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幼儿园评估管理实施方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桂林市幼儿园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市教基教〔2015〕4号)及自治区、市、叠彩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行动计划等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办法】叠彩区幼儿园评估管理实施方法,供大家参考。
区幼儿园评估管理实施方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桂林市幼儿园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市教基教〔2015〕4号)及自治区、市、叠彩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规范和完善幼儿园等级评估管理工作,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有序、稳步地发展,特制定《叠彩区幼儿园评估管理实施办法》。
一、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促进幼儿园端正办园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二、申报对象
政府、企事业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区属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含无证幼儿园)。
三、等级划分
依据评估得分情况,将幼儿园划分为示范幼儿园、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基本合格幼儿园四个等级。
四、评定标准
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统一执行《桂林市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评估A级指标分为四个方面:第一、办园条件,权重0.26;第二、队伍建设,权重0.24;第三、园务管理,权重0.25;第四、保教水平,权重0.25。总分1000分。
等级划分标准:
示范幼儿园,总分800——849分。
一类幼儿园,总分750——799分。
二类幼儿园,总分700——749分。
基本合格幼儿园,总分600——700分。
五、申报时间及原则
㈠申报时间
每年的4月20—30日为幼儿园向叠彩区教育局提出申报时间,12月30日前为评估认定时间。
㈡申报原则
1.最低办园年限及规模:申报示范幼儿园、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必须有二年以上的办园年限,办园规模达到6个班以上。
2.逐级申报:各级幼儿园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申报,对于一些投入大、起点高、综合条件较好、由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的幼儿园,经叠彩区教育局评估,确认达到高一等级标准的,方可破格越级申报。申报桂林市示范幼儿园,需先获得示范幼儿园和桂林市卫生优秀学校认定。
六、申报及评估程序
㈠申报及审核
幼儿园在自评的基础上,确认已符合某等级幼儿园条件,可向叠彩区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⑴《叠彩区幼儿园评估验收申请表》(附件1)。
⑵《叠彩区幼儿园评估验收自评表》(附件2)。
⑶幼儿园自查报告。
㈡组织评估及结果认定
1.各级各类幼儿园由叠彩区教育局组织现场评估、发文认定并颁发牌匾;示范幼儿园认定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2.无证幼儿园经评估后,如达到评估条件为基本合格幼儿园,允许其期限内筹设办园;逾期不办理相关办园手续,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
七、评估方法
㈠听取汇报:听取幼儿园的工作汇报。
㈡现场察看:对幼儿园的园舍设施、环境建设、园容园貌、园风园纪、保教活动等进行实地察看。
㈢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计划、规划、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幼儿成长档案、保教工作档案、财务收支账目、资产管理清单等。
㈣召开座谈会:召开部分教师、家长座谈会。
㈤个别访问:根据需要对教职工、家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访问。
㈥听课、看游戏活动:随机抽检教师教育教学、游戏活动。
八、期限
已获等级的幼儿园自下文确定之日起,期满四年后,由叠彩区教育按以上评估程序进行复评。复评合格的,保留其等级称号;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等级称号。
被撤销等级称号的幼儿园,从被撤销之日起,期满一年后,经整改达到申报条件可按以上申报程序,向作出取消决定的教育行政部门重新进行申报。
九、其他
㈠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处理好常规教育教学工作与评估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决不允许因为迎接评估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㈡在评估过程中,若发现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当年的评估资格。幼儿园等级不搞“终身制”,教育局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复查,经复查发现问题,责成幼儿园予以改正;对办园问题较多、达不到等级标准,且不积极整改的,将取消其已获得的等级幼儿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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