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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贵池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3 17:20:02 本文已影响

贵池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发放对象我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须同时符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贵池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贵池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



贵池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

我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城镇户籍(居住证),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区城镇户籍(居住证)时间满1年及以上;

(二)已领取由区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或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1280元以下的;

(三)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如有特殊困难家庭,虽有一套自住住房,但目前因病返贫,或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经当地镇街道核查属实的)。

二、发放标准

我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以户为单位,具体标准为:

(一)2015年度低保家庭补贴标准:一人户按20平方米/户,2人户按30平方米/户,3人户按45平方米/户,4人户及以上按60平方米/户的标准补贴。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按每月8/平方米的标准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按每月5/平方米的标准发放。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

(二)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按每户每年1200元的标准发放。

三、发放程序

(一)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关证明。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含续保)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池州市贵池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书》;

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3.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文件(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4.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

5.特殊困难家庭应附所在镇街道证明(因病返贫的要求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劳模、英模、复转军人、烈军属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区住建委。

(四)区住建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与住房状况予以审核(住房在主城区的,由区住建委负责联系市房产局予以审核;住房在主城区以外的,由所在镇街道予以审核),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状况均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补贴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街道、社区反馈公示登记结果。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诉。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政策期限。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期限为20157月至20166月。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受理的时间为2015720日起至201591日止。

(二)严格发放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的规定,实行社区(村)、镇街道、区三级审核,镇街道、区两榜公示。区民政局、区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受理保障对象纸质材料的同时,应及时将保障对象相关信息及附件扫描录入安徽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纸质与电子材料同步审核。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加强政策宣传,公开申报、审核程序和办理时限,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租赁补贴对象要做到应保尽保,做到该发放的一户不漏,不该发放的一户也不多发。

(三)实行打卡发放。经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由区财政局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后,将租赁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实行打卡发放,每年发放一次。

(四)强化动态管理。对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立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电子档案,将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每年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化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向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反馈,实行动态管理。

(五)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快推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10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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