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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方案】兴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3 10:20:03 本文已影响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梅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兴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兴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梅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到明年1月,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各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出发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立足点,动员和组织司法行政各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夯实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

市局成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长:何伟洪

副组长:陈宇峰、廖春芳、张远辉

 员:何剑波(基层股)、谢晓英(公律股)、罗旭权(宣教股)、卢晓波(法援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春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基层股牵头负责。

三、工作内容

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排查工作,掌握一批“重点村(居)”、“麻烦事”,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予以化解和攻坚。

(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类型

企业生产经营引发的劳资纠纷,重大项目或者重点基础建设引起的征地、拆迁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归属、民间借贷、财产赔偿等可能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

(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

社会治安情况复杂的村(居),其他矛盾纠纷比较多的地方。

(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对象

老上访户,对社会不满、矛盾纠纷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或者与邻里积怨较深的重点人群,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

(四)专项活动的时间阶段

专项活动从今年9月份开始至明年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2016910日前)

各司法所所长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在910日前成立由镇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组织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活动迅速启动、全面展开。

2.滚动排查化解阶段(2016911日至2017110日)

4个月的时间,分4轮,每轮一个月(即:911日至1010日,1011日至1110日,1111日至1210日,1211日至2017110日),开展矛盾纠纷滚动式排查化解。

3.巩固提高阶段(2017111日至20日)。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方法对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方式方法

坚持早发现、早稳控,边排查、边化解,滚动式、全覆盖,老旧积案和疑难问题集中攻坚的原则,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排查化解工作。

(一)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每周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村(社区)法律顾问要纳入一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也要经常对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对于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尽可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村(居),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或移交相关部门。

(二)司法所每半个月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组织开展化解工作。针对重点矛盾纠纷,各所要积极报告并协同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动各部门的资源及时组织化解;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或移交相关部门。

(三)市局每个月对本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组织开展化解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局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联动工作合力。整合资源,综合施策,攻坚克难。

(四)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各级工作台账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分类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纠纷类型和重大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处置,对于有可能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发出预警。

五、工作要求

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将此次专项活动作为今年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局领导监督落实,基层、公律、宣教、法援等相关部门联动协同,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抓紧制定工作方案

各司法所在916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局基层股。

(二)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10月起,各司法所在每月10日前,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上报局基层股。局基层股汇总后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市局基层科和兴宁市政法委。

(三)及时报告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将排查出的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局领导小组,并提出化解意见建议。

(四)及时报告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各司法所要及时将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局领导小组。

(五)加强督导检查

专项活动期间,市局将派出四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以分片包干的形式,对各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每月一次检查(具体见附件)。

(六)开展专项工作评估

市局将把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司法所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

各司法所要及时将工作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编成书面材料,报送局基层股,局机关将及时通过信息、简报、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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