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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方案】2015年度武鸣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6 15:35:02 本文已影响

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打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攻坚战,为“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根据南宁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2015年度武鸣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地震方案】2015年度武鸣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打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攻坚战,为“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根据南宁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南宁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防震办发〔20154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各镇各部门干部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城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3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3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168号)等文件精神,加深思想认识,提升责任意识。

(二)主要工作

1.召开我县201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我县2015年度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调整和充实我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执行机构,并将联络员名单报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震局);

3.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武鸣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及早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201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任务。

(三)责任单位

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完成时间

20156月底前。

二、着力提高各镇各部门干部防震减灾法治观念,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保障防震减灾事业依法、科学发展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围绕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把依靠法制当成促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经验和重要原则,不断加强防震减灾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二)主要工作: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将其列入机关干部普法培训内容。

(三)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实施时间20159月底前。

三、突出重点项目,继续推进“十二五”规划的落实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地震局统一部署和我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安排,协助推进广西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项目、广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项目工程建设,全面加快防震减灾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我县防震减灾基础能力的提升。

(二)主要工作:协助开展“广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项目”在我县辖区内4个新建地震监测台站的土地租用及台站用房的基建工作。

(三)责任单位:县地震局、发改局、财政局。

(四)完成时间2015年底前。

四、加强监测管理,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测水平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以建立全区领先的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网为目标,巩固现有的地震监测科技成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加强地震测震台、前兆台及其台网的维护管理,不断提高台站及其台网运行质量,逐步提高应用运行资料开展地震监测、预测的能力,努力提高监测能力和预测预警水平。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设施维护、设备维修,保持测震台全年平均运行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对动物远程观测站点的维护管理,确保各站点观测设备全天候即时在线运行。

3.依法开展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三)责任单位

县地震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时间

2015年底前。

五、扩大宣传影响,进一步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搭建防震减灾宣传网络,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防震减灾示范平台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前沿技术等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面,加强基层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素质。

(二)主要工作

1.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经费纳入我县本级财政预算;

2.防震减灾知识纳入未成年人公共安全教育范畴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体系,结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国家防震减灾日”、全国全区“科技活动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十月科普大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等,开展防震减灾宣传“七进”活动;

3.有效发挥宣传媒介作用,组织策划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工作进展等专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

4.将防震减灾专题培训课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日常培训;

5.开展防震减灾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即走进村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教育;对村镇中小学校校长(辅导员)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和地震应急避险演练业务培训;指导农村民居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对宏观观测员进行提升业务水平培训;对村镇基层干部进行防震减灾知识专项培训,逐步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6.以点带面,组织推广防震减灾工作中创新的模式和经验。

7.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将地震安全知识列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

(三)责任单位

县地震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教育局、科技局、文新广体局、科协,各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时间

2015年。

六、发挥示范作用,提高社会地震综合防御能力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引导农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民居;不断完善社区和乡镇村屯的防震减灾制度、队伍和环境建设,提高群众应对地震灾害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主要工作

1.落实地震部门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工作职责,支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地震安全示范村(户)工作。

2.落实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区和乡镇村屯的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三)责任单位

县地震局、住建局、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时间

2015年底前。

七、服务重大活动,做好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震情跟踪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加强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管理,积极推进数字化地震资料共享和应用,充分发挥我县现有地震监测设施作用。加强群测群防网点管理,充分发挥地震宏观信息员作用;及时快速核实各类宏微观异常;强化组织管理,确保震情信息的快速传输与及时处理。做好重大节假日、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特殊时段、重要时段的地震保障工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震情跟踪工作。

(三)责任单位:县地震局。

(四)实施时间2015年底前。

八、坚持民生第一,完善救援机制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并针对预案组织演练,将地震应急避难场建设项目作为重大民生工作之一,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改革投融资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各种扶持政策,整合已建成或在建的学校、体育场馆、广场、公园绿地等各类资源,加快推进我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二)主要工作

1.修订武鸣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

2.修订各镇地震应急预案。

3.启动建设至少一处以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全民应急疏散和防灾避难演练。

(三)责任单位

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实施时间

201510月底前。

九、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加强抗震设防要求服务管理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以及“桂政发〔201131 号”、“桂政办发〔2011131 号”等文件规定,做到优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健全和完善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机制。加强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选址或者项目报建、项目验收等阶段对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选址、项目报建、项目验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对需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时,有关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或者备案。各有关部门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优化审批程序,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2.做好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衔接和实施。

3.积极做好重点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三)责任单位

县地震局、发改局、住建局、经信局、交运局、水利局。

(四)实施时间

2015年底前。

十、做到有备无患,加强针对地震灾害的救灾物资储备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地震应急物资是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急、救助所必须的急用物资。各镇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用机制,适当加大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和地震应急储备专项资金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中地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更新。

(二)主要工作:完善地震灾害救灾物质储备调用机制,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和更新。

(三)责任单位:县地震局、民政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时间2015年底前。

十一、立足长效管理,继续做好全县防震减灾绩效考核工作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防震减灾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同时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督查,推动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作、公众参与、法治保护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

(二)主要工作:完成2015年度南宁市对我县防震减灾绩效考评考核工作。

(三)责任部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实施时间2015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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