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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方案】石家庄市桥西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精选推荐】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0 17:00:03 本文已影响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为增强省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步伐,切实解决全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培育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文化,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石家庄市桥西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石家庄市桥西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精选推荐】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总体方案


为增强省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步伐,切实解决全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培育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文化,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省、市2017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工作提出的“六个明显”,即“四个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发展活力明显释放、辐射功能明显提升、基层群众明显受益为目标,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思路,坚持上下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促进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具体目标:

1. 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 对标郑州郑东新区,企业来我区办理相关事项,我区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 各单位及部门对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 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通过桥西区政府平台,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利用今年一年时间,对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

我区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公共服务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整治内容

主要包括七个方面21项具体内容。

(一)政策落实方面

1. 对中央和省、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按照市重点检查的政策:《关于振兴工业实体经济的意见》(石政发〔20177号)、《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二十三条意见》(石发〔20172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发〔201611号)、《关于加快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石发〔201624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565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

2. 我区营商环境举报投诉事项,公开举报电话88606604

3. 加速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

4.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转化以及孵化企业新增情况(以注册为准,实行周报告制度)。

5. 尽快出台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切实保障上述文件落地实施。

6. 加快金融创新开发区筹建工作,为桥西经济注入新活力。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创新开发区筹建处)

(二)项目落地方面

7. 对投资项目特别是对接京津方面盯的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建设中的问题。

8. 区发改、区财政和国地税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引进总部企业,以文件形式成立楼宇服务中心。(对引进总部企业拉出清单,对梳理出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对总部型企业进行分包)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桥西公安消防大队、区科技局、区农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西规划分局、区人防办、桥西国土分局等职能部门)

(三)企业运营方面

9.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进展及问题。

10. 区各相关部门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办实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特别是按期足额退税等情况和问题。认真摸排上报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每个企业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专用邮箱,上报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邮箱qxqyszz@163.com(实行周报告制度)。

11. 区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收费,实现透明化,杜绝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

12.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欺行霸市、商业欺诈、逃避税务和偷税漏税情况,包括主动查处情况、受理查处情况及公开、反馈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园区承接

13. 区人社局牵头研究金融创新区机构编制、人事薪酬制度、行政审批、投融资平台四项改革中的问题解决情况,及网上审批实施中的问题解决情况。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桥西国土分局、桥西规划分局)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14.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信用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不健全,信用网站(网页、专栏)未开通,信用政策文件、计划安排缺失或未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未按要求公示报送,在申请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未按要求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商务诚信、社会诚信领域失信事件突出,重大失信事件的政府反馈机制不健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不突出以及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15.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公开举报电话运行情况,受理问题查办情况,反馈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六)政务窗口服务方面

16.行政审批局运行,申报、受理、在办、办结的审批事项情况,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问题(实行周报告制度,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分别建立数据库)。

17.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尚未移交行政审批局、自行办理的情况。

18.办税大厅、企业注册大厅、不动产登记大厅、户籍大厅、人才和就业大厅、行政审批大厅,是否“一口受理、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和一次办结”情况。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七)其他方面

19.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不法商人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领导、人员的问责情况,参照《石家庄市破坏营商环境问责办法》和《石家庄市破坏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和线索移交移送办法》执行。

20.区政府门户网站营商环境整治公开情况。重点实行“八个公开”:公开整治方案,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公开查出的问题,公开为企业解决的问题,公开打假打侵、打击欺行霸市情况,公开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的查办情况,公开对区营商环境的评估情况。

21.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建章立制情况。

(责任单位: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224日至228日)

1. 集中学习讨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迅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 制定工作方案。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2017年桥西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桥西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报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工作组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集中公示,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评价。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31日至415日)

1. 深入自查。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我区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将问题清单报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并在区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公开监督。

2. 全面排查。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近年来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梳理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认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排查梳理问题清单要报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并上网公开。

3. 广泛征集。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按照方法设计科学、征询范围广泛、查找问题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聘请知名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组织暗访等形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也要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集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

4. 梳理汇总。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由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挂单办理。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参照区做法,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我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416日至831日)

1. 专项整治。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逐项整治、逐个突破、逐件销号。

2. 解决问题。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作为为企业集中服务年、解决问题年。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 重点攻坚。对跨区域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区级重点改革项目,由区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分别确定一批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91日至10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借鉴先进城市及区域做法,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同时,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文件,建立政府诚信行政、干部诚信履职的制度机制;完善全区统一、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和投诉平台;建立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评估发布机制;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机制,每年都对我区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111日至1231日)

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对我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2017年桥西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的要求,成立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齐泽旭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杨树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孙文华、区政府办副主任科员王洪欣担任,成员由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处室和责任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本系统本领域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指导推动工作。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重要工作,集中解决区内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承载能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问题,打造集聚国内外项目、人才及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地。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吸引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反面案例。

(四)强化督导检查。全区营商环境整治组将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有力推动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五)加强统筹协调。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实施月检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制度。要加强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配合,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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