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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鸿贵文秘网 发表于2023-07-20 08:00:03 本文已影响

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办好重点民生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15〕1号)和《辽宁省服务业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办好重点民生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151号)和《辽宁省服务业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服函〔20152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参加追溯体系建设。

(二)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顺应信息技术、物联网发展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总体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明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分步实施。

(三)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结合不同企业、不同环节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方式,注重追溯体系运行的效能和可持续性。

(四)广泛宣传,强化意识。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可追溯食品,调动企业建设追溯体系的积极性。强化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其自觉落实追溯管理制度。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工作目标

根据省对试点市的总体要求,以肉和菜为重点,计划到20173月份完成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辽东湾新区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并确保“建得成、管得好、应用广、长受益”。同时,逐步启动两县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的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二)子系统建设目标

以建设市级肉菜流通可追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为中心,以辽宁(盘锦)金社裕农供销集团、盘锦市中佳农贸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兴隆大厦、兴隆四百超市、辽宁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盘锦新玛特油田店等近30多个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建设节点,覆盖生猪屠宰、肉菜批发、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团体消费单位、产销对接企业、品牌猪肉专卖店等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环节,全面完善追溯信息整体链条,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购销台账、电子称、电子结算一体化运行模式,实现肉菜流通可追溯的基本功能。

(三)功能设计目标

一是建立市级工作平台。市级平台为追溯数据中心,具有分类统计、数据分析、经营调研、行情预测、智能管理、企业考核等功能。二是建设若干个节点企业平台。企业平台应做到既能追溯,又能电子结算;通过“互联网+”的模式为企业经营做宣传营销,实现网上销售,线下店铺取货等。三是实行批发环节圈存圈提。通过选择1家银行作为批发市场追溯工作的合作伙伴,联合开发一种集停车场停车、进出市场验证、交易电子结算、沉淀资金贷款等多功能的银行卡,解决经营业户对手交易存在的抹零、丢失、盗抢等系列难题。四是积极推广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采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专用追溯设备(主要是智能溯源秤和移动交易终端、IC卡),在传统电子秤的基础上植入交易控制管理、IC卡读写、无线网络通信和票据打印等模块,达到业务数据融为一体,有效解决肉菜流通领域的信息采集等问题,将各经营节点的信息形成完整的肉菜流通数据链。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20158月中旬。按商务部、财政部肉菜流通可追溯技术规范和省服务业委的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报省服务业委备案。

(二)确认咨询公司及技术方案论证

1.确认咨询公司。201581日至830日。市服务业委与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联合,以咨询答辩方式共同研究确定咨询公司。一是由市服务业委提供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安排意见,由市政府采购办对外公示;二是对拟参加咨询答辩的第三方咨询公司投送的咨询工作方案进行优选,拟定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咨询设计工作方案,由市政府采购办对外公示;三是组成专家组对拟参加咨询答辩第三方咨询公司的设计方案(含咨询费报价)进行现场评审打分,确定1家咨询公司承担此项工作,并对外公示。

2.技术方案论证。201591日至1031日。由已确定的第三方咨询公司按照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盘锦市计划实施的节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编制“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建设技术方案”(具体包括:《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整体设计方案》、《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规划设计方案》、《城市平台与商务部中央平台对接参考方案》、《屠宰厂追溯子系统规划设计方案》、《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规划设计方案》、《超市追溯子系统规划设计方案》、《菜市场追溯子系统规划设计方案》、《其它零售企业追溯子系统规划设计方案》、《团体消费单位追溯子系统规划设计方案》等。同时,由专家组对所有方案进行论证评审,评审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招投标确定承建企业

2015111日至2016131日。一是由市政府采购办对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公示;二是由市服务业委与市政府采购办按照相关规定拟定投标企业,由专家组评审确认盘锦市肉菜流通可追溯项目建设的中标企业;三是对已确定的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四)流通节点改造及设备安装

201621日至20161130日。中标企业按照已审定的技术方案要求对相关的流通建设节点进行改造,确保其初步具备软件和硬件安装条件,开展商户信息备案,资料收集。完成市级追溯管理平台机房建设、各流通节点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安装调试工作,做好市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中央平台(包括省级平台)之间的数据连接调试工作,集成电路卡(IC卡)发放工作,并组织流通节点管理人员及部分商户进行培训(由第三方运营企业负责培训)。全面完成屠宰厂、肉菜批发、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团体消费单位、产销对接企业、品牌猪肉专卖店等试点企业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五)系统调试、运行

2016121日至2017228日。在系统性能测试完成后,开展市级平台和子系统试运行,并根据试运行结果,完善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功能。

(六)建设评估验收

20173月,根据商务部建设规范和考核评估办法,市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盘锦市追溯系统进行自测验收,向省服务业委和财政厅报送审核验收材料,并按省服务业委和财政厅时间节点要求,由省服务业委和财政厅予以审核验收确认。

(七)建设试点拓展

20176月以后,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逐步扩大覆盖面,适时拓展服务管理功能,全面推进我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分管副市长分别任正、副组长的全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负责日常推进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确保工作整体推进。

(二)实施资金保障

目前,省对我市的支持资金为1755万元,已拨付到市财政局。我市配套资金最低按11配备,每年约需700万元左右,三年共计2000万元左右,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按年度拨付。2017年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维护费每年约需300万左右,从2017年起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按年拨付。

(三)加强队伍建设

市直相关部门、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辽东湾新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要选用一批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专门从事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确保肉菜流通可追溯工作顺利推进。

(四)发展现代流通

大力发展肉菜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积极推广冷链技术,提高肉菜流通现代化水平,努力提升各流通节点信息化程度,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支撑,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

市级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重要性,让广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遵循信息追溯机制,促进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肉菜食品。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菜的认知度,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可追溯肉菜食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增强维权意识,促进消费者科学消费与理性消费。

(六)拓展试点范围

在两区和辽东湾新区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大洼县、盘山县、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的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最终实现我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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