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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方案】临江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完整)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7 18:15:02 本文已影响

临江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临江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临江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完整)



临江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5)27号)要求,结合我市改革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省委“发挥五大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战略安排,按照临江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任务要求,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充分发挥战略机遇叠加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民意优先,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 ”、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创新举措,协同推进,以“三服务一下放”为载体,不断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白山市政府关于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促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从重数量向提高效率转变,从重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优化政府服务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监管体制不顺、放管脱节等难点问题。全面落实本级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彻底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五证合一 ”、“一照一码 ”,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委托下放一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到乡镇一级,为企业松绑减负,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承接2015年国务院、省政府、白山市政府各批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精简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委托下放一批便民利民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到乡镇(街),形成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彻底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上级政府明确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和本级政府已经取消并转为日常管理后仍以审批方式管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梳理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事项,建立与行政职权一一对应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强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全面清理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摸清底数,理清项目名称、依据、内容、流程、时限等,形成清单。清理规范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全面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置依据和服务时限,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对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直通车制度,全面理清审批要件,为项目审批环节全程服务。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联网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在线审批以及监管的纵向贯通。全面清理报建手续,规范前置要件,优化流程,缩短时限。依据企业投资项目目录,规范审批权责和标准,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审批。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清理和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目录,做好清理和取消国家设置以外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落实国家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查处和纠正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等环节的违规行为,完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和管理等环节的程序和办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印制、滥发证书行为。

(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贯彻执行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未经省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依据省清理完的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理整合和规范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收费,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对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禁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各执收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性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全面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的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分别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五证合一”,制定我市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年内实现“一照一码”。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清理并及时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公开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事项,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的措施和办法。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做好公示企业信息情况检查和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工作,将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争取尽快实现各部门信息集中公示、互联互通、有序利用。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完善信息互联互通平台,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根据《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发〔201446号)和白山市相关实施细则,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对现有工商登记窗口标准化制度加以完善,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程度。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办法,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依托“三服务一下放”工作体系,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督促整改。研究制定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结合事权下放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县、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格局。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深入推进优化政府服务改革。

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直通车,规范审批平台,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强化项目审批的全程监督监管,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联合审批、统一收费”运行模式。积极探索市、乡镇(街)、村(社区)三级联网并联审批服务模式以及监察网络对行政审批工作的全程监控,实现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与智慧城市平台连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通过网络实现在线咨询、申请、审批、投诉等业务功能,实现联网管理。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全部列入监管,努力打造集审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

(八)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化、考试规范化、资格信息化。按照《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全面落实已细化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结合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评和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情况加强执法检查。

(九)进一步强化监管方式创新。

研究制定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梳理各部门后续监管责任清单,加强 “先照后证 ”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推动各部门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现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十)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按照国务院、省、白山市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市主要工作安排,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协调配合、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建立健全决策、协调、督办、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改革。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各项改革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主动作为、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严格按照省、白山市政府以及我市《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各专题组改革实际,研究制定本专题组工作方案。鼓励各专题组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承担改革任务的各专题组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推进举措,排出时间表和进度表,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三)加强法治保障。按照国务院、省、白山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法制组要根据上级机关政策、法规、规章的调整情况,加强对各部门出台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

(四)加强督查问责。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将常规督查与社会评价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牵头部门和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单位要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提出行政问责建议。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宣传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广泛参与改革,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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