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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清城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精选】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4 10:15:02 本文已影响

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清城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清城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精选】


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20157文和印发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 〔2015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以深化“安全生产年”和“打非治违”活动为主线,强化宣传,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1日至30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文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清城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杜少鹏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委区府办副主任陈技同志和区安监局局长、区安委办主任罗卫雄同志担任,区主办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任指导委员会成员。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部分为市各有关部门主办)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活动

时间:616日(星期一)(全国统一的咨询日)

地点: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市安委会、区安委会。

主要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文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及企业。

协办单位:清远建成公司、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全国统——安全月和咨询日主题)

活动主要内容和程序

1、拟请市、区政府领导发表讲话;

2、组织市、区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摆设咨询台,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预防等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并现场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品,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关注安全的氛围。

摆设咨询台的单位:市、区两级安监、公安、消防、交警、教育、经信、卫生、质监、气象防雷减灾、供电、燃气等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

3、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由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天然气泄漏堵漏演练)。

4、设置2014年“安全生产月”专用宣传专栏,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加大力度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职业卫生健康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科技、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园安全等安全知识、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全区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活动(61日——630日)

在全区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安全我知道!”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事故和溺水事故宣传活动,宣传应急疏散、自护自救、防震防火等知识,加强校办企业、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我知道!”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活动。(区教育局主办,相关学校协办)。

(三)62日至9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活动。各镇(街)、场、各单位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和教育片(2014版)。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宣传栏、向社会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结果,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警醒莫忘伤痛、关注安全的氛围。(区安监局主办、镇(街)、场安监站协办)

(四)69日至16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

全区各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并在各媒体上宣传执法的基本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执法的氛围。

(五)617日至24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指导协调重点行业,完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区安监局指导,相关企业组织)

(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组织保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作业行为。

(七)大力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市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负责落实)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短信宣传”活动

通过手机短信向群众发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九)积极参与市总工会举办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区总工会负责落实)

(十)“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镇(场)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1、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理念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普及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2、动员各工业园区、企业内部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及时报道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情况和成效。

3、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邀请市、区媒体广泛报道“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场)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早谋划、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各街、镇(场)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此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披露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街、镇(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前十二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交流、吸纳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及时研究、总结去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的做法、经验并切实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要积极探索以月促年、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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