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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办法】雁山区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精选推荐】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08 15:55:01 本文已影响

区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为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努力创建具有雁山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根据《桂林市2016年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办法】雁山区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城管办法】雁山区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精选推荐】


区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努力创建具有雁山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根据《桂林市2016年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组织机构

成立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日常检查、考核、评比和定期通报考评情况。

二、考评对象

雁山区区直有关部门和柘木镇政府、雁山镇政府、大埠乡政府、草坪回族乡政府、草坪管委会。

三、考评范围

(一)雁山区直有关部门及四乡镇的责任区。

(二)重点考评点位: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漓江及内河沿岸、车站及农贸市场周边、施工工地、公厕、无物业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

(三)市市政热线服务中心派遣任务办理情况。

四、考评内容

依据《桂林市2016年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城市管理考评内容,其中:部件分为六大类(包括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其它设施以及扩展部件);事件分为六大类(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以及扩展事件)。

五、考评标准

(一)现场督查考评——《桂林市城市管理现场督查考评标准》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桂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手册》。

六、考评方法及权重

城区城市管理年度考评总分值100分。

(一)现场督查考评

根据《桂林市城市管理现场督查考评标准》对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所在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其中街道、城市街道、路面污染为城市管理局职责,乡镇村道内属于乡镇的职责。

1.日督查考评占50%

由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日督查组,负责城市管理日常督查考评。每个工作日上午由日督查组确定被考评单位或部门当日督查点位(从重点考评点位中随机选取),进行督查考评。

2.月督查考评占30%

由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区“两违办”、食药局、绩效办、创城办、爱卫办、监察局、城建局、交警队各抽调1名相关负责人组成月督查组,负责城市管理月督查考评。每月末,月督查组确定检查路线和督查点位(从重点考评点位中随机选取),对区直有关部门及四乡镇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3.其他方式考评占20%

1)重大专项考评: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中,督查发现的专项问题双倍扣分。

2)重要时段考评:重大节庆活动、创城等重大迎检期间,督查发现的问题双倍扣分。

3)重点区域考评:重要接待线路及居住点周边、重要会场(活动)周边实行重点考评,督查发现的问题双倍扣分。

对日督查考评和月督查考评发现的问题,由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督办函通报区直有关部门及四乡镇,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区直有关部门及四乡镇将整改情况回复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整改不达标的,每例在月度考评得分中加扣0.5分。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桂林市大督查考评工作方案》(市〔201315号)文件精神,对于市督考办编发的《督查通报》和《督查专报》中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每例在责任区月度考评得分中加扣1分。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考评(权重50%

由市市政热线服务中心依据《桂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手册》,对各城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考评方式:

1.实施网格化管理。将雁山区划分为若干管理单元网格,对网格内的城市管理要素实施全面管理,并出台了网格化管理奖惩办法。

2.加强对信息采集的监督。雁山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单元网格进行巡查,防止信息采集员对上传案卷问题漏报、瞒报,同时对信息采集人员实施检查考核。及时准确的上传案卷,按时按量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如不能对网格进行有效的管理被市级查处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将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并根据网格化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七、计分办法

(一)区人民政府现场督查月度考评得分=(当月日督查考评总得分÷当月日督查次数)×50%+月督查考评得分×30%+其他方式考评得分×20%

(二)区人民政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考评得分=月度处置率得分+专项督办整改率得分+月度工作量得分-扣分项目分值。

(三)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月度考评得分=区人民政府现场督查月度考评得分×50%+区人民政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考评月度得分×50%

(四)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年度考评总得分=区人民政府月度考评得分总和÷12

八、考评结果运用

(一)每周简报

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编发问题简报;每周考评成绩及时反馈给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月书面通报考评成绩。

(二)公布排名

每月5日前,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上月的月度考评成绩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并抄送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

(三)组织约谈

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说明原因,并由组织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时,考评结果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考评结果计入年终绩效成绩

此项考评工作列入2016年全区绩效考评内容并占绩效考评总评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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