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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方案】巢湖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2 20:30:02 本文已影响

巢湖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根据《巢湖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巢湖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巢湖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巢湖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根据《巢湖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属地街道、市直相关职能的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提升市场开办者的管理水平。坚持改善市场环境与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着力解决市场环境卫生问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市场环境状况,促进市场环境整洁有序,形成市场经营有序,环境卫生良好,管理规范有效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

由属地街道负总责,商务部门牵头,城管、商务、住建、食药、环保、物价、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建立农贸市场综合执法联合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属地督查、部门监管、综合执法手段,加强考核奖惩,落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者自律行为。

三、工作标准

(一)市场开办方自我管理。市场开办方作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落实经营管理规范,依据合同实施精细化管理,具体做到“十个一”,即:动态巡查一天,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保持通道畅通、环境卫生整洁、车辆有序停放;每天抽检一次农产品和食品,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每周冲洗一次公共区域,保持市场通道地面、大门、垃圾收集间、垃圾桶(筐)、公厕等区域和设施洁净;每月开展一期病媒生物防制,灭除市场内的病媒生物(主要是鼠、蝇、蚊、蟑螂),清理活禽区、水产区等病媒生物孳生地,预防传染病和禽流感等疫情;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动员所有经营户对经营场所、经营用具等进行清理和清洗消毒;每月清理一次地下管网,对市场内的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窨井口等区域进行疏通,保持市场排水畅通;每月清理一次门头招牌,杜绝破损、内容不合法等现象;每月校验一次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精准度;每月开展一次评比考核,按照“文明诚信经营户”考核标准对场内经营户进行评比奖惩;每年维护一次建筑设施,对市场内的墙面、立面不洁处进行粉刷,对破损的建筑设施进行维修更换。

(二)经营者责任。市场内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认真落实“三包责任制”,具体做到“五线、四面、一点”。

1.“五线”。即:证照悬挂一条线,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按照规定位置整齐悬挂成一条线;商品摆放一条线,商品出样按照柜台宽度和高度摆放成一条线;物品放置一条线,商位各种经营用具、商品盛装器皿和商品备货等按照规定位置、规定形式摆放成一条线;牌匾设置一条线,摊位(门店)招牌、广告按照规定的规格制作、位置设置成一条线;车辆停放一条线,市场外车辆按照规定区域停放,做到停放整齐成一条线。

2.“四面”。即:保持门面形象,门头招牌无破损、污渍,尽量做到规格统一;保持地面整洁,无垃圾、积水、污物,通道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保持墙面洁净,商位内外墙体立面无乱吊、乱挂、乱贴小广告,无蛛网积尘;保持台面有序,经营台面商品出样整齐划一、无残留垃圾、污渍,无破损。

3.“一点”。即:经营户应当守法诚信经营。

(三)监管部门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管理网络,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在属地街道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市商务、规划、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形成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综合执法机制,主要职责是督促市场主体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管理行动。督促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在日常经营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责任义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根据市场管理需要,由属地乡镇、街道召集联络员联动综合执法。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由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城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市直单位,城区各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建立属地、市直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属地督查、部门监管、综合执法等手段,促使市场及其周边市容环境强行入轨,促进农贸市场管理常态化。

(二)落实分类管理,推进诚信创建。商务部门牵头对农贸市场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和“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督促其积极履行规范经营、卫生保洁等义务,及时公布当期管理或评比结果,考评结果与荣誉奖惩、摊位优先选择权相挂钩。对秩序维持好的市场实行常态化巡查,市场主办方负责对有欠缺、管理一般的市场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市场主办方管理差的、群众意见大的市场,商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属地街道开展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集中整治及综合执法行动,全面改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对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纳入全市企业信用和个人诚信记录。

(三)落实考核奖惩,提高管理效能。商务部门作为牵头协调部门,负责对各农贸市场相关管理责任单位、管理责任人以及市场开办者的工作效能实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及时报市城管委办公室,纳入城市管理考核内容,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四)落实市场建设管理资金。农贸市场产权单位按照《巢湖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巢湖市农贸市场建设资金奖补办法》予以补助。另外,为体现农贸市场的民生性和公益性,进一步激发农贸市场产权单位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安排440万元的奖补资金,其中:200万元用于农贸市场小额(投资金额20万元以下)的市场设施修缮补助;240万元用于全市农贸市场落实、巩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奖励。鼓励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积极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当年获得一星级的奖励2万元,二星级的奖励4万元、三星级的奖励8万元、四星级奖励15万元、五星级奖励30万元,复评认定的减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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