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36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大新县环境保护局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36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崇政办发〔2016〕59号)以及大新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全县粮食安全,如期完成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提高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因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守责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粮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为保证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大新县环境保护局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英林 大新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李抒聪 大新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赵绍林 大新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黄海洪 大新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玉德才 大新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兼管理股股长)
黄勇权 大新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股股长
陆艳芳 大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
韦海叶 大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秘
覃 剑 大新县环境保护局生态股副股长
杨善越 大新县环境保护局宣教股副股长
三、考核内容
做好辖区内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粮食安全。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大新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中的《设区市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方法
本次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和领导小组全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11月10日)
由局办公室牵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评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评阶段(11月11日—11月16日)
各相关股、室、站、大队按照本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打分,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8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全面考评阶段(11月18日—11月24日)
全面考评的方式。领导小组对各相关股、室、站、大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四)总结迎检通报阶段(11月25日—12月2日)
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评情况进行汇总,打好自评分表,形成自评报告,于12月2日分别报送县绩效办和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谋划。
各股、室、站、大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评作为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领导小组对此次考评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审核各股室、站、大队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汇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对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要分析查找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跟踪督导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