禁止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适养区内畜禽养殖必须符合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要求。对畜禽养殖限养区、适养区内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由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牵头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会同区环保局等部门督促相关畜禽养殖场及时整改。

(三)强化过程监管,源头控制。区环保局负责做好畜牧业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畜禽养殖数量制定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标准;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全面清理未完善环保手续的畜禽养殖场,督促业主按规定及时整改并完善环保手续,确保业主合法养殖经营。区畜牧业发展中心要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高疫病防控能力;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监督指导养殖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各镇街全面清理“三区”内20头及以上生猪当量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台账,对养殖场发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区畜牧、环保等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四)科技示范带动,生态发展。从养殖规模上限小扶大,由散养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方式转变,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养殖设施先进、粪污处理利用合理的畜牧业大型龙头企业来我区发展。鼓励现有规模化养殖企业建立科学的养殖模式和有效的粪污处理模式,积极推广应用种养一体化循环养殖、三改两分再利用、污水深度处理等新技术、新模式,促进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牵头,会同区农委、环保局、国土房管局以及各镇街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相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确保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主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由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牵头,区环保、国土、农委等部门和镇街积极配合,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镇街的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围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抓好落实。

(三)明确职责分工。区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疫病防控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公和无害化;区环保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环保执法等工作;区农委负责沼气工程建设,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肥和种植业结合等工作;区国土房管局负责规划畜禽养殖用地及用地合法性的监督管理,确保畜禽养殖用地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各镇街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投入、使用和养殖废弃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等,自行负责全面清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新增200头及以上生猪当量的畜禽养殖场;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合力推进,共同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养殖新技术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中来。

(五)建立健全机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加大对畜禽养殖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督促畜禽养殖场主动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从而减少畜禽养殖粪污对环境的污染,完善相关台账资料,保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巩固和提升环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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