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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弓长岭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9 11:25:03 本文已影响

弓长岭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全力打造“魅力弓长岭,生态宜居城”,加速推进“四位一体”和谐弓长岭建设,区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现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弓长岭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弓长岭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弓长岭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全力打造“魅力弓长岭,生态宜居城”,加速推进“四位一体”和谐弓长岭建设,区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区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数字城管”为统领,以建设全国文明城区为目标,以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功能、打造精品街区、提升文化品位为主要内容,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努力增强弓长岭区的知名度、影响力,促进弓长岭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全力打造“魅力弓长岭,生态宜居城”。

二、任务目标

“城市管理年”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全力打造“魅力弓长岭,生态宜居城”,加速推进“四位一体”和谐弓长岭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使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实现人居环境舒适、街景市容美观、管理水平先进、文化气息浓郁、城市品位显现。    

三、整治内容

1、整治市容市貌。重点整治三条主干道路的占道经商、广告牌匾、“五马一洗”、烧烤大排档、零工劳务市场、临时停车场、环卫保洁、市政公用设施;对主要道路临街立面、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洗、粉刷,使全区市容市貌有新变化,提升城区外观形象。

责任单位:城管分局、工商分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房产物业管理局。

2、整治小街小巷。重点解决街巷路环境卫生、未“硬覆盖”、路面破损、积水和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抓好街巷路改造、建设、管理工作,使街巷路干净、整洁、顺畅。

责任单位:3家街道办事处、公用事业管理局。

3、整治居民区。重点对几个新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整治,完善居民住宅小区卫生、绿化、市政等设施管理体系,整治城市居民区餐饮、娱乐服务业噪声、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无鼠害、无污染、无噪声扰民,达到物业小区标准化。

责任单位:3家街道办事处、房产物业管理局。

4、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重点是清除垃圾污物、拆除违章建筑、取缔占道经商、清理违规网吧、整顿施工现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高考、中考期间严禁对考生带来干扰和不良影响,进一步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责任单位:教育局、城管分局、服务业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5、整治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重点整治城区主要道路车辆、行人违规通行、车辆违规停放、大型车辆进入城区、黑出租车无照营运及非法装载机动设施的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电动车违规运营等问题,使交通营运井然有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面貌。

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公安分局、路政分局。

6、整治城区出入口公路沿线和两侧边沟内环境脏乱差问题。根治白色垃圾和各类卫生死角,加强绿化养护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使临近城区的村屯环境整洁,旅游沿线达到无违章建筑、无柴草垛、无粪堆、无物料堆;建立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环境卫生和绿化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安平乡、汤河镇、交通局、公用事业管理局。

7、整治施工现场(含待建工地)。重点解决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和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管理规范,卫生设施、作业围挡符合标准,无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拆迁、施工中无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场地平整干净,无垃圾残土积存;施工车辆装载残土要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城建局、城管分局。

8、整治重点商业区及露天集贸市场。重点解决安平大市场等重点商业区占道经商、市场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露天集贸市场重点解决环境脏乱差、管理不规范、噪声扰民等问题。重点商业区及露天集贸市场要有专人管理,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无场外经营等现象。露天集贸市场要按规定时间上市、撤市。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局、城管分局。

9、整治重点公共场所。整治区内小客站、雷锋公园、步行街、政府广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做到环境整洁有序,公厕、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杜绝脏乱差及乱摆乱卖现象。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局、城管分局。

10、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加大巡视、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在重点待建项目规划区、景区景点周边、主要干道两侧、汤泉谷等重点区域内抢建、扩建、改建等不法行为,杜绝新的违建形成。

责任单位:城管分局、汤泉谷管理委员会。

11、高标准规划整治汤泉谷区域内景区、景点环境面貌。重新确定划分清扫保洁区域,提高环卫保洁人员密度,增加清扫设备,按省级以上标准包装,彻底清除严管区域内的“三堆”现象;规范露天市场,杜绝新的违章建筑现象发生;强化区域管理,建章立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汤河镇、汤泉谷管理委员会、公用事业管理局、城管分局。

12、解决基础设施欠账问题。包括对主要街路市政管网排水不畅问题进行维修和改造;增加环卫挤压车辆及保洁人员;对主要干路两侧路边石要加高改造,避免车辆任意在方砖上停放;精心设计安装雷锋街道路两侧楼体亮化工程等。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管理局。

13、整治河道。重点对大汤河、小汤河及长岭河河道进行清理整治,清除河道垃圾、堵塞物及水面漂浮物,整治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农经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汤河镇。

14、整治重点污染源。重点整治污染物乱排乱放行为,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打造生态宜居城。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四、责任标准

见附表。

五、时间安排

活动大体分3个阶段进行:

1、宣传部署阶段(220日至325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

2、专项整治阶段(310日至1010日)。各部门按活动要求及具体责任分工,集中整治城市环境面貌,并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检查验收阶段(1010日至1131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评选先进,并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副区长富绍华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新闻办、区监察局(纠风办)、区城管分局、区城乡事务管理指挥中心、区城乡事务管理监督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经局、区交警大队、区房产物业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服务业局、区广电中心、区环保分局、路政分局及各乡(镇)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和考核监督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分局局长张辉担任,副主任由城乡事务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人担任,负责协调、指导日常工作。宣传组组长由新闻办主任尤胜春担任,成员为汤洪州、聂丰,负责整治活动的区内外宣传报道及对整治活动不力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考核监督组组长由区监察局局长刘文刚担任,成员为安丹凤、李德胜,负责日常监督、考核、验收及责任追究工作。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制定活动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使全区“城市管理年”活动取得预期成果。“城市管理年”活动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2、强化考评,定期调度。区“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整治活动情况汇报,针对问题提出要求。办公室负责按照整治活动的内容、标准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定期通报。同时,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将“城市管理年”活动作为全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城乡事务管理监督中心按考核期量目标,负责对各责任部门的日常督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新闻媒体要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各责任单位、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单位、部门,新闻媒体在全区予以曝光。

3、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和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为本部门、本单位“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活动中因工作不力被人大、政协提出批评或被通报(曝光)两次以上及未完成整治活动任务的部门或单位,监察机关将对第一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

此外,根据《辽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辽阳市人民政府令108号)的相关规定,由弓长岭区城管分局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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