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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方案】大新县水利局2006-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部分建设项目“半拉子”工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19 12:50:02 本文已影响

2006-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部分建设项目“半拉子”工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立行立改工作有关要求,解决我县2006年以来实施的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大新县水利局2006-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部分建设项目“半拉子”工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大新县水利局2006-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部分建设项目“半拉子”工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2006-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部分建设项目

“半拉子”工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立行立改工作有关要求,解决我县2006年以来实施的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存在的“半拉子”工程问题,尽快给人民群众喝上水,我局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下达投资计划情况

我县2006年至2013年总共得到中央和自治区下达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14批次,工程项目总数626个,下达投资总计划10200.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897万元,自治区配套1235万元,市县配套1189万元,群众自筹1879万元),计划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5.2908万人,解决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0.7248万人。

(二)项目实施资金到位及资金缺口情况

我县2006年至2013年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实行工程建设共626处,实施率达100%。资金到位情况总共到位7633万元,到位率74.83%。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到位5897万元,到位率100%;自治区配套资金到位1235万元,到位率100%;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县级配套资金只有2011年和2012年按照要求配套到位(2011年县级配套资金209.6万元、2012年县级配套资金29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共806万元,到位率42.17%;按照下达投资计划资金缺口共25118.05万元,其中应由县级配套资金缺口239.1万元,应由群众自筹资金缺口1879万元,由于我县群众自筹能力比较差,无法按照要求自筹资金投入工程主体,只有为了入户用水安装管道和一些水源建设进行自筹资金。因此,群众自筹资金没有进行统计。

(三)“半拉子”工程情况

2006-2013年,全县由水利局实施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的626处中,已经完工通水交付使用的有478处,占实施总数的76.36%;未完工通水的项目有148处,占实施总数的23.64%

(四)未完工通水项目的原因分析

未完工通水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资金缺口问题。主要是上级下达补助配套资金有限,市县财政困难,没有办法按照上级下达投资计划配套项目资金,加上受益村屯的群众经济基础薄弱,自筹资金能力有限,没办法按照要求进行自筹资金投入。因此,造成资金缺口较大,导致工程未能完成。二是水源缺乏或水质问题。全县未完工通水的148个项目中有40个项目由于水源缺乏或水质问题,造成“半拉子”工程,致使群众没有能够喝上水。三是施工队问题。据统计,全县未完工通水的148个项目中有34个项目是因施工队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施工建设任务,造成群众没办法喝上水。比如,有些施工队对工程资金拨付和竣工结算太慢,申请拨付资金比较困难,就产生畏难情绪;有些施工队在施工中碰到问题没有得到理顺,就停工建设。又如,接电问题,由于供电部门收取安装用电设施费用高出水利部门设计费用,便消极对待,不积极把建设任务完成。还有,一些施工队在施工中见到受益村屯群众不配合就把工程建设搁置,导致工程不能竣工投入使用;还有有些施工队在施工中没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不及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设备运行后损坏没有进行维修等等。四是群众方面问题。有些项目受益村屯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不愿意按照下达投资计划筹集资金,也不愿意投工投劳,依赖政府全额投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些项目工程所在地村屯骨干不配合好施工队理顺好碰到的各种问题,导致工程项目不能完工。有些项目水管已经接到各家各户旁边,本来筹集资金安装水表接水入户就可以使用,但还是不愿意自筹。有些水源比较丰富、使用小口井自己能抽水比较多的村屯群众则认为集中供水会造成家庭负担支出比较大,而不愿意筹集资金使用政府安排的人饮供水项目,导致不能发挥效益。还有一些村屯由于屯里面道路硬化建设,把铺设在道路上的水管勾走了心也不疼,认为不能喝水就到政府上访可以了。还有一些村屯人饮工程建成后管理不到位,群众监管观念淡薄。一些人饮工程建成后,没有落实管理人员,工程维护维修、水费收取制度不健全,没有定期清理净水设施,没有做好水源保护,致使水质污染,工程设施破坏等,造成原本已正常饮用水项目又一度被搁置不能使用。

二、整改范围和目标

2006年至2013年实施的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是对未完工通水的148处项目,进行全面整改。

通过此次排查整改,使每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能正常持续运转,使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确保实现农村居民喝上安全的水,促进国家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整改内容

针对排查得出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主要内容有资金缺口造成停工或资金到位迟影响施工问题、水源枯竭或水质变化不能喝水问题、施工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群众不配合无法完成建设任务交付使用问题以及工程出现的设备损坏和管理不到位问题等。

四、整改标准

按农村安全饮水解困工程绩效考评完成标准进行整改,一是工程建成后达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水农[2004]547号)基本安全的4个指标(即: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每人每天水量不低于35升,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二是主体工程已建成并具备供水条件,主要供水管道已拉到村口。

五、整改措施

我局要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我们水利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为整改内容,以解决每个项目存在问题为切入点,做到一个项目有一个整改方案、一个整改工作队、一个整改时间目标要求,落实好项目建设所需要资金,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项目点,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完成好各项水利建设任务。

1.对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按类别进行归纳整理,并对每个项目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法,按实施的难易程度进行排序。

2.对排查出来的未通水项目逐一进行整改。因资金缺口,要积极向县政府争取原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的县级配套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对资金缺口比较大的项目,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反映,争取其它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利用好财政边境转移支付和财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半拉子”工程项目建设中,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此外,实在找不到解决资金缺口办法的,要做好项目所在村屯群众思想工作并采取把未完工项目列入“十三五”农村饮用水安全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安排。因水源问题,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土部门争取更多的抗旱应急水源打井建设资金投入“半拉子”工程项目水源建设,对一些项目通过打了好多口井也找不到水源或水源不保证则要想方设法另外寻找新的水源,重新设计到地下水丰富或附近有河流的可就近设水源点取水,如果附近没有水源点取水的则考虑从邻近村屯扩网供水。对一些水池渗漏则进行防渗,主干管未铺设则铺完等。

3.加强建后管理。我局要加强对村屯小组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人饮工程正常运转。在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具备条件的地区尽量推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加强管护技术力量支撑,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有效保证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及工程及时维护,落实管护责任并加强监管、技术培训工作。

六、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生活问题,我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安排专人,明确任务,组织做好排查和整改,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不虚”、“不漏”、“不空”,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一是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半拉子”工程项目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冯华岩和党组书记赵显伟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邓伟城、局总技术负责人韦赤平和副局长班爱莲担任,成员有工管站站长黄华育,农水站副站长农子勇、郭贤清担任,成员有农文勇、冯祯彬、赵新莹组成。二是成立项目整改跟进技术现场勘察和项目施工督促组,组长由赵显伟担任,副组长由韦赤平担任,成员由黄华育、农子勇、郭贤清组成。三是成立资金联络协调调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冯华岩担任,副组长由班爱莲、韦赤平担任,成员由财务室主任刘学彪、办公室主任李咏梅组成。四是成立项目整改现场施工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赵显伟担任,副组长由邓伟城、班爱莲、韦赤平担任,成员由黄华育、农子勇、郭贤清、农文勇、冯祯彬、赵新莹组成。五是落实项目整改责任。项目整改主体责任由县水利局班子,主要领导整改责任人由局长和党组书记负责,具体领导整改责任人由分管人饮项目的副局长负责,具体项目整改责任人由原来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技术员负责。属于群众问题,需要乡镇政府宣传发动群众解决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水利局派技术人员配合。属于施工队问题的由水利局领导负责督促施工队尽快完工。属于资金缺口问题由水利局资金联络协调调度领导小组负责向县政府争取配套资金解决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争取资金解决。

(二)突出工作重点。农村饮水工程量大面广,整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要突出重点、突出质量和突出进度,按照先难后易的步骤进行整改。

(三)落实整改资金。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通过非工程措施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比如,因群众问题,要明确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组织群众解决。对必须要通过工程措施配套资金才能解决的,要积极向县政府争取配套资金解决。同时,要与县财政沟通协调利用好已建好项目的结余资金。如还有资金不足,要利用县级安排的冬春水利资金安排解决,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想方设法争取资金到位。

(四)明确责任范围。在整改过程中,要分清明确责任主体,属于主体工程资金问题,应该由我局向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争取建设所需要资金。属于群众责任,要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投入资金解决。对无法落实资金按时完成整改的项目,要向群众说明清楚,再争取其它资金。应当由施工单位解决的,则限期完成整改。

(五)加强监督检查。我局要按月向县人民政府、市水利局报送整改进度情况,我局要不定期到各“半拉子”工程的各个项目点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进行。

七、整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一)108日前,要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表格上报市水利局和县政府。

(二)1014日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未通水项目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汇总形成县级整改方案,并列出整改预算资金,提出资金解决渠道报至县政府。

(三)1130日前,要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通水给群众饮用,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水利局。对因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按时整改落实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限期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121日至1230日,我局要对各整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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