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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扶绥县民政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8 19:35:02 本文已影响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扶绥县民政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扶绥县民政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以创建工作为牵引,以解决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为主攻方向,加快民政改革步伐,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努力打造扶绥民政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我局整体文明程度,为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抓好全县民政系统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安排、督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分阶段、分步骤积极开展落实,联系实际、层层发动,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扶绥县民政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长:黄清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凤鸣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腾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国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伦娥婵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许精韬   办公室主任

    救灾股股长

邓小琴   低保股股长

黎民威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股长

黄邦珍   优抚安置股股长

钟翠珍   社会事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完成县创建办交办的有关工作,上报实施方案及总结材料;根据目标任务组织做好系列活动的策划、实施、总结和宣传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督查督导局下属各单位、局各股室工作落实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黄凤鸣同志兼任。

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四、工作任务

按照《扶绥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健全学习制度上,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系统全面学习的工作方案,并认真部署实施。在党员干部学习上,局党支部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体交流、理论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群众学习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社会福利院;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用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县民政局及局属各单位要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着重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扶绥民政网站可在“工作动态”栏目,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开展教育活动情况,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社会福利院;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3.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党组要坚持以严的精神、实的举措自觉抓好专题学习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合理安排时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规定书目;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坚持知行合一,注重在学习原著、提升认识下下工夫,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上下工夫,在理清思路,明确措施上下工夫,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查找差距不足,边学边查边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每个专题至少安排1次以上集体交流研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1天。整个专题学习研讨中,每名班子成员都要有1次以上重点发言,要亲手撰写形成局面发言材料,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深厚氛围。(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4.政务行为规范。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完善行政执法管理,规范审批平台运行,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公布权力清单,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以“热情主动、便民高效、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为服务理念,提供便捷、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民政窗口形象。(责任股室:局社会事务股)。

5.大力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完善村规民约,依法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落实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四会四议”工作法;完善社区民主管理体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社区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组织问卷调查和入户宣传,督促社区开展环境整治,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责任股室:局基层政权股)。

6.着力推进慈善募捐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全面普及慈善文化,广泛传播慈善理念,逐步增强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募捐活动,做好善款使用和管理;联合爱心企业单位和个人开展助医、助困、助学、助老等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专兼职结合的慈善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多方位的慈善志愿服务;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单位干部职工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责任股室:局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

7.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崇民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及时调整我县的城乡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各社区按要求抓好低保审核等工作,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责任科室:局低保股)。

8.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健全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第一时间查灾、核灾、报灾,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给予妥善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展板、横幅、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方位营造浓厚的防灾减灾氛围;修订完善本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要求乡镇、社区(村)制定预案,做到横行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预案全覆盖。(责任科室:局救灾股)。

9.提高民政部门服务质量。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围绕发展大局,凝聚发展共识,集中精力干事业,坚决克服说而不做、决而不行、抓而不实的不良风气;在工作中敢于迎难而上、较真碰硬,敢于担责,立说立行,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直面问题勇于上,不折不扣地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社会福利院)。

10.完成人文环境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工作。组织各社区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对民风民俗、祭祀祭奠、民族文化节日中存在的低俗、铺张浪费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现象加以引导,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民族文化节日精简化,逐步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和建设文明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空港扶绥经济区和城南新区道路名称。(责任科室:局基层政权股、地名办)

11.广泛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股室、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岗位”等评选活动和“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服务活动,推动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文教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等活动,培养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凝心聚力,打造活力民政;要进一步深化民政文化建设,以文明创建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展示民政形象”重要抓手,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热情,增强职工为民政事业增添光彩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使文明知识、文明行为入脑入心。 (责任单位:民政局,县社会福利院。责任科室:局各股室)。

12.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局创建办要在扶绥民政网站、扶绥门户网站民政版块上大力宣传民政局文明城市创建内容、标准和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宣传民政系统文明创建动态信息、文明常识,传播文明理念,讲好文明故事,在民政系统形成我爱创建、我争创建、我为创建添光彩的浓厚氛围。局各股室要设置文明用语提示牌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实现全员参与。局属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民政局,县社会福利院。责任科室:局各股室)。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阶段。(20159月—10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扶绥县民政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子屏幕、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大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浓厚氛围,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种工作机制,使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常抓不懈。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510月—20176月)。局下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根据创建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作为创建工作重点,制定攻坚方案,各个突破,逐项落实,确保创建各项任务达标;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做好各类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加强督查调度,局创建办每月对局属单位、各股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迎检阶段。(20177月—201712月)。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项限期整改;加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检查督促,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对照检查工作效果,随时掌握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县创建办开展相关测评和检查工作,整理各种台帐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局下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率先垂范,以上带下,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活动。要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局下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明确一名创建专干(联络员),加强与局创建办的联系,及时报送创建情况和资料。要根据工作需要、实际需要安排好创建资金,保障好局创建办的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

(二)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扶绥县民政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下属单位要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分包责任制,各负责人要抓落实,落实抓,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确保做到对接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创建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调度,严格考核奖惩。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对局属单位和局各股室的考核,采取“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评比、一月一讲评”的方式进行。局创建办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每月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在调度会议上,对创建工作、考评评比等情况进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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