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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方案】张北县司法局“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7 17:50:02 本文已影响

张北县司法局“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县委《张北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张北县司法局“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张北县司法局“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张北县司法局“微腐败”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县委《张北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此次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微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解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自查自纠、认错改错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全面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通过专项治理,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司法行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防范。

二、治理对象及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治理什么问题”的要求,重点整治和查处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在基层执法执业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作风不实等典型问题。

()治理对象

重点对象是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全系统党员干部。

()重点内容

重点查处和纠正在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滥用职权、违规收费,优厚亲友、越权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在基层便民利民服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对待群众态度生冷、简单粗暴,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由司法局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74月至6)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刻领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主要任务:局党组成员要聚焦治理重点,带头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既要查找领导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又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和认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要根据工作分工,明确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1.动员部署。成立县司法局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详见附件),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做好动员部署。

2.自查自纠。开展“四个一”活动。(1)召开一次党支部专题会议。司法局党总支组织召开一次自查自纠专题会议,动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珍惜和把握好这两个月的机会,认真自查,主动向组织讲清和报告问题。对发现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2)开展一轮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约谈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局党组成员约谈各股室负责人、支部的每一名党员。约谈过程中,一定要向被约谈对象讲清具体政策,促使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并认真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作出书面承诺。(3)集中谈话函询一批问题线索。要梳理一批反映基层干部轻微违规违纪、反映问题比较模糊、可查性不强、或反映的问题历史比较久远的问题线索,经集体排查后,对适用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督促被反映干部主动说明情况、提供证据材料,并经局党组书记审签后及时反馈。(4)主动纠正整改一批问题。按照“分级负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到位”的要求,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及时整改;发现党员干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主动改错,主动退缴违规违纪款物,书面说明情况,经本人签字后一并上报。要对自查自纠中形成的清单、台账、整改报告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自查自纠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办公室要于将自查自纠情况统及时报送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结束后一周内,局党组书记要对自查自纠总体情况签字背书上报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从轻减轻处理以及责任倒查的依据。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阶段:集中查处阶段(20176月至12)

按照“严惩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的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以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利益、侵蚀党和政府形象的“微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苍蝇”式腐败高压态势。

主要任务:通过广泛收集受理问题线索,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对“微腐败”的强有力震慑。

方式方法:1.运用三种手段,拓展问题线索渠道。一是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微信举报平台,广泛公布和宣传举报反映问题渠道,接受群众对司法行政“微腐败”问题的举报;二是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在基层执法领域的专项巡察,着力发现深层隐形腐败问题;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着重加强对服务窗口、各股室所处的监督检查。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清仓销号”一批问题线索。对“微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实行“记账销号”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一批典型问题。3.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应。曝光一批“微腐败”典型案例,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人管、有人查”,让基层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违规违纪“不值得、不侥幸”,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712月至12月底)

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微腐败”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立约束管理机制,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以制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基层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直接联系群众、为民办事的服务窗口出现的问题,加强过程管控的制度建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形成一整套严谨细致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实现权力运行留痕、责任可追。

方式方法:1.完善机制制度。全面推行廉情跟踪回访制度,紧盯服务窗口,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对执法人员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全面总结。局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和经验。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

县司法局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抓好具体落实。

()明确责任分工,增强监督合力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抓好落实。

()搞好统筹结合,做到“两不误”

要把专项治理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创一流”等活动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要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又要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误纠错机制,区分问题性质,给政策、给出路,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把握政策界限,形成正确导向

此次活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自纠期间能够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主动整改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主动查找、故意隐瞒、有错不纠、对抗审查,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加强督导考核,强化问责追究

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股室,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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