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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方案】大名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6 08:35:02 本文已影响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大名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大名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改[20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文件精神,始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为指引,充分学习借鉴浙江省、山东省等先进地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先进经验与做法,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村级集体组织运行资金充足,为美丽乡村发展和贫困村脱贫做好财力保障。切实加强农民收入,力争实现股民每年收入增长10%,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体所有。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

(二)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不同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

(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村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商业运营模式,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五)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双赢。

四、发展模式

试点村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市场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集体经济发展类型和经营模式,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土地流转型。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村级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流转,整改与出租,增加集体收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引入现代农业项目,统一对外发包,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二)现代农业型。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积极兴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建设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设施,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三)兴办实体型。试点村要发挥自身优势,运用各种有利条件兴办经济实体。可采取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形式兴建标准厂房、经营用房、仓储设施、小型冷库等用于承租的物业项目。通过自主经营、发包经营、联合经营等形式,发展物业经济,增加集体收入。

(四)资源利用型。充分利用村集体耕地、闲置土地等资源,通过自主经营或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乡村旅游型。拥有旅游资源的村,依据试点村实际情况发展乡村旅游,创办“农家乐”,积极推进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发展餐饮、住宿、停车场、休闲观光等服务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将这项试点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学军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冯全力、县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潘振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冯全力同志兼任。农工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指导试点村工作,并对申报试点村具体方案中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试点村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履行职责。

(二)搞好调查研究,周密制定方案。试点村要结合自身资源和市场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集体经济发展类型和经营模式,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周密制定试点具体方案,提出具体规划和措施,编制详细预算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今年在上级财政部门对12个试点村投入财政扶持资金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我县需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各试点村在项目实施中要坚持走多元化投入的路子,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好不同渠道资金的集聚效应。

试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项目建设或进行补助,不得用于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按照《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开展考核评价,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地方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和进入退出机制,确保改革试点有成效,资金使用有效益。要发挥乡镇财政所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试点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有关试点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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