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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方案】市政府办公室落实深化“四风”整治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8 11:30:03 本文已影响

市政府办公室落实深化“四风”整治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按照《中共松原市委办公室印发〈松原市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松办发﹝2014﹞74号)要求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市政府办公室落实深化“四风”整治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市政府办公室落实深化“四风”整治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落实深化“四风”整治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松原市委办公室印发〈松原市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松办发﹝201474号)要求和《市级层面深化“四风”整治重点任务分工》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任务共7项,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专项整治工作转入常态化,制定市政府办公室落实深化“四风”整治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

整治“文山”问题重点:着力解决政府部门文件过多过滥的问题,形成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发文数量较多、文件篇幅过长的问题。一是严格文件审签。各地、各部门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要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未经市政府批准,市直各部门不得向各县(市、区)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报文。能以部门或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文件发文的,不得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发文;能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发文的,不得以市政府文件发文。二是减少发文数量。坚持确有必要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我市工作实际行文,切实减少重复发文和不必要发文。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发表的文件不另行发文,能通过口头、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予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根据文件内容和需要确定文件发送范围、印制份数,严禁随意扩大发文范围和增加文件印制份数。三是提高发文质量。拟发的各类文件,要做到内容简洁、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充分利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实现公文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文件的处理时效。

2.简报、信息、内刊种类繁杂且滥发乱送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对现有简报、信息、内刊进行全面清理精简,该停的停,该并的并,原则上每个部门只保留1种简报,简报篇幅每期不超过400字。上报市政府的简报、信息一律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未经备案而报送的简报一律不予受理。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二级事业单位一律不办简报。专项工作简报只向主管领导报送,已通过文件和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各部门拟保留的简报名称务必于每年21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文电处备案。

整治“文山”问题措施:进一步加强发文管理,减少文件、信息、简报数量,精炼文稿内容,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加强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郑晓君

责任处(室):文电处

责任人:王弘旭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联络人:王弘旭,联系电话:211303217704381678

邮箱:431608@qq.com

整治“会海”问题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能少则少、能短则短、能精则精、能简则简”的要求,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改进会风。

整治“会海”问题措施:一是切实精简一批会议。要严格审批,未经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报批的会议,坚决不开;要增实效,已发文部署的,或者可采取其他方式沟通协调解决的,不再开会;要控制会议次数,市政府全体会议一年一般不超过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除外),专题会、协调会等各类会议要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合理安排、掌握节奏、控制数量;严格控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二是对会议进行适当归并。能召开的会议,要按照时间相近、内容相近、参加范围相近的原则合并召开;能多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多头开会。三是合理调整会议召开的时间节奏。强化统筹协调,会议时间、参会人员有冲突的,尽量调整错峰召开;加强对组织会议的统筹协调和科学调度,改变组织会议方面存在的无序状态问题。四是降低会议规格,提升会议效果。要控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参会人数;要缩短时间,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全市性工作会议时间不超过一天。其他协调会、专题会的时间不超过半天。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梁华

责任处(室):秘书处

责任人:张永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联络人:张永会,联系电话:228302013624380007

邮箱:824929450@qq.com

整治检查评比泛滥问题重点:加强对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管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展;已取消的,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必须按程序送审,不得越级报批。不按程序上报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类请示性公文,一律不予办理。违反规定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整治检查评比泛滥问题措施:组织开展自查和检查,对2014年的检查评比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程序审核批准,擅自开展或超出评比内容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郑晓君

责任处(室):文电处

责任人:王弘旭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

联络人:王弘旭,联系电话:211303217704381678

邮箱:431608@qq.com

(二)整治超标准配车、公车管理混乱问题。

整治重点:结合松原实际,重点整治违规借车、违规用车问题。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单位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办发〔201129 号)、《中共松原市委办公室、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一般公务用车公休日节假日封存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松办发〔201461号)等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借车、换车、租车。包括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或违规租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和个人的车辆的行为。二是部门、单位违规购置和违规处置车辆。包括未经审批私自购置车辆、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或个人,提前报废或虚假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三是整治领导干部违规用车。未按中央、省市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或未按市公车办审批的用途使用公务用车;未经审批擅自在非工作日启用公车,包括节假日及工作日休息时间未经审批启用公车;未经审批擅自启用越野车,或将市公车办审批的临时启用的越野车违反《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厅字〔201315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务用车改革前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吉发〔20143号)规定使用;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整治措施:进一步规范公车改革前的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强化越野车使用管理,特殊行业、特殊情况必须报批使用;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节约车辆运行成本,严禁豪华装饰、违规更换车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杜文秀

责任处(室):公务用车管理处

责任人:施义

配合单位:市委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联络人:李铁,联系电话:210843115843830100

邮箱:jlsygczl@163.com

(三)整治超标准办公用房问题。

整治重点:一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超过上级文件要求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二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三是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四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整治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细化各项目标,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建立动态反馈机制,深入实地开展督查调研,及时上报整改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到位的,限期进行整改。要做到督查范围全覆盖、工作要求无例外、执行标准不变通、落实整改不走样。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李树峰

责任处(室):房产处

责任人:孙鹏

配合单位:市委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市编办

联络人:孙鹏,联系电话:211303215043877718

邮箱:15043877718@163.com

(四)整治公款出国(境)经费过高等问题。

整治重点: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轮流出国;一般性、照顾性、重复性考察访问;因人找事、变相公款旅游;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参加出访任务以外的活动;用公款游览参观、购买纪念品等问题。对2014年度因公出国单位的团组和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出访团组和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批准日程,以及完成任务和遵守纪律等方面情况。

整治措施: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遵守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依据规定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予以曝光。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宋德武

责任处(室):外事科

责任人:李春花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联络人:李春花,联系电话:228420213894980090

邮箱:wsb2284202@163.com

(五)整治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

整治重点:严格落实凭函接待的接待清单制度,坚决纠正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对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进行抽查,检查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和审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变相接待问题,有无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开支问题,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有关管理规定,提倡节约粮食,杜绝餐桌上的浪费;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修订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要从严追究,从严查处,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白云秋

责任处(室):接待办

责任人:罗志飞

配合单位:市委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联络人:罗志飞,联系电话:212004813943804077

邮箱:syszfjdb@126.com

(六)整治“奢华浪费建设”问题。

整治重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以后举债建设的豪楼地标;整治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的,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的,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奢华浪费建设。

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整治“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的相关规定,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已经列入建设计划待审批的,一律不准审批;已经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不准建设;正在建设的,一律先停建,根据进展情况研究改进完善办法;已经建完的,一律严肃追责。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加强全方位的有效监督。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李树峰

责任处(室):房产处

责任人:孙鹏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

联络人:孙鹏,联系电话:211303215043877718

邮箱:15043877718@163.com

(七)整治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重点:重点检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是否公开,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是否安置到位;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对本地、本部门制定的有关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文件进行排查清理,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文件,健全完善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及时调整补偿标准,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将征地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对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认真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依法进行拆迁;加大对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对补偿款拖欠、截留、挪用或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领导:姜国凡

责任领导:刘文占

分管领导:朱虹桥

责任处(室):监察处

责任人:王小伟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联络人:王小伟,联系电话:210763213804381832

邮箱:zfbjcc@126.com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的7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长:姜国凡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副组长:刘文占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宋德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虹桥  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白云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文秀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树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郑晓君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各配合单位分管领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分工负责。7个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总责,负责工作方案制订、组织检查、情况调度;各配合单位负责配合检查和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情况报送工作,在2月底前,将2014年以来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要根据专项整治进展,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要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组织相关处(室)加强情况调度和综合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情况。

(二)加强检查指导。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检查相结合,适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地、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探索建立并完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按制度办事,逐步实现各项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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