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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实施意见(完整文档)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5 13:50:02 本文已影响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55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实施意见(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科技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实施意见(完整文档)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结合九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抢抓新机遇,紧紧围绕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一核心问题,深化改革开放,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科技投入,搭建创新平台和载体,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培养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提升创新驱动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新工业十年行动”和九江全面崛起、百姓更加幸福提供科技支撑。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目标任务,在“十三五”期间,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5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5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10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新增100家高新技术企业。

为实现这一目标,着力抓好科技资源库、科技项目库、科技成果库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三库一平台”建设,到2020年,重点新建100个市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500个市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100项市级科技重大项目,培育500家市级科技型企业。全市科技创新基础进一步夯实,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更加完善,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培育不断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充实科技人才和创新平台资源库。

1.着力构建创新人才队伍。坚持把科技人才放在科技创新重要的位置,建立以企业为核心,集聚创新型领军人才的机制,根据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以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为核心,大力培养和引进拥有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复合人才。落实科技人才相关政策,建立科技人才资源储备库,培育500个市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全市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由1626人增加到5000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协、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重点打造创新平台和载体。鼓励各地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为高新园区,支持共青城、湖口县等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省级高新区和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整合现有创新平台资源,在重点企业、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加快组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扶持力度,打造形成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围绕我市有机硅、玻璃纤维、船舶制造等重点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强强联合组建企业技术创新联盟。落实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有关政策,建立市级创新平台载体资源库,培育组建100个市级创新平台和载体,全市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由58家增加到158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重大项目和创新企业项目库。

1.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优势关联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组建一批按市场机制运行、政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协同创新体。以产业转型升级和关键技术攻关为导向,突出自主创新、自有技术、自主品牌,强化开放合作和协同创新,按照“整合资金、捏紧拳头、突出要点、重点扶持”的原则,顶层设计一批科技含量高、规模效益大、能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立市级科技项目储备库,组织实施100项市级科技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市级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积极引导、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企业改造提升为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市级科技型企业资源储备库,选择重点培育对象,一对一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工作,依法落实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新三板挂牌和高新技术企业IPO上市。培育市级科技型企业5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由92家增加到2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翻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现有的25%提高到3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搭建技术交易和专利实施成果库。

1.积极鼓励专利申请和发明创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入园强企“十百千万”工程。加大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逐年提升专利申请授权量和有效发明专利的占比。建立专利实施和融资需求项目库,组建专利交易孵化中心和信息中心,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技术转移、专利实施产业化提供平台,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参与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或风险补偿。强化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加大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00%,分别达到10000件和6000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建设技术成果交易市场。认真贯彻国家科技成果促进法,落实技术成果交易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设技术交易市场,鼓励我市科技型企业购买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加快制定《九江市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九江市科技成果报告制度》,实行市级科技成果分类登记管理,建立市级科技成果库,推动高新技术和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实现“互联网+”成果转化常态化,每年组织参加科技成果在线对接会,实现省内外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在我市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升级科技创新和政策服务公共平台。

1.建设“互联网+”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智慧九江”公共服务平台,在现有科技资源和科技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设集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科技成果交易、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政策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大型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技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资源共享,实现科技资源整合共享、科技服务高效便捷和科技信息开放利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信息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国资委)

2.强化创新投入政策引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对企业的扶持强度与企业自有的研发投入相挂钩的机制,对没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限制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依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机制,促进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企业主体投入持续增长、社会渠道投入快速增长。力争到202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由现有的133家提高到500家,全社会研发投入由10亿元提高到6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建立创新驱动“5511”工程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指标完成情况定期予以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二)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布局,实行前期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引导式科技经费投入方式,重点扶持“新工业十年行动”重大科技项目和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完善科技金融机制。依托财政性资金参股方式,发起设立市级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有效吸引社会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切实扩大基金规模。搭建创新与资本、项目与产业、科技与金融融合平台,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创新模式,吸引银行、风投、创投等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创业,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举办科学技术奖、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发明专利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重视科技、鼓励创新的社会价值导向。适时开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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