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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方案】桂林市地震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8 13:25:01 本文已影响

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要,为补充空缺职位,调整优化干部队伍及职位结构,促进我局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稳步发展,进一步提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桂林市地震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地震方案】桂林市地震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为补充空缺职位,调整优化干部队伍及职位结构,促进我局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着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稳步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局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干部任用条例》(中发〔20143)和《桂林市直属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坚持《干部任用条例》(中发〔20143)规定的七项原则为指导思想。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要求选拔干部。

二、组织领导和组织纪律

为保证选拔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桂林市地震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喜才;成员:蔡正林、莫小云。局办公室负责选拔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

选拔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对选拔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选拔科级领导职务、职数

选拔正科级领导职务(监测与法规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四、 基本条件和资格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选拔科长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含副营职)职务两年以上或者任现职主任科员(含正营职);选拔副主任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含连职)职务三年以上或者任现职副主任科员(含副营职),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61031日。

()身体健康。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126日前)。按照局领导班子会议意见,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制订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并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民主推荐(1213日前)。采取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会议推荐。召开局全体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会议民主推荐。民主推荐会议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明确监票人、计票人;组织填写推荐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统计推荐结果。

2.个别谈话推荐。在会议推荐的基础上,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多于拟任人数,即考察对象与拟任人数之比为21)

(三)组织考察(1213日至20日)。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1.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2.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3.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科级干部任用的初步建议方案给局领导班子。

(四)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1223日前)。局领导班子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

(五)任前公示(1223日至30日)。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将拟任人选在局内部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任职备案(2017110日前)。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任职备案后再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命文件。

(七)任前谈话(2017115日前)。局领导班子指定专人与拟任人选谈话,提出要求和希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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