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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施意见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2 09:45:02 本文已影响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大成果,为改进作风奠定了坚实基础、打下了良好开端。为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乡镇意见】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

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

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大成果,为改进作风奠定了坚实基础、打下了良好开端。为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要求。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铜委办发〔2014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兑现承诺,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1.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太平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整改方案》,对细化分解的整改台账、本支部班子整改方案台账和个人整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盘点,真实掌握整改进展、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基本完成的,要明确巩固提高的具体要求;整改不彻底的,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尚未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抓紧推进。对于新出现的特别是“隐形”、“变异”的问题,要主动纳入整改范围。按照挂单整改、阳光整改的要求,每月一次倒查对账,每月公开一次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倒逼整改任务落地。

2.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扭住党中央确定的21项整治任务和市委、区委明确的专项整治重点,全面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五个专项行动”的通知》(铜群组发〔201410号)、《关于开展“十个专项整治”的通知》(铜群组发〔201411号)、《关于深入开展“十个专项整治”狠刹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通知》(铜群组发〔201473号),突出“10+5”专项整治重点(即:“十个专项整治”和市委第一督导组交办的问题,区委活动办通过13种方式收集到并交办的意见建议问题,以及“六个一”活动中收集到的信访问题、民生问题和干部作风问题等“五类重点问题整治”),继续抓好措施落实,把问题解决到位。对于奢华浪费建设问题,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基层干部“走读”、收“红包”及购物卡、吃“空饷”问题,乱收费、乱评比等问题,要认真落实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要抓住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对改头换面和重新冒出来的“四风”问题,紧盯不放、露头就打,坚决打好作风建设“保卫战”,防止不良作风回潮反弹。

3.上下联动推进整改。对需要村(社区)之间、镇属部门之间、村(社区)与镇属部门之间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镇、村(社区)、社三级联动整改的问题,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需要区级部门牵头解决的新问题,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报送镇委活动办,镇委活动办收集汇总后统一上报区委活动办协调解决。

二、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4.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要按照“要细、要具体、要管用”的要求,对照制度建设计划,对尚未出台的制度要抓紧推进,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出台一个落实一个,绝不允许有计划却不落实。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措施上升固化为制度机制。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进行审视,跟踪问效,了解和评估制度执行情况,修订完善或制度相应配套措施,推动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制度体系。要按照作风建设要求、体现机关和干部管理规律,搞好上级制度承接,抓好新旧制度衔接,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等具体规定,确保出台的每项制度行得能,有效果、管长久。

5.围绕权利运行扎实织密制度笼子。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制度公开,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权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镇公共服务中心要围绕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着力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制度规定,继续优化工作流程。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镇纪委、党建办要加强对重要岗位、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巡视、审计、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防止特权现象和权力腐败。

6.强化正风肃纪维护制度严肃性。镇纪委、党建办要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始终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镇纪委、党建办要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边改边犯、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起到处理一起、警醒一片、挽救一批的作用。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

7.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镇党委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请求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作用,增强整体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严格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任何党员,无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按照“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认真、要在细节”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规范,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真正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要结合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自查,并报告上级党组织。

8.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有效清除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效载体,将开门听取意见、认真撰写检查材料并报上级审核把关、深入谈心交心、严肃开展批评、上级党组织点评并严格督导等有效做法固定下来,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每年要定期召开,明确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等方法步骤,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质量地召开、党员都能参加。

9.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坚持个人服务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务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领导班子要大力提倡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坚决反对和纠正表面一团和气、实际上相互较劲设防的假团结。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沟通、勤补台,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正确处理权力行使、利益分配、沟通协调上的分歧,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决不搞庸俗化的“小圈子”,不搞“你好我好大家好”,更不能搞利益集团和利益交换。

四、充分发挥领导带头表率作用,继续保持作风建设以上率下态势

10.不断推进领导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村(社区)“第一书记”制度,全面推进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建立基层联系点、定期接访下访群众、广泛与干部群众谈心、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示范带头、做好表率。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开展镇机关党支部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机关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形成机关反“四风”、改作风的倒逼机制。

11.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开展党章学习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使好作风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成为全镇上下的一种风气、一种氛围。要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的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党员领导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要将作风教育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日常学习范围。

12.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以严的标准选用干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市委提出的“五看”标尺,落实和完善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真正把人看准选好,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函询诫勉、打招呼、扯袖子等经常性监督,加大巡视、督查、审计等工作力度,抓早抓小抓苗头,以严格的组织管理促使干部清白做人、廉洁从政。坚持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全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让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把戒尺,脑中有盏“红绿灯”,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将“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等错误倾向。

13.严格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经常了解情况,加强综合研判,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要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结合干部考察工作检查、专项巡视、重点督查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坚决起用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好干部,让那些作风不正、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受到惩戒。

五、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强联系群众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

14.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完善镇机关、村(社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具体标准和晋位升级制度,建立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机制,每年按一定比例倒排,滚动开展“软弱无力、纪律松懈、村务混乱、信访积案、陈规陋习、发展滞后”六个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带头人不胜任、影响基层和谐稳定、发展思路不清、组织生活不严格不规范、管理不民主不公开、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建强干部队伍。紧扣生活经营管理和党员群众需求,切实找准企业党组织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与服务水平。

15.健全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按照“抓覆盖、抓规范、抓作用发挥”的思路,加大政策落实、投入建设和帮助指导力度,推进镇、村(社区)两级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集中力量解决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阵地不达标问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全程代办、“一人多岗”轮流值班、督查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加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扎实开展卫生计生、民政、社保、综治、土地建设等基本服务,因地制宜开展拓展服务。注重资源统筹,融合服务功能,充分依托现有办事场所,将延伸到基层的社会管理事务,全部统一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不能搞一个部门一个平台,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巩固村(社区)事务清理减负成果,严格执行公共服务事务准入制度,让基层有能力、有精力为群众服务。加大“群工系统”的培训、推广、应用力度,做好“群工系统”与政府热线、手机短信、公众微信、QQ等平台的对接融合,着力构建联动的服务工作网络体系,切实提高镇、村(社区)两级党员干部的使用率,使其真正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平台。

16.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在村和社区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凡涉及群众基本权益、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进行表决、实施。防止以村(社区)“两委会”会议代替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目标考核、跟踪问效,重点加强对管钱管物管章干部的监督管理,促使依法履职、转变作风、廉洁办事。

17.严把党员队伍入口、疏通出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稳妥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域特点,加强对党员的分类教育培训,提高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8.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按照《关于切实减轻工作负担、加强工作保障强化村(社区)服务功能的实施办法》(铜委办发〔20144号)规定,进一步落实村(社区)办公经费、工作人员补贴和参加社会保险费补贴,其中村(社区)干部补贴要按一定比例与工作绩效挂钩。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制度。认真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重庆市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委组〔201446号)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镇党委书记约谈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建工作“季督查、月通报”制度,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责任

19.明确作风建设责任。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紧盯着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真正管在位上、严到份上。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认识,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不良作风敢于出手、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谁以身试法就坚决纠正和查处。镇党委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负领导责任,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各村(社区)党支部负责人,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对履职不上心、不到位的,要坚决调整;对敷衍失职造成党组织软弱涣散的,要严肃追责。

20.形成作风建设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督、组织人事、宣传、审计等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入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关举、自律与他律结合,以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凝聚共识,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保障,以惩治腐败、强化正风肃纪形成强大震慑,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营造除“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21.加强作风建设督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2014年年底,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杀好反“四风”的“回马枪”,该补课的补课,该回炉的回炉。2015年适当时机,镇党委将组织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见到实效、群众是否满意,对整改结果好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作秀的诫勉谈话、反复反弹的严肃问责,并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15125日前报镇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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