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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4 11:35:02 本文已影响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提高新形势下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监察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提高新形势下全省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水平,更好地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要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以督促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明确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办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等战略部署,国务院、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三、健全工作机制

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办公厅(室)综合协调、政府督促检查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全省政府“大督查”格局。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政府督促检查机构负责政府办公厅(室)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政府办公厅(室)各业务处(科)、政府各部门以及下级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并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开展重大专项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要抓好对各自决策部署落实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按要求积极参与、配合政府办公厅(室)和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的督促检查。政府办公厅(室)各业务处(科)要把督促检查工作当作重要责任,积极做好政府对口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厅(室)整体抓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

协同配合机制。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加强与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衔接和配合。政府督促检查机构经政府办公厅(室)同意,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政府办公厅(室)的处(科)、政府部门以及下级政府分配督促检查任务,统筹调用督促检查力量。要大力整合各方资源,增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合力。

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账,对督促检查的事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进行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未办理的查原因,办理中的促进度,已办结的督效果,实现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化管理。

督查考评机制。 切实运用好督促检查成果,大力推动督促检查成果纳入干部考核任用、政府考核评价、部门绩效考核等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各部门抓落实的积极性。

四、完善工作制度

限期报告制度。 上级政府印发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部署后,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要按规定时限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按时限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

调查复核制度。 对地方和部门报告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要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复核。对地方和部门报告的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向领导反馈。对重点督查事项,要视情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切实增强督查实效。

情况通报制度。 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社会满意度高的地方和部门,要通报表扬,总结经验,交流推广,推动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下发整改通知,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

责任追究制度。 发现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督查调研制度。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领导的关注点问题,精选调研题目,深入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推进落实的对策建议。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对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直接分管督促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把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核心业务,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要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

全省县级以上政府督促检查机构可对外称政府督查室,要根据督促检查机构所承担的工作,强化力量配备。按照中央关于机构干部配备的有关规定,在不突破规定职数的前提下,选配厅级干部担任省政府督促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处级干部担任设区市政府督促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科级干部担任县(市、区)政府督促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督查专员制度。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担督促检查职责的机构,配备得力干部,并加强与政府督促检查机构工作联络对接。

各地各部门要把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选配到督促检查工作岗位上来。要采取挂职锻炼、交流轮岗、学习培训等方式,大力提高督促检查干部的综合协调、把握政策、调查研究、决策参谋等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抓落实的督促检查干部队伍。上级政府督促检查机构要通过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开展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对部门和下级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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