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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6 13:15:03 本文已影响

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服务质量与群众期望差距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专

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服务质量与群众期望差距较大等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专项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政务服务监督,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营造全市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转变工作作风

1.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慵懒散浮拖现象进行集中全面整治。开展学树身边典型、争创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 增强政务服务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2.切实改进服务态度。牢固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宗旨,坚持换位思考,立足群众角度想问题、办事情,热情耐心细致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开展提前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增强责任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杜绝推诿扯皮。

3.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强化学习意识,加大学习力度,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及时掌握政务服务工作中的新政策、新变化、新要求,根据群众需求主动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水平。

(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1.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采取完善配套设施或扩建、搬迁等方式改善服务条件和服务环境,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指导下,落实对因条件限制暂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大厅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充实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评管理,杜绝游离在监管体制之外的现象发生;结合全市社区建设规划,加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市、县、镇、社区四级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

2.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确保按照要求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并逐步向镇街、社区延伸,扩大网上申报、在线预审和远程输出批文证照比例,实现市、县、镇(街道)三级网上联审联办。

3.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审批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凡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依托政务服务网站,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按照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1.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外的专业大厅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现部门的审批事项向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并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坚决杜绝“应进未进”“体外循环”“多头分管”现象。

2.严格清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要求,严格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清理规范工作,及时承接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妥善解决承接和下放事项不会办、办得慢等问题;及时编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依法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前置条件实施,已取消调整仍保留为申请材料的,由申请人自行编制(提供)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编制(提供),对已取消调整改为受理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3.严格执行各项审批服务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限时办结制等审批服务制度。全方位一次性告知办事人所有审批服务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出具受理、不予受理、补齐补正等相关通知单,及时组织专家对否定报备事项进行复核并做好回访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禁止推诿、等靠,杜绝让群众多跑腿、多耗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对制度执行不严造成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严格问责,以制度落实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四)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1.全面推行预登记制度。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预登记制度,组建预登记队伍(对人员编制不足的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设立预登记窗口,对所有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件事项进行全程监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口进、一口出”,彻底解决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落实不到位、办件不录入等难题,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2.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开展投资项目网上同步受理并联审核,制定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立项阶段联审联办实施办法,实现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审结。畅通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将重点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专人跟踪、全程服务。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在非制造业领域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基础上,扩大到制造业领域,除高污染、高耗能和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投资项目外,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广区域化审批,在全市15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广区域化评估评审,逐步实现进入该区域的单体建设项目“零评估”“零收费”。

3.推行重点项目代办机制。组建横向覆盖全部审批部门、纵向延伸到所有镇街的三级代办员队伍,全面推行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代办人员全程免费代办的重点项目全程无偿代办制,将本地区重点投资项目全部纳入代办范围,为项目单位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投资服务。

(五)强化政务服务监督

1.充分发挥电子监察作用。加快各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搭建市、县、镇(街道)三级联动的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健全电子监察制度,对政务服务工作实行全程监管,严厉查处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推诿扯皮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2.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回访。按照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回访制度要求,通过电话回访、短信回访、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回访,确保实现办事群众回访全覆盖,对政务服务工作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及时全面掌握,将回访作为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同时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务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测评。

3.建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对涉及审批服务政策的投诉事项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彻底解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但仍以部门规章为依据进行前置审批的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对违规违纪、不作为等问题坚决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形成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610月至201712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10月)。对专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的、任务和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专业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研究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并于1030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办,并于每季度月末25日前报送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联系电话:8080903,电子邮箱:wfspzxkhk163.com

(二)整改提升阶段(201611-201710月)。围绕《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专项活动对照检查清单》(见附件)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全面进行整改。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11-201712月)。市政务服务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各项措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市政务服务办主任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长、各窗口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健全联动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工作力度,有序高效推进。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展开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推进措施,深入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载体,大力宣传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有关政策措施、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考核评估,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务服务办负责对各级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再提升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按程序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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