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档下载> 正文

【公安方案】马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6 20:30:02 本文已影响

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两公开”)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每一个政府职能部门、每一项政府工作。切实抓好“两公开”工作,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马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马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两公开”)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每一个政府职能部门、每一项政府工作。切实抓好“两公开”工作,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市、县人民政府为此专门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制定此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增加工作透明度、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通过积极、准确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和效率,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坚决完成县政府的绩效考评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我局“两公开”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信息领导小组。

 长:农建军    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梁志强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韦元朝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金鸿    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李华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钟志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各所、队、室一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县局指挥中心。

三、实施办法

县局决定按照“两公开”有关规定以及2012年“两公开”绩效考评项目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分解工作任务,夯实考评基础,有效强化本局“两公开”工作。具体为:

(一)建立健全机构、保障经费

1、成立马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实施办法:按照考评规定,该办公室成立需印发正式文件,文件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及其他成员等,办公室门口挂牌,办公室内须有专用资料柜存放相关文件。

完成时限:20121220

2、成立马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实施办法:按照考评规定,该办公室成立需印发正式文件,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及其他成员等,办公室门口挂牌,办公室内需有专用质料柜存放相关文件。

完成时限:2012820

3、落实保障经费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实施办法:提供我局年度经费中含有“两公开”经费的凭证(没有则要有财政拨款作“两公开”经费的凭证或购置公开工作用的设备的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给县局“两公开”办备检。

完成时限:20121220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1、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实施办法:参照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八项制度。

完成时限:20121220

2、每年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

责任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完成时限:每年1130

实施办法:组织召开会议,收集保存召开会议的通知、签到表和会议记录等材料备检。

3、制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牵头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交管大队、消防大队、禁毒大队

实施办法:各单位参照制定县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由县局“两公开”办汇总并在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和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公开。

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须于每年1230日前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县局“两公开办”。

(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1、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互联网—南宁市政务信息网的电子政务公开服务管理和支撑平台)和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行政审批”中公布各部门职能和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牵头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责任单位:政工室、法制室、有承办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大队。

实施办法:

1)法制室负责收集全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名称及具体行政审批事项报县局“两公开”办,今后信息有变动的及时更新报送。

2)政工室负责整理我局各不涉密的部门单位名称、职能和我局各单位领导人事变动及其简介材料报县局“两公开”办,今后信息有变动的及时更新报送。

3)县局“两公开”办负责将数据上传至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互联网—南宁市政务信息网的电子政务公开服务管理和支撑平台)和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完成时限:20121230

2、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行政行政审批事项的“八公开”资料

牵头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责任单位:有承办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单位

实施办法:

1)每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承办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汇编成册,册内需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八公开”资料。其中,办事指南内容为明确指出本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并列出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各事项的办理先后程序和各个相关科室详细地址及电话、投诉电话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八公开”资料内容为本单位承办的每一个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窗口权限。

2)已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要有以下内容:窗口设在什么路什么地方几楼、窗口工作人员人数、电话号码、负责哪些具体审批事项、哪些事项市即办理和承诺办理(承诺天数)、窗口上下班时间、投诉电话。

3)各相关单位将行政审批事项整理汇编,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至县局“两公开办”备检。

完成时限:20121230

(四)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牵头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责任单位:县局“两公开办”、指挥中心

实施办法:

1、每年1月份在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互联网—南宁市政务信息网的电子政务公开服务管理和支撑平台)和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内容有所更新变动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整。

2、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

完成时限:每年110日前

(五)发布政府信息

重新规范文号登记、信息公开、文件盖章有关程序,推行县局发文与“两公开”同步进行。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发文单位

实施办法:

1)根据县局发文与“两公开”同步进行和“谁办文谁负责”的办法,各发文单位必须依法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和文件信息。自201211日起,本局各办文单位在到县局指挥中心登记文号的同时,须将可对外公开的文件发布到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互联网—南宁市政务信息网的电子政务公开服务管理和支撑平台)和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时填写“南宁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文件信息汇总表”,并将有关文件复印3份交由县局指挥中心专档保管。

2)县局办公室每年110日前将上一年度“马山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文件信息汇总表”整理备检。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

(六)加强政民互动

牵头单位:法制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大队、监所场所

实施办法:

1、法制室负责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解答和反馈网民在南宁市政民互动平台上(互联网)问题,对属于具体业务的问题,由法制室在第一时间分发给对口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答复在网民提问后10个工作日内答复。

2、各业务单位须指定专门民警负责,在接到县局法制室分配的网民提问后5个工作日内将回答反馈至县局法制室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

(七)依申请公开

牵头单位:法制室、纪检部门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

实施办法: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获取我局相关文件信息向各分(县)局、支队、业务处室提出的申请,由各单位自行进行审核办理,符合公开资格的申请,须在15个工作日给予回复(只对申请人本人回复,不公开回复内容),各单位同时指定专人员做好登记,每年1231日将依申请公开统计表交到县局“两公开办”备检,如果没有接到申请的,要提供无人申请公开的说明文件并盖公章。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获取我局相关文件信息向县局提出申请由法制室负责审核并根据业务口进行分流,各单位收到法制室转来的申请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信访处,由法制室在群众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统一答复(只对申请人本人回复,不公开回复内容)并做好登记,每年1231日将依申请公开统计表交到县局“两公开办”备检。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

(八)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动态信息

1、报送本局半年公开工作报告和全年公开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实施办法:

1)撰写半年公开工作报告和全年公开工作报告,并分别于每年75日前和第二年15日前将我局半年公开工作报告和全年公开工作报告报送县“两公开办”。

2)在每年331日前在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发布我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

2、上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牵头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所、队、室

实施办法:

各单位每月向县局“两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县局“两公开办”汇总上报县“两公开办”。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

(九)完善政务公开窗口建设

牵头单位:县局“两公开办”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交管大队、禁毒大队、消防大队

实施办法:

各单位负责建设完善本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流程,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

完成时限:20121220日前

(十)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运行维护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实施办法:

1、保障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正常运行,按要求提供政务服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不发生安全事故。

2、县局指挥中心为各单位开设二级权限后,各单位须按要求在指定栏目发布、更新不涉密的警务动态信息。

完成时限:实时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抓好“两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按照“思想统一,责任落实,措施有力,保障到位,纳入考评”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不得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二)依法监督,强化监察

县局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对本局各单位和民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评

县人民政府专门把“两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的办法,各单位要认真履职,确保县局顺利通过2012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对工作不认真,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完成任务,导致县局在全县考评中被扣分的责任单位,县局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县局“两公开”领导小组将视情召开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自2013年起,县局将把“两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评。

(四)落实专人,保障经费

各单位均要按要求落实具体负责人员。同时,要加大投入,保证充足的工作经费。“两公开”工作所需经费按财政分级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 

推荐访问:马山县 公安局 政务公开 【公安方案】马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