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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方案】勃利县健康龙江行动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3 18:55:02 本文已影响

勃利县健康龙江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按照省委、省政府《健康龙江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改善不良饮食习惯,营造健康生活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勃利县健康龙江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勃利县健康龙江行动实施方案



勃利县健康龙江行

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按照省委、省政府《健康龙江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改善不良饮食习惯,营造健康生活环境活动。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改善全县人民主要健康指标,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民健身与健康饮食为主题,以快乐健身、科学膳食、全民参与、健康龙江为口号。把群众健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基础,以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健康行为、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保障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倡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养成健康生活及饮食习惯,建设“健康勃利”,为我县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健康龙江行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县人民明确知晓健康素养,普遍养成健康行为,坚持参加健康活动,积极动手清洁家园,人人享有健康服务,努力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争取利用20年的时间,实现全县人民健康素养显著提高,健康寿命明显延长。

三、主要行动

在勃利政府公众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七台河日报·勃利专刊》及县电视台发布“勃利县健康龙江行动”倡议书,公布健康龙江行动主题、口号和行动方案。重点开展五大类30项活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在勃利政府公众信息网、《七台河日报·勃利专刊》和县电视台等主要媒体上,围绕全民健身和健康饮食两个主题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运动健身、科学饮食知识。刊播健康公益广告。利用各类节日、纪念日、宣传日进行健康知识宣传。通过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短信等广泛传播健康知识。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作单位:卫计局、教育局(文体局) 、广电局、住建局

2.建设健康宣传阵地。把社区、学校、医院、电视台、老年大学、建筑施工单位等建设成宣传健康知识,培养健康理念的主阵地。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作单位:街道办事处、教育局、广电局、老干部局、住建局、卫计局

3.举办健康健身讲座。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围绕老年人常见病、中老年饮食要点和运动健身方式等内容,推广正确的健身和饮食知识。各新闻媒体要对讲座进行专题报导。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作单位:财政局、卫计局、教育局、街道办事处、广电局、老干部局

4.组织参与省网络科普论坛。组织机关干部、居民群众浏览省内主要网络媒体开设的网络科普论坛,积极参与主题讨论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作单位:机关工委、街道办事处、教育局、广电局、卫计局

5.开展健康健身知识“五进活动”。乡镇、社区、学校(幼儿园)、企业、家庭广泛举办健身、生理、心理、科学膳食、健康行为和中医药文化、中医养生等科普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全面提升健康素养。

牵头单位:卫计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工信局、街道办事处、教育局、民政局、妇联

6.发放和学习《全民健康指导手册》和《全民健身指导手册》。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黑龙江省制定的《全民健康指导手册》和《全民健身指导手册》。组织群众进行学习和宣传。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作单位:卫计局、教育局、广电局

(二)健康行为促进行动

7.继续加大控烟力度。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烟草危害宣传,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党政机关率先实现室内无烟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公务活动“无烟化”,全面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厅、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对商场的控烟宣传和监管,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作单位:监察局、卫生局、县直机关工委、街道办事处、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电局

8.提倡科学适量饮酒。针对公众饮酒习惯,倡导合理、适量、科学饮酒,特别是冬季、节假日以及各种民间重大活动,坚决杜绝过量饮酒行为。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条件成熟时,政府和各行各业出台限制过量饮酒规定。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作单位:县直机关工委、监察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9.促进居民心理健康。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卫计局

协作单位:公安局、民政局

10.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调动社会体育组织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局面。在每年的88日(即全民健身日),各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同时开展创建全县健身示范乡镇、村、社区活动,引领全社会健身活动的开展。

牵头单位:教育局(文体局)

协作单位:各乡镇党委、街道办事处、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干部局

11.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5分钟工间(前)操。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行1次职工体育运动会。同时,合理安排职工休息,缓解工作压力,保证职工在身心健康状态下工作;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及带薪休假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职工合理公休假日。

牵头单位:总工会

协作单位:人社局、教育局(文体局)、团县委、妇联

12.实施提高青少年体质工程。坚持做好课间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的良好习惯。增加体育课的时数,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每年至少举办1次校运会。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和“三大球”进校园活动。

牵头单位:教育局

协作单位:团县委、妇联

13.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推进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教育局(文体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住建局

14.推动全县体育活动开展。坚持“创新、俭朴、务实、惠民”的原则,突出重点,将举办活动重心不断扩展,逐步形成全县多品牌、一乡镇一特色、一村一社区一亮点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结合本地特点,打造出自己的名片,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质量。

牵头单位:教育局(文体局)

协作单位:各乡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团县委、妇联

(三)科学饮食推广行动

15.倡导科学合理膳食。出台政策措施,科学指导合理膳食,引导油脂生产企业、盐业专卖局配送控油壶和限盐勺;以家庭为重点,推广使用控油壶、限盐勺;以学校和工作场所食堂为重点,开展合理营养干预。引导食品加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推动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鼓励食品销售商店开设健康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倡导健康文明示范餐厅(食堂)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卫计局

16.推进食品加工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主食食品工业化,提倡粮食适度加工,增加全谷物加工食品的生产,扩大低脂、低盐、低糖、低热量食品的生产,扩大营养均衡食品的生产,扩大奶豆果蔬深加工产品的生产。

牵头单位:工信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7.推进餐饮业发展,调整供应结构。引导餐饮行业采用营养损失少、有害致癌物生成少的烹饪方式,供应膳食平衡的营养套餐。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作单位:发改局、卫计局、教育局

18.推进绿色种植,调整种植结构。严格按照绿色有机食品标准生产,扩大种植面积。适当增加豆、薯、蔬菜、水果、杂粮的种植面积,满足居民平衡膳食的需求。推广使用富含钙、钾、锌、硒等常量、微量元素的肥料和优良品种。

牵头单位:农业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局

19.推进绿色养殖,调整养殖结构。杜绝滥用抗生素、激素的现象。适当扩大有市场需求的水产养殖业和畜禽业生产。适应居民大幅度增加奶、鱼虾摄入的需求,扩大奶牛和鱼虾养殖规模,规范饲养,保证质量。

牵头单位:畜牧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0.加强食品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污染监测体系,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作单位:卫计局、工信局

21.加强饮用水监督,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含桶装水)企业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降低水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全县居民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水务局

协作单位: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

(四)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22.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监管,保障全县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全县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体育健身设施。

牵头单位:住建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卫计局

23.绿化美化环境。强化街道、公园、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江、河、湖、水库等水体沿岸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以绿化攻坚、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严把各类厂矿、企业环评关,有计划地搬迁、淘汰环境污染严重企业。

牵头单位:林业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卫计局

24.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以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冬季供暖为重点,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和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大气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大气质量与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积极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规范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加强工业异味、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污染控制。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局、卫计局、气象局、农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5.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屯、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新农村。推进农村改水改厕进程。

牵头单位:环保局

协作单位:宣传部、住建局、农业局、卫计局、各乡镇党委

2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国家和省级卫生县、卫生乡镇建设工作,巩固建设成果。启动健康县建设,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公共政策,打造卫生县、健康县。

牵头单位:卫计局

协作单位:宣传部、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

(五)健康能力服务提升行动

27.贯彻《黑龙江省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按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牵头单位:发改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民政局、法制办、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广电局

28.加强全县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社区、乡镇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培训、回归社会”五位一体。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逐步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加强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建设,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扩大“健康小屋”覆盖面。培养全民健身和慢性病管理骨干,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卫计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教育局、畜牧局、各街道

29.加强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慢性病监测,整合资源,开发数据云服务技术,打造健康信息化平台。开展每年一次全县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定期开展县级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预测慢性流行趋势,评估干预措施效果。

牵头单位:卫计局

协作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教育局

30.定期发布人民健康白皮书。公布疾病变化趋势、影响因素、防控策略及居民可获得的服务等情况,建立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更好满足人民健康权益。

牵头单位:卫计局

协作单位:宣传部、财政局、广电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统计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人社局、发改局、工信局、残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干部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县“健康龙江行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领导和协调全县健康促进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行动目标完成。

(二)确保资金投入。政府要建立可持续的行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行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经费,推进行动更好实施。

(三)加强协同配合。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做到长期坚持、常抓不懈、长效发展。要学习和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模式,保证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宣传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健康指标和措施办法,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行动,努力营造人人追求健康、人人管理健康、人人享受健康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督办落实。建立工作管理、信息反馈、定期汇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考核、常态管理;建立年度考核档案,科学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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