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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规划】镇赉县—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8 15:35:02 本文已影响

镇赉县2016—2023年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3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9号)精神及《镇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规划】镇赉县—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供大家参考。

【发改规划】镇赉县—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镇赉县20162020年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9号)精神及《镇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优化镇赉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实现“镇赉标准—镇赉质量—镇赉品牌”的全面提升,为推进镇赉跨越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引领。围绕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重大部署,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和重点发展方向,提高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不断增强标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2.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促进标准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有机衔接。以机制创新为抓手,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服务,增强标准化效益。

3.协调推进。坚持“放、管、治”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监督共治相结合,加强统筹管理,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交流合作。实行“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镇赉标准与吉林标准和国家标准间的转化运用。提升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镇赉标准化体系。科技成果标准转化率、标准有效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标准实施效益不断提升,镇赉标准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标准化对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文化发展和政府管理的支撑作用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1.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基本建立覆盖一、二、三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镇赉标准水平明显提升,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标准实施成效显著。标准应用覆盖面不断扩大,标准实施、监督和保障机制有力,标准成为质量的“硬约束”,标准化试点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3.技术支撑更加坚实。加强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培养标准化知识人才,标准化服务业服务能力快速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镇赉特色农业标准体系。

围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镇赉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引领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为全县实现农业现代化打牢基础。

.农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重点制定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盐碱地综合治理、现代种业、种植、养殖、农业投入品、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产地环境等领域标准,以及农业转基因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动植物疫病预测诊治等标准。(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林业。建立健全林业标准体系。制修订林业资源利用、规划设计、评价、林地保护、林木种苗、林产品质量安全、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下经济作物种植、林业机械、林业信息化等领域重要标准。(林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水利。建立健全水利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农田水利、防汛抗旱减灾、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等领域标准。运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江河湖水系连通等配套标准,提高全县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资源保护和河源健康保障能力。(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粮食。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粮食检验监测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粮油产品质量、收购、储运、加工、检测等领域标准,研制粮油质量安全控制、仪器化检验、现代仓储流通、节粮减损、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加工机械等标准。(粮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监管和追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产业经营领域的服务标准。(农业局、畜牧局、水产总站、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负责)

.新农村建设。加强镇赉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标准。(农业局、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二)构建现代工业和建筑业标准体系。

围绕进一步发展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现代工业和现代建筑业标准体系建设。

1.农产品加工。围绕促进水稻生产加工、杂粮杂豆、水产养殖和畜产养殖等优势产业发展,研究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特色资源加工业技术标准体系。(发改局、农业局、畜牧局、水产总站、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装备制造。围绕“中国制造2025”,推进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加快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构建农业机械、风电设施、变压器、食品加工、制药等设备技术标准体系。(发改局、经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3.建筑业。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低能耗建筑标准和建筑能耗标准研究,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加快城市水体涵养保护、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矿用地生态转化、城市绿道建设、供热计量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等相关标准研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应用、生态城区建设等标准。(住建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三)健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标准体系,促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升级转型。

1.现代物流。完善物流标准体系。重点研制物流模数、物流信息、绿色物流、物流装备、电子商务物流相关标准。构建物流信息标准体系。(粮商局、经济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金融。推广银行、保险领域的服务规范,重点是新型金融产品、证券业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治理,以及保险业消费者保护、健康医疗保险、农业保险等基础标准和服务标准。(发改局、银监办等有关部门负责)

3.旅游。完善旅游产业标准体系。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信息、安全与预警、服务质量等基础性标准。重点研制休闲农业与民俗旅游、乡村生态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等领域标准。(粮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4.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规范、服务基本规范、医疗服务质量规范等标准。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规范、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等标准。(民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快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围绕社会治理、改善民生,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根本目标,加快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

1.公共基础设施。健全城镇管理标准体系。推行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信息、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应急抢修与安全运行标准。加强人防、消防、防洪、排水防涝、应急避难设施等标准编制。加强城市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研制。(住建局、公安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交通运输。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工程建设、养护管理、信息化等领域标准体系。加强道路交通客运服务、城市客运服务、铁路客运服务、公共邮政服务等服务标准的研制。(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3.医疗卫生。加强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卫生防病控制、学校卫生、医疗救治等卫生计生领域标准研制。在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临床检验、医院感染控制、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推广实施、监督检查,规范医疗卫生计生行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卫生和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4.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制定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城市垃圾处理等标准。实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自然保护区相关标准。制定水土保持、盐碱地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风险评估标准。研制低碳节能标准。(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5.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制定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标准。(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

(五)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

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以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为抓手,加大政府、企业和社会对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

1.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并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定性或定量评价标准实施效果。(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完善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六)实施“标准化+”行动。

充分发挥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实施“标准化+”行动,在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文化建设和政府管理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加速标准的实施推广,扩大标准应用的覆盖面。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和镇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农村建设的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粮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工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围绕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标准提升工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3.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围绕旅游、物流、家政、商贸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粮商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4.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建设。引导企业合理设置标准化工作机构,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创建活动。(经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形成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实行质量强县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做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政府办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

建立标准化多元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制定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由县财政予以安排。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支持优秀标准成果参加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评选,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财政局、人社局、经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围绕重要标准、重要节点和重大事件,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及时发布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深入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标准、重视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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