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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资源县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案(全文)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0 10:15:02 本文已影响

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整治我县非法制贩、非法持有枪爆物品问题,有力预防、坚决遏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县局决定自即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资源县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资源县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案(全文)


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

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整治我县非法制贩、非法持有枪爆物品问题,有力预防、坚决遏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区厅、市局关于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反恐维稳大局,全力防控暴恐风险,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建设、源头治理与巩固成果相结合,按照“打防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化危险物品收缴、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管控、涉危网站清理整治、打击制贩源头等五项举措,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确保重大活动及敏感期“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吕谟芳、公安局政委侯中华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担任,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李辉裕兼任,指挥中心主任谢国建、纪检监督室主任胡世林、刑侦大队大队长唐新发、治安大队大队长向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控对象

1.涉枪、涉爆重点人员,涉恐、涉黑、涉毒、涉赌人员;

2.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倾向人员;

3.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

(二)重点打击对象

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器具、烟花爆竹。

3.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在托运、寄递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

4.非法携带、贩卖管制刀具、弩、仿真枪。

(三)重点整治领域

1.易滋生涉枪源头隐患的五金加工、经营,军品、玩具枪销售,野战游戏用品经营店。

2.易滋生涉枪涉爆违法信息的互联网站以及军事论坛、狩猎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网上空间。

3.被利用贩运枪爆物品、管制器具的物流、寄递渠道。

4.涉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深查收缴危险物品

对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等深入开展排查,逐一登记制售射钉器、玩具枪、硝酸铵、火柴、烟花爆竹等易制枪、易制爆物品及原材料的店铺、摊点,并签订责任保证书。采取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深挖追缴等措施,主动发现、及时串并枪爆物品线索,动员规劝、举报重奖并举,扫除盲区死角,压减危爆物品社会存量。对城乡结合部、省县道沿线以及矿区、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小区储藏室等区域、部位适时开展清查收缴行动,查缴非法枪爆、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二)深化排查安全隐患

定期对涉危涉爆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严格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对制度不严、管理松懈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防止丢失、被盗和流失。强化重点部位安全防范,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将辖区与周边地域交界地区及曾经生产烟花爆竹村庄作为重点进行整治,彻底清理危爆物品非法生产、储存源头。组织开展气枪、仿真枪、管制器具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法制造、销售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强化对公共汽车的安全检查,严防不法人员携带运输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会同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推动落实寄递、物流企业 “ 三个 100%” 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落实“实名收寄”、“开包验视”等安检制度,阻断非法贩运枪爆物品、管制器具及零部件流通渠道。

(三)深入重点人员管控

组织开展涉危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对曾因涉枪爆、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等案件被打击处理人员,掌握烟花爆竹生产技术人员及军械爱好者进行全面摸排,逐人建立台帐,逐人摸清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民警对重点人员全面进行梳理、比对,从中发现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重点人员采取盯控、贴靠等方式,追踪发现收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对有不满情绪扬言实施枪击、爆炸的人员,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定期进行走访,严防漏管失控制造事端。

(四)深化网上清理整治

督导网站自清自查,强化网上巡查,全面清理涉枪涉爆违法有害信息。对清理整治不及时的网站,依法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对贩卖枪爆物品及传播制作技术、犯罪方法信息的,及时固定证据,通知网站清理删除。梳理网上贩卖枪爆物品信息、线索,逐一落地查清人员、固定证据。组织民警和信息员主动上网摸排、获取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推进“网上灭枪”。对贩卖、走私枪爆物品的网上线索,查清人员信息、勾联渠道、贩运物品等情况,完善网上网下联动机制,上追枪爆源头、下追枪爆流向,运用网上网下手段追根溯源。

(五)深挖打击制贩源头

梳理未破涉枪涉爆案件线索,逐一研判,分类经营,推动深挖。对持枪、爆炸犯罪现行案件,多警种同步上案,快侦快破。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犯罪案件,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对枪爆与暴恐、黑恶、毒品、赌博犯罪合流案件捆绑侦查,强化警种、区域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对涉及人员多、地域广的重大涉枪涉爆案件,及时报上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对多地域的非法制贩枪爆物品案件,实行统一指挥、捆绑作战、同步行动,全环节、深层次摧毁犯罪网络、窝点,始终保持对涉危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形成震慑效应。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横幅、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缉枪治爆的重要性和危害性,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努力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积极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良好氛围。各辖区派出所要在本辖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3条以上。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凡经群众举报每破获一起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将给予2000元的奖励。

(二)进一步强化职责分工。按照公安部、区厅和市局要求,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指挥中心负责对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开展情报信息研判,利用公安“大情报”平台对涉枪涉爆重点人员比对预警,掌握动态轨迹,同时对涉枪涉爆案件利用公安统计系统进行统计汇总;治安大队负责强化枪爆等危险物品管控,牵头组织开展重点人员摸排、清查收缴、排查整治行动;刑侦部门负责加强涉枪涉爆案件侦查破案工作,同时负责对涉枪贩毒案件的侦破工作;网监部门负责加强对网上贩卖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控,收集、经营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牵头组织开展净网行动;监督部门负责对各有关部门、派出所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各警种、各派出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切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区厅、市局和县局对危爆物品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力度不大的,采取重点督办、问责约谈等方式,限期扭转被动局面;对辖区内发生持枪犯罪、爆炸案件的乡、镇、办事处,一律报经上级公安机关予以挂牌督办,县局对该派出所予以一票否决,在绩效考评中扣除危爆物品管理分项全部分数,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强化工作考核,严格情况信息报送。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县局将每月进行通报,对各派出所危爆物品收缴数量、涉危案件查处、涉危单位安全检查等内容每月进行排名。各派出所要建立健全缉枪治爆信息调度机制,固定专人梳理、统计、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迟报、漏报的将视为工作无进展,按照原有数量予以排名通报。同时,要严格持枪犯罪、爆炸案件统计上报工作,对发生的上述两种案件必须严格把关,经分管局长同意并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录入指挥中心统计系统,同时须将案件相关情况(包括涉案枪爆物品的来源及收缴情况、犯罪嫌疑人情况、犯罪动机、缉枪治爆工作措施落实和阵地控制情况等)报县局刑侦大队和治安大队。

各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综合进展情况及专项行动统计报表,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于625日、1225日前上报县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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