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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8-08 12:10:02 本文已影响

一、当前政协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协委员的准入条件宽泛,界别代表性不足(二)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履职的意愿和能力(三)放松学习和要求,没有发挥社会模范带头作用二、新形势下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供大家参考。

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

一、当前政协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协委员的准入条件宽泛,界别代表性不足

(二)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履职的意愿和能力

(三)放松学习和要求,没有发挥社会模范带头作用

二、新形势下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坚持群众路线,完善政协委员遴选机制,提高委员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一是要把好委员素质关,实现委员人选资质的规范化。

二是把好群众关,实现推荐工作的民主化。

三是把好程序关,实现遴选过程的透明化。

(二)坚持与时俱进,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委员的知识储备和参政议政能力

一要着力抓好委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学习制度化。

二要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实现方法灵活化。

三要利用好各类学习培训的载体和平台,实现手段多样化。

(三)坚持服务引导,完善保障机制,提高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一是要切实保障委员的知情权利。

二是要引导委员始终把联系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切入点。

三是要对委员反映的问题跟踪落实,及时回应。

(四)坚持量化管理,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效率和效能

一要坚决落实和开展委员履职的“五个一”活动。

二要建立委员履职档案。

三要对委员履职效果适时进行评价。

四要加强对委员的考评结果的运用。

(五)坚持社会参与,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委员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一要明确监督主体。

二要明确监督内容。

三是明确监督方式。

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实现国家治理方式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重要途径和重要环节,对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新时代、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关键在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高素质政协队伍,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因此,要对当前政协委员队伍的现状有个清醒的认识,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地解决当中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政协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协委员的准入条件宽泛,界别代表性不足

各级政协委员主要通过协商推荐产生,以界别为单位开展活动。政协委员的资格条件实际上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xx条已予以了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笼统,在政协换届过程中,有些界别和推荐单位往往只从党派、年龄、职务、业务能力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考虑政协委员人选,忽视被推荐人的思想素质、参政议政的意愿和能力这些最为重要的因素,这种遴选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些政协委员界别的安排也不够合理,例如将党政机关人员安排在经济界、社会科学界,将本属医药卫生界的医生安排在科技界,这就造成界别的代表性不强。有些委员对于所在界别的事情知之甚少,甚至所在的界别和自己从事的工作毫无关系,委员无法围绕界别特点参与会议讨论、开展调研活动或撰写相关提案,在界别小组中显得格格不入。

(二)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履职的意愿和能力

部分委员只关心自己的本职能工作和具体业务,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所应具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自觉履职的内在动力,不深入联系人民群众倾听呼声,不愿意参与调研和撰写政协提案,也不积极反映社会民意信息,仅仅满足政协委员的头衔,“在其位却不谋其政”。还有些委员虽然是各界的知名人士,学术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一流,但由于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理论学习不够,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了解不够,参政议政的能力差,对撰写政协提案、反映社会民意信息等基本工作有心无力,提不出真知酌见。

(三)放松学习和要求,没有发挥社会模范带头作用

一些政协委员不注重自己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培养,平时不学习、不思考,对政协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出学习、调研活动参与意愿小、积极性不高,将政协委员身份看成与人交际炫耀的资本,在单位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好高骛远,喜欢发表一些奇谈怪论,在周围的群众心目中形象不佳。特别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一些政协委员在通过手机微信、互联网平台转发消息时,不注意评估消息来源的可信度,有时候未免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而其周围人的基于其政协委员的身份又真假莫辨。极少数政协委员把委员身份当成“保护伞”,借助委员身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黑涉恶,攫取不正当利益,对社会风气造成了破坏。

二、新形势下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组织的基本“细胞”,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民主协商职能的发挥,要通过政协委员的活动来实现。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是改善政协工作的关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时代要求。围绕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高素质政协队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群众路线,完善政协委员遴选机制,提高委员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一是要把好委员素质关,实现委员人选资质的规范化。政协委员来自人民群众,但又不同于一般的人民群众,他们是各界人民群众的优秀代表。在政协委员的推荐过程中,界别的代表性是前提条件,政治上的先进性是必备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先进性意味着被推荐的委员不仅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事业,委员的政治素质比一般群众要硬,而且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比一般群众也要突出。以往的委员推荐,往往只强调界别的代表性,而忽视委员先进性,造成被推荐的委员缺乏政治、社会责任感,缺乏投身政协活动的热情,不能够很好地代表界别群众履行委员职责。

二是把好群众关,实现推荐工作的民主化。要坚持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吸收、挖掘更多优秀人才参与政协工作。利用报纸、网络和一定范围内的会议、通知通告等方式对推荐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极组织调动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拟推荐委员的政治表现、品质性格、业务能力、社会影响力等个人情况,进行广泛地酝酿、讨论和提名,切实把委员推荐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使真正有代表性的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

三是把好程序关,实现遴选过程的透明化。政协委员产生的程序一般包括人选推荐、初选、审查评价、组织考察、公示和常委会通过。要严格推荐提名工作纪律,公开遴选政协委员的条件和程序,各推选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后提出委员初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对新提名的委员人选,由各级党委牵头,政协党组、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进行联合考察,坚决避免以领导指定、暗箱操作等不公开的方式遴选委员。

(二)坚持与时俱进,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委员的知识储备和参政议政能力

各级政协组织一要着力抓好委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学习制度化。政协章程明确规定学习是政协委员的一项基本任务,学习是提升委员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作为政协委员的管理机关,各级政协组织都要将委员学习纳入政协工作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年都要对委员学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制定好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对委员集中培训、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集体学习都要制定专项方案,确保按时、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和学习。

二要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实现方法灵活化。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需要学习了解的内容大到国际形势、党和国家方针、路线,下到本省、市、县区的发展任务、社会状况、民生民情,如果都只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或者坚持面面俱到,不仅会让委员时间上、精力上承担不了,也会让委员感到枯燥疲倦。因此在学习时间的安排上要尽可能短,在学习内容的选择上要有选择,在人员范围的组织上要尽可能以界别为单位,让委员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工作安排选择适当的学习培训组群。

三要利用好各类学习培训的载体和平台,实现手段多样化。首先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学习教育优势,包括各级党校、本地的高等院校等,利用学校的教育、信息、服务等资源开展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其次是积极借助新媒体、信息技术,在互联网、手机平台开展学习培训,为政协委员学习创造时空上的便利。三是要采取“请进来辅导、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让委员到群众中学习、到实践中学习,提高委员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三)坚持服务引导,完善保障机制,提高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一是要切实保障委员的知情权利。政协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方式,为委员履职搭建知情平台,让委员知晓上情,体察下情,熟悉内情,了解外情。要协调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定期向委员寄送相关文件、信息资料,通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让委员直接获取第一手材料,为参政议政创造便利条件。

二是要引导委员始终把联系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讲,“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取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政协组织要规范和激励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引导委员到群众去,心系群众冷暖安危,关心民生疾苦,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执政党和群众之间架起联系沟通的桥梁,为党执政争取民心、赢得民意,最终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要对委员反映的问题跟踪落实,及时回应。委员提交的报告、提案、社会民意等各类意见、建议,都是参政议政行为,各级政协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对委员提交的政协提案,都要及时审查,决定立案的要转送有关部门并限期处理,决定不予立案的,要和委员沟通交流,予以说明。对于委员反映的社会民意信息,要加强跟踪,委员有反馈要求的要及时反馈。此外,政协组织要对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既不能让委员反映的问题是石沉大海,也不能让承办单位对委员敷衍塞责,挫伤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四)坚持量化管理,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效率和效能

一要坚决落实和开展委员履职的“五个一”活动,即要求委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会议、提供一条社情民意、撰写一份提案、参加一次视察、提交一份调研报告(或为贫困弱势群体献一份爱心)等,明确委员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作为对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基本工作要求和硬性指标,要求委员在一定期限内必需完成,以压力传导动力,增强委员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将委员出席会议、参加各项活动、大会发言、撰写提案、调研报告、反映社会民意等基本情况进行记录汇总,作为考核评价委员履职的重要依据,并定期进行通报。年终开展委员述职活动,委员就个人全年学习和履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政协机关以供考核,通过这种方式促进委员自我认知、自我管理,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要对委员履职效果适时进行评价。每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总体考核评价,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定期按照一定的比例,评选出年度优秀大会发言、政协提案、社会民意信息,评选出优秀政协委员和界别(活动)小组,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激发委员履职的热情。

四要加强对委员的考评结果的运用。将委员考核结果录入委员履职档案,向委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反馈,以一定形式在政协系统内通报,并作为下届委员遴选的依据。对在任期内无故不履行委员基本义务,连续考核不称职的委员,给予告戒谈话、警告直至劝其退出政协组织,并通知原推荐的界别、党派、单位,重新推选政协委员,形成进出政协组织的闭环。

(五)坚持社会参与,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委员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一要明确监督主体。政协委员有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但其不应只是监督的主体,也应该是监督的客体。现阶段,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但对政协委员监督缺乏明文规定,应尽快出台文件明确监督政协委员的主体。对政协委员的监督,原推选的界别、党派、团体和单位责无旁贷,各级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党政机关也应履行监督主体职责,除此之外,也要积极吸收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政协委员进行社会监督。

二要明确监督内容。要围绕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出委员的行为规范,将委员工作能力、个人道德、作风问题纳入监督的内容,对委员参与政协活动的履职行为、履职水准进行监督,对委员在闭会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等进行监督,不但要杜绝委员的不作为、不会作为,更要杜绝委员的胡作为、乱作为,向社会展示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明确监督方式。仿照人大代表述职的方式,实行政协委员向推选的界别、党派、团体和单位述职制度,接受群众评议。建立政协委员接待(联络)室,定期开放,既密切委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委员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又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各监督主体根据职责权限,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告相关部门或自行进行处理,形成对委员监督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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