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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意见】承德市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意见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9 10:30:02 本文已影响

承德市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我市,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用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意见】承德市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意见,供大家参考。

【科技意见】承德市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意见


承德市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我市,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用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引进方式、对象及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围绕“守底线、快转型、促协同、奔小康”的主基调,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创新机制、以用为本”的原则,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绿色崛起。

引进方式:在注重刚性引进的同时,重点采取成果转化、创办企业及签约聘用、咨询服务、技术合作、科研攻关或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设立技术中心、研究所和实验室等方式柔性引进。

引进对象及目标:围绕我市文化旅游及医疗康养、清洁能源、钒钛新材料、大数据、节能环保、绿色食品及生物医药、新型建材、先进特色装备制造、天然山泉水、现代物流等“十大绿色转型产业”,以及其它对“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和重大贡献的产业,面向国内外,以京津地区为重点,从2016年起,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50名以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且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二、激励举措

(一)对引进的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或团队来我市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前景广阔、具备转化条件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的成果转化专项经费支持;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能带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分别给予200-4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二)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等国家级层面和河北省“百人计划”等省级层面的高层次人才带项目来我市创业工作的,视项目水平和投资额度分别给予300万和200万元的支持资金。

(三)对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领军人才,在承工作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地方分享部分前5100%、后550%的金额,予以扶持奖励。同时,根据人才层级、工作期限和对经济发展贡献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40万元生活补贴,对因工作需要,在我市购房居住的,给予10100万元安家费。

(四)对来我市工作、且直接从事或从事与十大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的博士后、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院校的对口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2万、1万和5000元特殊生活补贴;对符合要求的海外留学生,根据其学历层次享受相应生活补贴。

(五)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资金。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评为河北省创新创业“巨人计划”的团队及领军人才(含我市现有企业、科研院所等),按省奖励资金的20%匹配奖励。

(六)对引进的人才或团队,在持有项目或技术但尚未取得建设用地前,按照《关于支持重大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意见》(承市政字〔20167号)规定优先安排到各类创新创业园、孵化器创业,落实办公、厂房租赁费用免、补等政策。

本《意见》涉及的奖励事项原则上每年年底集中评审奖励,但是对核心技术国内或国际领先,市场前景广阔,对我市产业发展助推作用大,给予资金支持即可实现落地转化的人才或团队,一事一议,随时评审,随时奖励,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提高资金支持额度。

支持奖励资金坚持“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财政承担。

三、保障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理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引才引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中重大问题、重要政策、主要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人才引进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实施,高效落实。

(二)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奖励、贴息等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评选表彰等有关人才工作。各县区、高新区要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将人才投入优先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人才优先发展需要,视财力增长情况使人才投资逐年增长,保证对人才引进资金投入足额到位。

(三)明确职责,规范评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负责对人才或团队引进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根据职能对项目及相关扶持政策进行组织、申报和评审。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科学编制工作流程,依规依法规范审批程序。初审结果需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四)强化督导,确保落实。要把人才工作列入党政“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加强考核督导。采取定期和专项调度的方式,重点对各县区、高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人才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引才引智情况进行督导。

(五)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引才引智的政策措施,增强在市内外各类人才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总结推广引才引智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先进事迹,不断浓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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