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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县2015年秋冬季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1 18:40:03 本文已影响

2015年秋冬季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按照《石家庄市2015年秋冬季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确保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县2015年秋冬季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县2015年秋冬季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5年秋冬季环省会经济

林带工程建设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按照《石家庄市2015年秋冬季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完全闭合的环省会经济林带建设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以建设完全闭合的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为载体,全力打造集无公害绿色果品生产,观光休闲采摘,储存、加工、流通于一体的现代都市果业示范区,为加快建设幸福石家庄,实现省会绿色崛起做出新贡献。

二、工程建设区域及任务

今年秋冬季共需完成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任务7217亩,堤顶路、羊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全部绿化,达到完全闭合绿化的要求。同时,所有涉及环省会经济林工程的乡镇、村街都要做好2013年、2014年已建经济林基地的补植补造工作,力争全部达标,并加强现有林木的管护。完成种植协议、托管合同、土地及林权流转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分乡镇实施,属地管理,整体推进;

2.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群众配合;

3.倡导土地流转,明确造林业主,谁栽树谁受益;

4.加强监管,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成活,分级验收,兑现奖补。

四、进度安排

2015年秋冬季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各乡镇督促有关村街,1010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土地流转、地块落实、苗木订购以及资金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10月中旬开始进行打坑整地建设等工作;1130日前全部完成栽植任务;年底前完成相关合同签订备案工作。待市对造林面积、树木保存率、成活率进行检查验收后,按照合格面积兑现经济林补贴。

五、技术要求

树种以苹果、梨、桃、核桃、樱桃、桑树等经济树种为主。苗木一定要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枝芽充实、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优质三年以上生、有三个侧枝的大苗。按株行距3×4米进行开沟、打坑,每亩栽植55株。栽植时挖坑以80100cm为宜,一般栽植深度为嫁接口稍高出地面,栽后要及时灌透水、培土。定植后及时做好定干、越冬防寒、施肥灌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长李为军任组长,副县长黄超任副组长,县财政、农林畜牧、交通、水务、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正定县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环省会经济林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涉及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包村、包地块,按任务要求,抓好工程建设任务的落实。

2.狠抓落实

为全面完成环省会经济林工程建设任务,按照时间要求,涉及乡镇要倒排工期、抢抓落实,确保目标完成。一是9月底前制定出台适合本乡镇的环省会经济林带建设实施方案,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种麦前预留出宽度1米以上的栽植区,做到经济林与间作农作物的有序分离。二是10月中旬至11月底,涉及乡镇要全力以赴,深入到具体地块,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难点和问题,禁止在经济林中种植高杆农作物,全面完成经济林建设任务。三是20165-6月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配合搞好检查验收工作。

3.资金保障

由市、县财政补助每株12元苗木费(确保选用三年以上生、有三个侧枝的大苗),每亩按55株补助,由涉及乡镇统一掌握使用,用于统一组织供苗和施工栽植。市、县财政给予种植户经济林建设补助费,前三年1200/年•亩,第四年补贴400/亩,第五年补贴200/亩。

4.创新机制

1)经济林建设工程中,县农林畜牧局要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和技术培训,同时督促检查造林主体幼林抚育、森林防火、防止人畜危害等措施和责任的落实,确保经济林建设取得实效。各乡镇负监管责任,协调处理好村委会、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之间的关系,积极解决种植合同签订、经济林托管和土地及林权流转期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范毁林事件发生。村街负责种植协议、土地托管、种植大户与农户流转合同的签订工作;调查统计投资经济林建设的主体数量、造林面积、树种,全面掌握投资主体的经营方向,组织、协调其进行土地及林权流转。经济林建设主体要组织施工队伍按技术要求及苗木规格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树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80%以上。

加强经济林管理工作,乡镇、村街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管,由乡镇负责吸引鼓励12个种植大户投资经济林建设,经济林施工主体确保将树木栽植成活,已种植经济林的,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经济林种植协议、经济林托管合同,或由种植大户与农户签订土地及林权流转合同。新种植经济林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土地流转给大户使用,由大户统一进行种植和管理,经济林产权及收益归大户所有。加强协议、合同管理,由乡村进行监管,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树木成活率,确保种植户基本收益,确保托管方、种植大户的利益。乡村将种植协议、托管合同、土地及林权流转合同报县农林畜牧局备案,

每年各乡镇按县农林畜牧局时间要求组织村委会上报种植面积,乡镇组织自查,根据种植面积和成活率上报奖补初步方案,经村主任、包村干部、分管乡镇长签字后,做为兑现政策补助的依据。待市、县检查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由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

2)县政府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个体私营组织、工商企业进行土地流转,兴建经济林基地,参与产业开发。对已种植或准备种植经济林的,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政策拨付专款给予五年专项支持。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土地流转达500亩以上的大户,县财政自土地流转开始,每年每亩100元对其进行奖励;土地流转达1000亩以上的大户,每年每亩200元对其进行奖励;土地流转达2000亩以上的大户,每年每亩300元对其进行奖励。按照政府规划、大户(企业)带动、规模经营、市场运作的思路,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发展集观光、休闲、采摘于一体的现代林果产业园区。

3)对已种植经济林进行托管管理的,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每村托管率达到50%以上的,由县财政自托管开始,每年每亩50元对其进行奖励,托管率每高10%,奖励资金每年每亩增加10元,最高封顶100元。

4)新建经济林土地流转率达到100%,已建成的经济林土地流转率达到80%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乡镇5-10万元奖励。

5.督导考核

工程建设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反馈经济林建设动态信息,自1015日起,于每周四由各乡镇将环省会经济林带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报县农林畜牧局(联系电话:88761620,邮箱:zdxlyjjyz2008@126.com)。县经济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县财政、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造林进度、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

6.技术保障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为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严把苗木质量、整地、栽植、后期管护等各个关口,统一苗木规格和技术标准,确保栽一片、成一片、活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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