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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见】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意见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6-21 10:40:03 本文已影响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全市“两个率先”进程,现就努力办好在徐部省属高校和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全市“两个率先”进程,现就努力办好在徐部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以下简称在徐高校),促进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两个率先”进程的迫切需要 

1.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良好。近年来,在徐高校紧紧抓住高校扩招的机遇,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教育设施逐步完善。目前,在徐高校共有9所(不含军事院校),其中普通高校7所,分别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省属高校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医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市属高校徐州工程学院();市属成人高校2所,分别为徐州教育学院、徐州广播电视大学。另有高等职业学校5所,招收五年制大专生的中等师范学校4所。高校学科门类比较齐全,覆盖了总共12 大门类中的10大门类;人才培养已覆盖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及高职等各个层次,中国矿业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并成立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高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医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徐高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高级职称教师1860人,在校学生10万多人。各高校积极发挥科技、人才优势,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 

2.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高校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学校布局分散,各自配套,未能体现资源整合优化、共享互补的发展理念,造成土地资源和资金投入的浪费;部分高校办学规模偏小,办学水平、办学效益不高,不能适应当前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需要;部分专业重复设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得不够紧密;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公益培训、职业技能证书培训等教育的功能发挥不够,对创建“学习型社会”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等。特别是近年来,我省苏南和周边地区高校发展迅速,徐州原有的高等教育优势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不加快改革发展,将面临落伍的危险。要尽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高校发展存在的问题,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保持徐州高等教育的优势地位。 3.要把促进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加快全市“两个率先”进程的关键措施来抓。富民强市,科教为本。当前我市进入了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新阶段,尚未完成工业化就迎来了信息化,尚未完成市场化就迎来了经济全球化。要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必须坚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把立足点放在加快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上,把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和智力支撑。要通过努力,使我市高等教育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将科教优势真正转化为综合发展优势。     

二、促进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4.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大力支持部省属高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合理调整市属高校布局,统筹高职教育资源,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高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5.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 

―坚持服务为本,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要以促进在徐高校发展为己任,制定优惠政策,解决突出问题,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加强政府协调,充分发挥部省属高校的龙头作用,带动市属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共同发展。 

――坚持统筹教育资源,统一规划布局,促进高校资源合理配置,共建共享,优势互补,提高高教资源效益。 

――坚持突出扶持重点,对重点院校重点扶持,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效应,增强竞争实力。   ――坚持高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高高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 

――坚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在总量扩张的同时,注重内涵、提高质量。 

6.徐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经过35年的努力,支持中国矿业大学建设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多科性、研究型的高水平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徐州医学院建设成为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去“筹”以后向徐州理工大学的方向发展,建设高职教育区,组建徐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形成徐州高等教育的品牌。扩大招生规模,到2007年在徐高校学生数达15万人左右;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基本适应徐州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三、 统筹全市高等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7.大力支持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医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高校的校园扩建工作,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8.支持徐州师范大学逐步向综合性大学发展,成为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支持徐州医学院建设成为徐州医科大学。支持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医学院申报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9.积极推进市属高校的改革与发展,以徐州工程学院去“筹”为契机,整合徐州相关教育资源,经过若干年建设,逐步向徐州理工大学方向发展。 

10.积极推进高职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徐州现有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积极筹建徐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徐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选址在徐州新城区,今后徐州高等职业教育扩展建设新校区,原则上都要向新城区规划的高职区集中。支持徐州幼儿师范学校在高职区建设新校区,扩大办学规模,逐步向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方向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省属高等职业学校进入新城区高职区。支持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11.支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认真把关、保证质量、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法保障民办高校的权益,落实国家对民办高校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社会力量与普通高等学校按民办机制合作举办独立学院,实现社会创新活力、资金资源与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机结合,有效拓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 

12.鼓励在徐高校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实行学科共建,资源共享。推动教师跨校教学,学生跨校选课,学分互认。鼓励各高校之间进行更深层次、形式多样的合作,不论进行什么样的合作,高校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不变。 

13.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在徐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对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引进经费方面给予扶持,在家属、子女的就业、入学等方面给予照顾和安排。 

14.鼓励在徐高校扩大招收我市生源。以2004年招生数为基数,按照扩招人数,市财政每年给予适当补助。 

15.市财政逐年增加对市属高校和高职校的投入。对在徐高校基本建设,给予减免规费的优惠政策。 

16.进一步扩大在徐高校的对外开放。积极支持在徐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尤其在科研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外事、公安等部门要对高校开展教育国际交流活动给予支持,按照既要把关,又要便利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四、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在徐高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17.加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人才支持。市委、市政府每年从在徐高校中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赴市属企业和乡镇基层挂职锻炼,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推广科技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8、文化传承、重大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由高校组织实施,加强对徐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市财政对重点课题给予资金扶持,对高校完成的重点课题,每两年组织一次评比表彰,对特别重大的成果给予重奖。 

19.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按照徐委发〔200419号文件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技术为核心、产品为载体、资产为目标的高校科技创新创业机制。大力支持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建设,充分发挥其科研成果的孵化功能。鼓励高校和企业进行人才、技术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积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转变办学模式。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职业学校要以促进就业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办学指导思想,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人才培养模式,把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要加强与行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合作,推广“订单式”、“模块式”培养模式。 

21.充分发挥在徐高校的培训功能。今后全市各类公益性培训、干部技能培训项目,原则上实行招投标,鼓励高校参与竞争,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和培训功能。 

2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在徐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对特别突出的给予重奖,进一步调动高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优化服务,为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3.加强对高校招生市场的管理。教育、工商、公安、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外地高校在徐违规招生和非法办学机构招生,维护高校正常的招生秩序。 

24.切实搞好高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各区、市综治办和公安、文化、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与各高校的协作,实行安全与周边环境共建,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高校周边的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和各种摊点的整治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强化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治安管理。 

25.加大对在徐高校的宣传力度。建设徐州高等教育网页,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徐州高等教育的知名度。有计划地统一组织高校到西部和其他地区推介徐州的高等教育,为徐州高校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源支持。 

26.切实做好高校扶贫助学工作。市金融、教育、财政部门和在徐高校要紧密合作,认真贯彻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切实做好助学贷款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助学贷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设立高校扶贫助学基金,由市财政部门一次性拨款200万元,并通过接受社会捐赠等形式筹集资金,对在徐高校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六、切实加强对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导和协调     

27.成立徐州市加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解决在徐高校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8.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市委教育工委(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内设高等教育处。作为市委管理教育工作的派出机构,按照授权,负责加强对在徐高校的党建、思想政治、纪检、统战、群团、稳定等方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委每年召开一次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表彰先进。 

29.加强市属高校、高职校领导班子建设。市委教育工委积极协助市委组织部管好市属高校和高职校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市属高校和高职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免,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教育工委共同考察,提出建议人选方案,年度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教育工委共同组织实施。 

30.研究制定徐州高等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从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需要出发,加强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制定《徐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纲要》,指导徐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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