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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9 15:15:02 本文已影响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在全省集中连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民政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产品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在全省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城乡统筹、体现公益、惠及民生”的原则,通过建设大型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大中型农产品专业性批发市场和与市场紧密联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物流配送、电子商务、零售终端网络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形成高效、通畅、安全、有序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壮大龙头企业,强化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和质量安全问题。

(二)发展目标

1.2017年,培育3家以上对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零售终端的跨区域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

2.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注册准入制度,广泛应用现代交易技术。到2017年,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电子结算率达到70%以上,摊商法人化比例达到80%以上。

3.加快推进“批零、农超、农社、农消”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模式。到2017年,城市大中型连锁零售企业农产品销售比重达到50%以上。

4.建成以农产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仓储节点网络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到2017年,规模以上连锁超市农产品统一配送率达到90%,果蔬、肉类、水产品的冷链运输率分别达到40%50%60%

5.积极争取辽宁省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市建设,并扩大追溯体系范围。到2017年,基本实现农产品追溯体系覆盖全市。

6.加快公益性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到2017年,改造3个以上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初步建立公益性市场投资保障机制、运营管理机制、政府监管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

1.建设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以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快东北亚海产品批发市场、盘锦远中国家级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宏进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步伐,建设集展示交易、电子结算、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健全和完善信息收集、价格形成、物流配送、智能仓储等服务功能,形成无第二批发环节的辐射辽宁乃至东北三省的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任务分解见附件2

2.建设和改造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按照商务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标准,加快推进辽东湾农产品市场招商引资步伐,推进高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早日开工,改造升级松柏、中佳等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辐射和集聚功能,重点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功能,使其逐渐形成跨区域的专业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任务分解见附件2

3.优化农产品零售网络布局。以丰富“米袋子”和“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区菜市场按照《辽宁省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试行标准》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和引导金社裕农、中佳农贸等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按照《辽宁省社区标准化菜店建设改造试行标准》,建设和改造社区综合菜店、专业菜店和便利店蔬果专柜等农产品零售网点,并对其分别进行统一标记标识、统一外观样式、统一物流配送、统一管理制度。到2017年,全市社区标准化菜市场达到35个,社区菜店、连锁生鲜超市(专柜)、果蔬商店等各类农产品零售网点570个。(任务分解见附件2

(二)建设一批与市场紧密联接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1.建设自建自营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支持大型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域内外自建农产品产业基地,发展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到2017年,在两县各建成12个典型示范作用突出、规模达到1000亩左右的自建自营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分解见附件2

2.培育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结合各县(区)实际,借助独具特色的种养殖资源禀赋,支持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扩大经营规模,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重点加强水稻种植、水产养殖、畜牧养殖、海产捕捞、蔬菜水果种植等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布局,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市场”的发展模式,通过与批发市场、超市、社区菜市场等签订订单、合同、协议等形式,稳定供需关系,减少流通环节,维护价格稳定。继续加强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品牌建设,对我市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碱地柿子、泥鳅鱼等优质鲜活农产品,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抢注商标,走品牌建设之路,增加鲜活农产品附加值。

(三)建设快捷高效、流转顺畅的农产品物流网络

1.建设农产品物流园区。依托高升农产品物流中心、盘锦远中国家级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宏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聚物流、贸易等企业,建设农产品物流园,重点发展冷链物流,提供采购、分拣加工、分销贸易、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融资担保等多种服务,形成大宗农产品仓储分拨网络。到2017年末,建成4个以上大型专业化、现代化的农产品仓储分拨中心。(任务分解见附件2

2.建设覆盖城乡的农产品仓储配送网络。鼓励和引导天津宝迪、希望天承等产销一体化企业,金社裕农、远中集团、中佳农贸等连锁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富泰冷藏、每日集团等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在城市周边建设肉类、水产品、果蔬、熟食等主要品种的农产品配送中心,通过整合冷藏冷冻库、低温处理中心,查验监管设施和第三方冷链物流配送车辆,形成全程可追溯的闭环,提供备货、分拣加工、包装、配载、送货等仓配一体化服务,形成高效便捷的仓储配送中心网络,为连锁生鲜超市、标准化菜市场、社区标准化菜店提供统一配送、共同配送服务。到2017年末,建设和改造6个大型标准化、现代化的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任务分解见附件2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1.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依托金社裕农的镇村连锁超市网络优势,探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有效模式,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民提供网络代购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支持胡家镇、赵圈河镇、唐家镇等地,挖掘当地大米、河蟹、葡萄等特色产品,开展淘宝镇、淘宝村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2

2.建设镇级电子商务展示中心。支持有丰富旅游资源的村镇开展镇级电子商务展示中心建设,集中展示盘锦特色农产品,并开展旅游相关的食宿团购活动,主推特色餐饮、绿色农副产品、草编工艺品等商品销售,实现线上交易与线下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以此吸引餐饮住宿、仓储物流、生产加工乃至社会服务等相关产业二次聚集,打造新商圈,逐步实现电子商务集约化、产业化的镇域服务业发展格局。(任务分解见附件2

3.建设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支持两县开展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建设,为有意愿的企业和农户提供网商培训服务,确定及推广宣传营销方案,组织货源、开发产品,向全国推介当地特色的农产品、旅游产品,积累流量和提高信誉度。(任务分解见附件2

4.建设大中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依托跨区域、综合性大型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构建生产、采收、检测、分拣、加工、存储、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大型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为农产品运销商及生产基地、涉农企业、政府机构等提供信息、商务、品牌、在线软件及无线增值等一系列服务。

(五)建设现代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开展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全省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培育希望天承、天津宝迪等10家农产品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标准化管理。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全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保鲜和储运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实现农产品流通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流通品牌化。

2.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平台,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共享制度;鼓励建立流通企业协会、市场协会等各类农产品流通协会,通过协会开展以市场为主导、行业为纽带的“盘锦市诚信示范农产品市场”评定和“盘锦市信得过农产品”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常态化公布,引导居民进诚信市场,买放心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市场“黑、红名单制度”,将违法失信市场列入“黑名单”,诚信示范市场列入“红名单”,并向社会定期公布。

3.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建立市级追溯管理平台,选取有意愿、有条件的定点屠宰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肉菜配送企业、肉品专卖店、蔬菜和畜禽养殖基地、团体采购单位等主要流通节点,建设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采用适用的追溯技术手段,提升对溯源信息的采集、智能化处理和综合管理能力,规范肉菜流通各个环节交易流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推进政府部门监督检测和农产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监督抽检。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准入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并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盘锦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1),负责建立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或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各县区、经济区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有力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政策引导。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内贸资金和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并在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和改造升级、建设改造社区菜市场、建设改造社区标准化连锁菜店、自建自营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和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镇级电子商务展示中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二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广泛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作为涉农金融服务工作重点,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放宽担保条件,并在审贷机制上建立绿色通道。三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农产品流通用地规模、布局,优先保障体系内农产品交易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标准化菜市场、社区标准化菜店、农产品物流分拨中心、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用地,对自建自营型农产品生产基地给予用地保障。四是落实国家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批发商,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专门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照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免征小微企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贯彻落实减免农产品流通企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直销菜店)和连锁生鲜超市的用电、用水、用气以及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五是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超限、超载,执行不扣车、不卸载、不当场罚款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为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进城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必要时应发放专用证件赋予特别通行权。加快农村公路和田间运输通道建设,解决好农产品离乡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

(三)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考核评价机制,对于每年的工作任务实行季调度、半年通报、全年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地区给予表扬,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支持,并将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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